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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時不時要跟別的太太一起出國買買買,把顏斯林往你們家一放就是半個月。總有大人不在的空子,你們會偷櫃子裏的洋酒來喝,惡心得一口呸掉:“什麼鬼?大人怎麼會喜歡這東西?”
有次你們喝醉了,你爸爸抱著一摞剛剛印出的個人畫冊得意揚揚地回家,大概心情太好,沒有罵你們,反而跟你們一起喝起酒來。顏斯林拿來畫冊,沒翻幾頁,脫口而出:“這都什麼鬼畫符呀?”你爸爸當下臉色青一陣紅一陣,隻能罵:“小孩子懂個屁。”
從此你爸爸一直討厭顏斯林,而顏母也不喜歡你,覺得你“太野”,沒有大家閨秀的樣子,生怕顏斯林被你帶壞。你們當然不顧這些,照樣親密無間。親密到顏斯林對你說:“我覺得我爸有別的孩子。”
“嗯?”
“他肯定有,絕對。”顏斯林咬牙切齒地盯著鏡子裏的自己。和很多富家子一樣,他們痛苦,正因為他們是沒有權利痛苦的人。
普通人一出生還在山腳下,仰望馬斯洛金字塔[6]頂,看得到目標,奔頭;但顏斯林一出生就在物欲的塔頂,要什麼有什麼,卻再沒有什麼能讓他真的開心。四目一望:我是誰?我從哪兒來?我要去哪兒?普通人四十歲之後才會想的問題,他們十四歲就要麵對。
他不僅僅想做“顏某的兒子”;但外人根本不會把他的能力當回事看,最酸惡的反問莫過於,你不已經是那誰的兒子了嘛,你還需要做什麼?
也是在那個夜晚,他告訴你:“下學期我就要去英國了。”
你們還是經常通電話,聯絡少了些,但一直沒斷。每次他回國,你們聚上三天三夜,喝多了就抱在一起哭。顏斯林是你能想象到的最好的那種朋友,耿直,天真,絕對的理想主義,脾氣壞到家,但從無壞心眼兒。很多人對富家子有偏見,用刻板印象來塗抹他們;實際上,他們大都本質善良,心思簡單。因為童年無所匱乏,處事待人十分慷慨。
冬天的倫敦,下午三點鍾天黑了,鍋蓋一樣扣下來,人都抑鬱了,一打一打地往家裏買酒,放音樂,開趴體。顏斯林的室友是個韓國富二代,為了趕論文漸漸迷上可卡因,接著發展成一切所能搞到的藥丸,五顏六色地嗑,半夜睡不著,整宿整宿放韓國電子樂,狐朋狗友嗑多了,睡死在浴缸裏差點沒命。
顏斯林無法忍受,要搬走,被團團圍住,索要一千英鎊“毀約賠償”。眼看顏斯林掏錢沒含糊,室友就得寸進尺地借起來了,兩千英鎊,三千英鎊,有時還會說:“要不湊個整數吧,五千英鎊?”搬家半年了,室友一缺錢就找顏斯林,至於什麼時候能還,室友說家父會處理,並信誓旦旦拍胸脯說:“我父親在韓國有三家娛樂公司,你想去韓國發展嗎?我們應該保持聯係。”
還沒等韓國老爹還錢,自己爹先火了——顏父停了聯名信用卡,顏斯林先是賣了車,撐了一段日子;然後是轉租自己的房子,睡朋友家地板,又撐了一段日子;最後靠變賣衣服熬到畢業。本想著母親終於來了,可以求助一把,沒想到母親飛來倫敦,畢業典禮還沒開始,在碎片大廈頂樓餐廳等位的時候,就迫切地告訴他:“我和你爹完蛋了。你最好快點長大成人。”
“那我的……”
“你的什麼?”母上臉色一拉,“你還想要什麼?!”
顏斯林第一個想到的是遺產怎麼辦,又為這個想法感到羞愧。父親已經用信托工具把他的人生規劃到了三十五歲,顏斯林甚至不覺得自己會活到那個年紀。
“那不是很好嗎,”你說,“還要抱怨你爸不愛你?”
