在“囚徒困境”中,有兩類角色,囚徒和警察。如果在現實生活中,麵對某件具體的事情,你處於主動地位,那麼你完全可以向故事中的警察學習,通過利用這個博弈理論,讓競爭的雙方陷入了困境,從而降低成本,實現你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比如說現在有一個政府項目,是公開招標選擇網絡公司建立政府網,某公司是投標者之一。對於這個公司來說,根據過去的經驗能夠預算出接手這個項目的真實成本是100萬人民幣,然而這個公司並不了解其它競爭對手的真實成本。
該公司根據市場行情推斷,其他公司的真實成本在50萬~150萬元之間。從概率的角度去看,在50萬~150萬之間的任何一個價格都有可能是最終的勝利者。我們簡化這個問題,假設每個公司的成本隻能是50~60萬、60~70萬……120~130萬、130~140萬、140~150萬這樣的整數,總共有10種可能,因此最終獲得勝利的公司落在這10種價格區間中的任何一個的概率是1\/10。
如果這個公司報價90萬,很顯然,公司即使勝出,仍然要虧本10萬元,看來100萬的報價是底線,低於這個價格的報價對於該公司毫無意義。當然這隻是這一機製的理想狀況。實際當中,如果價格低於成本,破壞了市場均衡,毫無疑問會影響項目質量,不但損害中標者利益,最終還會損害招標政府自身利益。
自然從理論上說,該公司投標報價一定要高於100萬元,不妨假設報價120萬,根據這10種價格的概率,其他公司報價低於120萬該公司惜敗的概率是3\/5,即使開價100萬,該公司不能中標的概率也有2\/5。當然開價120萬勝出時可以賺取20萬利潤,而開價100萬時即使勝出也僅僅是能夠彌補成本而已。
由此可見,開出一個較高的價碼是該公司的優勢策略。每一個投標公司都這麼考慮的話,所有公司的報價都會高於實際成本,結果就是所有的開價都被人為抬高。怎樣才能讓公司投標報價接近於真實成本呢?
問題的關鍵在於采用某種激勵機製來驅動投標者不說謊。如果有這樣一種激勵方式:就是將合同判給開價最低者,但是卻讓他付開價第二低者的價格。
這個時候該公司如果開出的還是120萬的報價並且是第二低的價碼,而另一家公司開出的價格比這個公司要低,比如是低於該公司成本價的90萬元,該公司最終的價格120萬反而成了這個勝出公司的最終項目價碼。在這種招投標方式下,任何一個公司的優勢策略就是開出一個接近其真實項目成本的價格。
按照博弈論的觀點,具體分析招投標行為我們還可以發現:就像博弈的參加者獨立決策、獨立承擔後果那樣,投標各方也如同分別隔離審問,不準串供,他們相當於處在“兩難困境”中的“囚徒”,各家隻能依據自身實力、期望利潤和所掌握的市場信息,自主報價,獨自承擔風險。
不難看出,機製設計的關鍵是如何讓每個公司的報價有利於集體選擇,並最終達到“納什均衡”。這裏其實靠的是兩個製度安排:
1.阻止公司之間的合作;
2.製訂了一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賞罰規則。
由此可見,在招投標的機製設計中,通過博弈競爭使中標價接近成本價,達到均衡合理,為招標人節約投資,提高經濟效益。通過優勝劣汰,使市場競爭力低下的投標人無力參與競爭而退出市場,讓有實力的投標人脫穎而出,使資源達到均衡配置,市場秩序得以規範。
再有,假如你是一個事業部門的經理,手下有七八個業務員。有什麼好辦法讓他們拚命幹活呢?看完了上麵的文字,你一定已經想到了一個好辦法——讓他們陷入囚徒困境。一旦每個員工都覺得,拚命工作,無條件的加班加點是自己的最優選擇,老板的日子就舒心了。
讓員工們陷入這種困境的方法很多。比如:
?\t威逼——安員工業績給他們打分評級,告訴他們,得分最差的扣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