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2 / 3)

他是主人。他的名字叫草原……

即使你找不到他,偶爾也能看見他那根帶電的鞭子。

在草原寫信,寄往四麵八方的城市。每封信的內容都有所不同。郵戳,應該是馬蹄鐵的形狀。

它隻在融雪的泥水裏蘸了蘸,就蓋了下來,留下一連串的印痕。

我看見了,我就是收信人。用顫抖的手,輕輕撕開:野花,頓時從信封的豁口溢出來了。

而馬蹄聲依然在遠處響著……

誰會等待,誰就能成為奇跡的見證。

汗血馬的內心有一座小小的火山。難怪它總是這麼熱、這麼熱……身體流的不是汗,也不是血,而是燒得正紅的岩漿,從每一個毛孔裏滲透出來,冷卻、風幹。

憑著這高貴的血統,它不肯輕易低下自己的頭——除了在吃草的時候。你以為它在流血,卻周身找不到傷口。隻能證明:它受的是內傷!

內心的火山也會遺傳,它生了一匹小馬——更像一朵剛剛點燃的火苗。風,吹吧吹吧,卻吹不滅……

端起高腳杯,那裏麵盛放的葡萄酒,是它的汗、它的血,還是它的淚?每一滴淚珠都變成了琥珀。每一滴血、每一滴汗,都是一生中的流星。

大地很大,大地又很小。

對於羊來說,大地是它正咀嚼的一棵草,或這棵草的故鄉。對於馬來說,大地頂多比它掌上釘著的蹄鐵,略大一圈,而且越磨越薄。對於花,大地再大,也隻夠做一次夢。對於鳥,可以用翅膀來丈量……

那麼對於我呢?大地既是過去的搖籃,又是未來的墳墓。它大的時候,我很大。它小的時候,我也很小。

今天還是大國王,沒準明天就變成小地主:我終將在地圖上做夢,做無休無止的夢。

在中亞的大地,我憧憬著未來的土葬,覺得這才是最好的方式。

墓誌銘已想好了。暫且不告訴你們。到時候,芨芨草會替我把它編織出來。即使不認識我的人,也能讀得懂。

沉默不是歌。可我擅長把沉默唱出來——那一定是最慢、最慢的節拍。這是我比所有歌手更優秀的地方。無師自通。

亞洲腹地,明月高懸、青草瘋長,鳥獸無影無蹤,石頭守口如瓶,沉默,其實比任何歌都好聽。

草每年夏天都會年輕一歲。我卻做不到。

一遍又一遍看著草原,在一場相同的暴雨之後,恢複生機。我越來越老了。真想向它們討教:怎樣用枯黃來換回新綠?

我比草還要清貧。兜裏,沒有多少可用來交換的東西。

我也不相信,在草原盡頭,能找到另一個我。

穿著婚妙的雲,早早地把自己給嫁了。嫁給巴音布魯克草原,搖身變作四散的羊群。我目睹了一切存在與虛無的婚禮。

牧羊人是證婚人。難怪他總喝得醉醺醺的。幾乎把歡樂——當作一種職業。

有多少朵雲就有多少頭羊。不信你就數一數。數一數,有多少彼此借用婚紗的新娘?此時,此刻,它們穿著一生中最好的衣裳……

那隻羊,長著跟人一樣的眼睛,膽怯、遲疑,清澈見底。它在猶豫是否該給我讓路。

我則想得更複雜一些:我和它,是否同屬一個上帝?是否對彼此同樣充滿好奇?

我的上帝,在每天的晨禱和晚禱中準時出現。它的主宰,恐怕是跟在身後的牧羊人。

它遇見我,神態慌亂,像迎麵撞上第二個上帝。我多多少少能理解它的心情。

在人的眼中,每一隻羊長得都很像。我分不清公羊與母羊、國王與臣民,隻覺得草原上,是一隻羊跟它眾多的影子在一起。在羊的眼中,我和牧羊人長得也很像。它很容易把所有的人,都當成同一個人。我兩手空空,笑容可掬,可羊仍懷疑我悄悄把鞭子藏在哪兒了……

羊頭骨,藏在肉體裏的小小雕塑。它似乎還可以伴隨肉體而生長。

除了露出的兩隻尖角,一切都有待公開。直到那無知的匠人消失之後,才獲得展覽的機會。

羊頭骨懸掛在牆上。我看見的,是一頭把腦袋探進窗口的羊,夠我手上的青草吃——它把身體全部留在了外麵。

大草原就像一件百衲衣,打著形形色色的補丁:三塊沙漠、兩片戈壁,還有更多的沼澤、鹽堿地……順手撿來的邊角料,相互聯綴,快要覆蓋衣服的全部。

當然,反過來說也可以——荒漠無邊,縫著大塊小塊的補丁,草綠色的補丁,針腳細密。衣服那麼的舊,補丁那麼的新。

幸虧青草準備了用不完的針線,使一塊塊綠洲不至於被席卷而去。繡花的手,用來縫補丁,多少有點可惜……

在天山一側的草原策馬獨行,遇見一尊同樣孤零零的石人,也是一種安慰。它一直站在原地,仿佛等待著你。據說石人通常守護著一塊古老的墓地。墓主是誰很難查考,沒有石碑,沒有墓誌銘,隻有石人傻傻地站立,張著無用的嘴巴,說不出話來。仿佛保守著一個秘密。

我並不關心死者的身分,我感興趣的:石頭的仆人,究竟算接替墓主活下來,還是生來即成為一件犧牲品?除了沒有心跳,雕刻者在盡量逼真地賦予這塊石頭以人形。

它永遠是半成品:斧鑿停止之後,風雨又接著雕琢,沒完沒了。

我必須仔細辨別,哪些印痕是工匠留下的,哪些是歲月留下的。

它是一個啞巴,不會眨眼睛,隻有一種表情,頭發跟線條一樣稀疏——可它分明比你我更了解時光的奧妙,也更適合為之作證。

它甚至比那一絲不苟雕刻它的人更有耐心,更有生命力。

某位哈薩克作家寫過一篇小說《走動的石人》,幻想石人邁出新生命的第一步。

石人,我隻比你多一點體溫而已,可卻更像是一個影子。你原地不動,可在時光走廊——我卻怎麼也追不上你!