“乜嘢?!我要是不接班,不選他規定的女人,我一分錢拿不到;我要是按他的規劃去做,最多也不過是活成他棋盤裏的一個pawn[7];Otherwise I am piece of shit![8]”顏斯林咆哮起來,“何況他絕對有另外的女人,搞不好冒出來兩個私生子,搶遺產的時候就好看了,”顏斯林煩躁起來,“不說了不說了,I gotta go.[9]”
你愕然,不吭聲了。不管是字麵,還是言下,他說話幾乎隻有你能聽得懂,半英半中,半吊子英腔夾著美腔和廣東腔,含含糊糊,句子永遠懸在半空。
你選擇去穀裏讀大學,有那麼一小半也是顏斯林慫恿的。他說:“我不想再拿家裏的錢了,一分都不想再拿了。尤其是我爸的。我們去穀裏吧,那兒多酷啊,我一輩子都不想畢業……”他真的拿到了全獎,揚眉吐氣,雖然家裏根本不在乎。
在十八歲的年紀上重逢,意味著你們多少是各自有煩惱和秘密的人了。
大一開學,顏從走廊那一頭朝你走過來,戴著巨大的Bose消音耳機,胸前掛著一塊金屬銘牌,刻了很多字,一時看不清。去英國之前,顏斯林還有那麼一點嬰兒肥,很像賈寶玉,頭發也是帶劉海兒的那種;不曉得在倫敦遭了什麼罪,瘦得塌了腮,肩形都變硬了,架著一件皮衣,蹬雙馬丁靴,頭發剃成《猜火車》男主角那種平頭(說是因為在倫敦剪頭發太貴),活脫脫一個小朋克。你幾乎沒認出來,還在往別處張望,直到他走到你麵前,把耳機摘下,一把往你頭上扣:“瞎了嗎你?!”
距離沒有造成疏遠,你們還是跟過去一樣,一見麵就互損。顏的毒舌之狠,開起玩笑來毫無分寸,你有時候也會被惹毛,但生完氣,還是出雙入對。很多派對上,你隻想開開心心自己跳舞,一遇到蒼蠅來擾,顏斯林會掐滅煙頭,上前救場,說:“Fxxk of,She’s wih me.[10]”
顏在英國長高了兩個頭,靴子裏還要塞增高墊,看起來至少一米八五,是個體麵的男伴,有他在,沒人再打擾你跳舞;你喝醉了,他會把你的胳膊搭在肩膀上,攙扶你回去,其實他自己也很醉;你們跌跌撞撞地踩著月光,嘮叨個不停,把過去幾年的空白一一補上。
大一的萬聖節,你們都喝野了,醉得連爺爺都不認識。顏斯林當晚弄丟了第七部手機,而你知道會喝成這樣所以根本沒帶手機出門。小鎮深夜根本叫不到車,回家隻能靠走。雪夜晴朗,路燈之上是高高的星雲,很像新海誠的畫。隔得足夠近,你看到他的胸牌在晃蕩,那塊小鐵牌隻要他出門就會戴上。你一把抓過來,仔細辨認上麵的字:
如發現我此刻垂危,請立刻撥打1-586-791-5961,不勝感激
“這是什麼?”
“一家人體冷凍公司的專線,我是會員。”
酷斃了,你心想:“要被怎麼處理?”
“先要給我注射抗凝劑,5000U肝素什麼的,還有中樞神經營養劑……送到ICU,維持心肺支持,pH保持7.5;然後要把我的血液替換成防凍劑,降到18攝氏度左右;然後要把我轉移到降溫手術台上,連續降溫直到零下190攝氏度;然後把我放到液氮罐裏邊。可能幾百年後,再解凍我。”顏斯林用好多個“然後”來描述這套程序,好像在介紹一道菜。
“你想去五百年以後?”
“你不想?!”顏斯林問。
“我更想去五百年以前,不,去一千年前……”
你們一路爭論著到底是該去未來,還是過去,爭得臉紅脖子粗,說得好像真的明天就能去似的,路人側目,眼神詭異地給你們讓路。你們的公寓在69 South Pleasant Street,被顏斯林叫作南方幸福大街六九,你總覺得色色的。
終於到了。推開吱吱嘎嘎的大門,漆黑一片,樓道感應燈壞了。最後五級台階,你說什麼也走不動了,一屁股坐下來,倚靠著牆壁裝死。
黑暗中,你聽到顏斯林喘氣。他試圖把你拖起來,但實在拖不動,也就一屁股坐下來了。你們就在家門口這麼癱坐著。綠色的緊急出口燈熒熒發亮。
若不是真的太想尿尿,那天你們很可能就在樓梯上昏睡過去——那天晚上不過是你們喝翻的無數個夜晚之一。
8
大四第一個學期你修了西班牙語,法國近現代女性作家選析,還有一門創意寫作,以及……網球。長大後,沒了母親督促,你反而真心喜歡起網球來。每次一看到墨綠色的巨大場地,就像走進森林一樣心情舒暢。
課不算多,但閱讀量很大。每門課都是以老師帶領同學做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每個小組最多七個人而已。雖然沒有考試,但如果沒有讀完reading list[11]且沒有真的認真思考過,到了小組發言的時候隻能露餡兒,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用沒用功不言而喻。
每周還要見導師,那是你非常喜歡的時刻,非常喜歡。入學第一次見導師你就頗有親近感,黑發的猶太人,年輕時混跡Woodstock[12]嬉皮音樂節,麻花辮長至腰處。那一批嬉皮士如今都成了中流砥柱,成家立業,就像你的導師一樣,典型的美國中產階級知識分子,女兒是鋼琴家,常年旅居巴黎。
走進導師的辦公室,你看見學生們送給她的繪畫作品掛了一牆,書櫃不夠放了,數不清的詩集摞在地上,當作凳子。你問導師,為什麼選擇做詩人而不做小說家。她笑著說:“因為我不想把我的秘密告訴全世界。”哇,這樣的回答,讓你喜歡極了。
“Zoe,你最狂野的夢想是什麼?”
