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儲蓄篇--要致富,先“鋪路”(1)(2 / 3)

三、存折、存單被他人冒領的風險

存折、存單如果遺失或被盜,而儲戶又未及時掛失的話,儲戶就可能要遭受財產被他人冒領的風險。存款時,銀行通常會發給儲戶存單,而儲戶往往要到再次存款或取款時才會用到存單。在此期間,儲戶可能要麵臨遺失存單而被他人取得,或他人偽造儲戶的身份證通過掛失等方式冒領存款等風險。

四、銀行倒閉帶來的風險

也許很多人會說:銀行是國家的,而國家是保護老百姓利益的,怎麼會讓銀行倒閉呢?首先,市場經濟是一種風險經濟,任何領域都麵向市場,經營不善就要倒閉,沒有任何僥幸可言。

其次,國家已經對銀行初步實行商業銀行製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

再次,從國外的經驗看來,銀行破產也是常有的事。

最後,從中國目前的現實來看,銀行破產已經有了先兆。如中國農業信托投資公司被接管,廣東恩平發生區域性金融風波等都是證明。

現在國家還在承擔風險,以後國家還能否承擔風險、又能承擔多大風險,這些都要靠投資者自己去判斷。

除以上風險外,儲蓄還承擔了一定的機會風險。也就是說,當大家都把錢拿去投資時,一年可能有50%的升幅;如果某家庭把錢用來儲蓄,而不做其他投資,結果得到的年利率不到6%。此時,錢不但沒有保值增值,還承擔了貶值44%的風險。

風險防範

為了防範儲蓄風險,特別是利息損失風險,小康家庭可從3個方麵規避風險損失。具體方法如下。

一、選擇適當的儲蓄種類和期限

一般來說,存款的期限愈長,利率就愈高。但是,如果儲戶選擇了利率較高的定期儲蓄後,遇有急事要提前支取存款時,則儲戶的存款利息就會有所損失。因此,在確定存款的種類和期限時,要根據家庭的實際情況認真選擇。

二、辦理部分提前支取

當定期存款未到期,而儲戶又急著用錢時,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往往是直接把錢取出來,而這樣做將使利息受到損失。此時,如果用款額小於定期儲蓄存款額,即可采取部分提前支取的方法,以減少利息損失。

辦理部分提取手續後,對於未提取的部分,銀行將再開具一張新存單,仍以原存入曰為起息日,該部分定期存款的獲息將不會受到影響。

經典案例

王女士有一張10萬元的1年期定期存單,於2004年11月10日存入銀行,到2005年8月10日,她急需用錢1萬元。此時,她若不知道可辦理定期存款的部分提前支取手續,而將存單的10萬元全部取出。那麼,這10萬元全部都將按活期利率計付利息。

好在女兒最近正在學習有關投資的知識,於是,建議王女士辦理部分提前支取。因此,她根據需要提前支取1萬元,其餘9萬元仍按原存入日期的原利率計息。最終,她比全部提前支取減少損失1033元。即(100000-10000)元X(2.25%-0.72%)X270/360=90000元X1.53%X0.75=1033元。

三、辦理存單質押貸款

儲戶在存入1年以上的定期儲蓄存款以後,如需全額提前支取存款,而用款日期又較短,

或支取日至原存單到期日的時間已過半時,可以選擇將原存單作質押,辦理小額貸款手續的方法。這樣既解決了資金急需,又大大減少了利息損失。

但是,要提醒投資者的是:在辦理質押之前,應該對歸還的貸款利息和存款利息進行計算。如果到那時歸還的貸款利息高於存款利息,那麼該方法就不可取了。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經典案例

在一次朋友聚會中,吳女士的朋友小劉向她大吐苦水:“現在存款利息太低了,把錢放銀行真有點不值。

吳女士是做會計出身的,聽了小劉的話,她笑了笑,然後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利息低有低的存法。我一直習慣於以3個月定期存款的方式理財,在得知銀行存款利率將進一步下調後,我立即將存款改為1年期和3年期定期。後來,利率再次下調時,我因為掐在降息前存的款,最後還‘小賺’了一筆呢。”

聽了她的話,小劉不由得非常羨慕,並表示自己以後要多跟她交流,學習更多的儲蓄投資知識。

雖然銀行的存款利息已降得很低,但據調查,儲蓄仍然是目前我國大多數家庭投資的首選方式。而且,就像案例中提到的吳女士一樣,低有低的存法。同樣一筆錢,不同的存法會給儲戶帶來不同的收益。那麼,在低息的情況下,究竟怎樣才能獲得最大的回報呢?

巧妙選擇存期

經典案例

有這樣一家人,祖孫三人都已達到中產水平,他們同時都在進行儲蓄投資。一天,小孫子突然提議說:“我們三人都拿出1萬元來,按各自的方式存錢,以5年為限,看到時候誰拿到的錢更多。”興之所至,祖父和父親都欣然應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