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計分析法
統計分析法是企業首先確定預測的銷售額,然後估計每位銷售人員的銷售額,再用預測的銷售額除以銷售人員的人均銷售額即可得到所需銷售人員的數目。用數學公式表達為:
N=S/P
式中:N為下年度所需銷售人員數目;S為下年度計劃銷售額;P為銷售人員年人均銷售額。
例如:某企業預計下半年度可實現1000萬元銷售額,銷售人員均年銷售額度為100萬元,依公式可知,下年度大約需要10名銷售人員。
這種方法比較簡單,但有幾個缺陷:
(1)不符合邏輯順序。這種方法是在假定已知銷售額的前提下倒球銷售人員數目,實際上是顛倒了因果關係。銷售額大小取決於企業營銷努力的程度,銷售人員的人數影響營銷努力的重要因素,甚至是最重要因素。所以,銷售人員的人數應先於銷售額的水平確定。
(2)沒有考慮銷售人員的能力差異和各銷售區域市場潛力的差異,也沒有考慮各銷售區域競爭程度的差異。
(3)沒有考慮利潤目標,銷售人員數是根據銷售額而不是目標利潤來計算的。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據銷售人員承擔的工作量計算所需銷售人員的方法,其前提是假設所有的銷售人員能承擔相同的工作量。工作量方法分為6步。
(1)編製企業所有客戶的分類目錄
通常以每個客戶的購買作為分類標準,用ABC分類法對客戶進行排序。ABC分類法是企業管理中常用的辦法。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判斷標準,將大客戶歸入A類,中等客戶歸入B類,小客戶歸入C類。例如,某公司有客戶1800家,按上述ABC原則分成三類:
A類大客戶和極有潛力的客戶300家;
B類中等規模及中等潛力客戶600家;
C類小客戶900家;
(2)確定每類顧客所需的訪問次數和每次訪問時間
仍然用上述例子。公司估計對A類客戶每兩周訪問一次,每次60分;B類客戶每一個月訪問一次,每次30分;C類客戶每兩個月訪問一次,每次20分。那麼。每類客戶每年所需要的訪問時間為:
A類24次×60分/次=1440分(24小時)
B類12次×30分/次=360分(6小時)
C類6次×20分/次=120分(2小時)
(3)計算出年工作量
根據第1,2步的數據,可以很方便地計算出該公司全年銷售活動總工作量:
A類300家×24小時/家=7200小時;
B類600家×6小時/家=3600小時;
C類900家×2小時/家=1800小時;
總計12600小時;
(4)確定銷售人員工作時間
假定該公司銷售人員每周工作40小時,每年工作48周(扣除休假、生病及臨時缺勤),這樣每個銷售人員年工作為40(小時/周)×48周=1920小時。
(5)確定不同工作占銷售人員總工作時間的比例
該公司的安排;
銷售活動40%×1920小時=768小時;
非銷售活動30%×1920小時=576小時;
旅行30%×1920小時=576小時;
總計100%1920小時;
(6)計算出銷售人員數目
根據已知數據,可知該公司所需銷售人員總數為:12600小時÷768小時=16.4人=17人。即公司有17名銷售人員就可以完成現有客戶服務的工作量。
工作量法有幾個吸引人的特點:它簡單易懂,並且考慮了對客戶區別對待的問題,所需數據也比較容易獲得。該方法雖沒有照顧到所有細節,但仍不失為一種可行性好、比較精確的規劃方法。
3.邊際利潤法
邊際利潤法的基本概念來自經濟學。當增加一名銷售人員所增加的毛利大於增加一名銷售人員所增加的成本時,企業的淨利潤便會增加。因此,應用此方法必須具有以下資料:
(1)增加一名銷售員所增加的毛利,即邊際毛利;
(2)增加一名銷售員所增加的成本,即邊際成本。
邊際毛利可按以下步驟獲得:
第一步,建立銷售員數與銷售額之間的函數關係。它基本上是一條回歸曲線,以每銷售區的銷售額為因變量,而每個區域的銷售員數目、價格和產品組合為自變量。一般而言,銷售額與銷售員數目有密切關係;
第二步企業要確定在使用不同數目銷售員時,增加1名銷售員所增加的銷售額;
最後,確定增加1名銷售員所增加的毛利額,即邊際銷售額與產品成本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