“說真的?”
“當然要講真的。”
“做個遊吟詩人,滿世界晃。或者……死在太空裏。但那個真的太花錢了,不現實,還是算了吧。”你胡言一通,而導師不置可否地笑著,她鼓勵你,畢業作品用創作和想象的方式對自己這幾年的學之所獲做個解答,“作論文可能不適合你。”
“我也覺得。”
每次你從導師辦公室出來,都覺得自己像一塊剛剛出爐的烤蔓越莓麵包,溫暖、踏實,有種被月光照耀的憂鬱的快樂。在巴黎讀書那一陣,你也常有這種感覺。最後一次哲學課,教授帶你們在聖日耳曼區中心的一個極其布爾喬亞的昂貴公寓,聽Constance Borde講她與Sheila重譯《第二性》,講波伏娃……優雅的女學者化身雅典娜坐在窗邊的雕花搖椅上滔滔不絕,而你們一群學生坐在地板上圍成一圈,如饑似渴地仰望,瘋狂地記著筆記,陽光照在臉上微熱發癢。那一刻你們幸福澎湃,每一粒塵埃都是美的,都是存在主義的……
唯獨思考,才能給每隻腳找到鞋子,給每塊疤痕找到故事,思考令人欣慰。你踩著積雪,走過榆樹林,去學生咖啡廳吃午飯,把導師問你的那個問題拋給顏斯林:“什麼是你最狂野的夢想?”
“公社,”他說,“絕對是公社。”
“什麼樣的公社?”
“找個酷斃了的廢樓,跟幾個死黨一起,親手改造了,每人有各自的房間,但有很多公共空間,像廚房啦、院子啦……冰箱裏有喝不完的啤酒。音樂從早放到晚……大家幹活兒、工作、嘮嗑、打鼓、唱歌、喝啤酒。什麼人都可以來:做衣服的,畫畫的,搞哲學的,寫代碼的,拍電影的,還有你那個釀酒師,都可以……”在顏斯林嘴裏,沙夏是“那個釀酒師”,這是尊稱了;急起來就變成“那個搞金融的”。你覺得他有點兒不喜歡沙夏,卻又沒什麼清晰的理由,這成為你們之間的一大雷區,為了避免爭吵,你們一般不提這件事。
“都可以……但就別結婚,也別糾結什麼戀愛不戀愛的,就是酷酷的,從小嬉皮變成老嬉皮,永遠在一起。”顏斯林說。
“你是說相伴終老啊?”
“對啊,難不成你以為還能跟男朋友相伴終老啊,”顏斯林說,“你記著啊,朕勸告你一句,男的呢,最好是拿來做朋友,不要拿來做男朋友,更不要拿來做什麼丈夫。你就讓他們自個兒做他們的大丈夫去,你犯不著管,更別摻和。”
“那你不也是個男的?”
“男的怎麼能跟朕比呢,朕是神啊!”
“又來了!”你說著,心不在焉低頭吃草。你可沒有想過和朋友一起終老,那可太……太……
好吧,其實也沒有那麼不可想象。
在食堂出口,一個瘦小的亞裔男生堵住了你的去路。真沒禮貌,你白了他一眼,側身躲過,那男生卻慌亂地塞給你一張紙條,轉身抓緊書包逃了。
你展開那張汗津津的紙條,字跡醜陋,寫著:Call me。
顏斯林一把抓過紙條,哈哈大笑,大喊起來:“快快,拍個照發給你男人看看,叫他吃吃醋!你不發,我來發!”
“你怎麼不說‘朕’來發了?發,發你大爺的。”
你奪回紙條,撕了;這才意識到,好長時間沒和沙夏聯係了。你發現冷處理的方式對沙夏來說最為致命,但越是這樣你越想晾著他,故意,或無意的。沙夏察覺到你不回短信,便發來史詩一樣長的電子郵件,層層分析論證,而你一看就……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