草原的落日,和我在別的地方看到的大不一樣。甚至比日出時還要輝煌。

我快要看傻了,頭腦一片空白,隻有晚霞的倒影在靜靜燃燒……這是我見過的最開闊的地平線,最寂寞的曠野,除了一場火災,什麼都不可能發生。“它仿佛準備花光自己的積蓄!”不需要任何人的看護。連我這個觀眾都是多餘的。它對於我卻不可或缺:我忘掉了這是日落時分,幾乎以為生命中新的一天開始了!

在巴音布魯克草原,我離落日如此的近。似乎隻要再邁一步,就融為一體。我願意跟它交換彼此的頭顱。哪怕成為一個把自己掏空的白癡。

“我對遼闊懷有更大的野心。我想占有那些我難以到達的地方。我最終被自己征服的對象所征服。”所有的心事,都化作大地上嫋嫋升起的一樓炊煙。為一頓看不見的晚餐作出最後的犧牲。

“那不是炊煙,那是一聲歎息。”別人收獲莊稼,我隻收回無法兌現的諾言。請原諒,每天都有一件我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靜悄悄地發生,又靜悄悄地結束。你是否也有同樣的感受?不妨問問自己。

走在巴音布魯克草原,泡沫般的羊群和默默反芻的牛中間,走在一匹馬的影子裏,常常意識到作為一個人的悲哀。“你與食草動物總有某種隔閡,你害怕它們不信任的眼神,那分明在說:你是異類!”

走著走著,覺得自己應該是裸體的,像風那樣輕鬆,刮過來刮過去。草原使我變得虛無。“神從來不需要穿衣服,你是神的兒子,衣服是多餘的。”

走著走著,越走越遠。我已經把自己甩得很遠了。可你看不見我,看見的是我那套在原地徘徊的衣服。它其實穿在另一個人身上。

“草原上沒有村莊?”

“隻有一、兩座孤零零的氈房。”左邊是羊圈,右邊是馬的柵欄,男人、女人,炊煙、歌聲,什麼都不缺——一戶人家,就是一座地球上最小的村莊。

今天在這裏,明天說不定就轉移到別處了。“怕什麼呀,哪裏都有滿天星鬥!”你看他們的時候千萬別眨眼……常常是一瞬眼的工夫,他們就消失了,留下一堆灰燼、幾截木樁,還有兩塊跑丟了的馬蹄鐵。

留下你,在風中,不敢相信自己的回憶。

風吹過,從我身上帶走了什麼?我不知道它是否變重了,隻知道自己變輕了。

風洗劫著一個舍不得扔掉種種包袱的人,讓他意識到:清貧才是真正的富有。哦,忘掉吧,忘掉吧……直到頭腦一片空白,而落花遍地。

巴音布魯克草原,沒有一棵樹是完整的,風一陣接一陣吹過,似乎在不斷地塑造——一個又一個我!

離公路大約兩百米的地方,有一大群羊。咱們是否打個賭,猜一猜,它是奇數還是偶數?如果不信的話,親自上前清點一番,你要小心點,把混在裏麵的幾朵白雲挑剔出來。別看花眼了——最好用手挨個摸一摸,才可以放心。唉,羊毛有時候比白雲還要柔軟!而巴音布魯克的白雲,似乎也帶著一股膻味……

汽車拋錨了,閑著也是閑著,索性賭一把吧。誰猜對了,才有權利吃羊肉、喝奶酒。誰輸了,就罰他下輩子在這裏吃草——你覺得這樣公平嗎?

他的早餐:一串葡萄,加一塊饢。

他的中餐:一塊饢,加一串葡萄。

他的晚餐:還是一串葡萄,加一塊饢,隻是多了一抹果醬般的晚霞……

可就在這一天,他領著羊群,向天鵝湖的方向,走了幾十裏路,為了讓自己的羊,吃到最嫩的草……

什麼叫做幸福?幸福可以很簡單,就是你咀嚼到了抹在饢上麵的晚霞——“哦,它是甜的!”

他的夥食,以及他的服飾打扮,跟他的父親,父親的父親,一模一樣。

所以我可以說:他們是同一個人,隻不過已活了好幾輩子了!

當牧羊人遇見養蜂人,是否比比誰的官大,誰的權力大,誰的隊伍更有組織紀律性?

養蜂人,我承認你比國王還要幸福!

可這是在巴音布魯克呀,鮮花遍地,跟鮮花的數量相比,你帶來的蜜蜂再多,也嫌少。

你把一卡車的蜂箱搬運到路邊,拉起遮陽的防護網,仿佛一座臨時修築的飛機場……你調度著各路航班,起降繁忙——請問,這是你的第幾個故鄉?

刺,是蜜蜂體內的避雷針。它在跟花接吻時,再也不用擔心觸電了。可即使這樣,它仍然會幸福地顫栗……

在吉木薩爾遇見的哈薩克牧人,我想和你交換彼此的生活。

用我的越野車換你的馬,用我的筆換你的鞭子,用我的精裝修公寓換你的帳篷,用我的咖啡換你的酸奶,用我的兒子換你的女兒——各自再當一回父親,看一看,我這兒還有哪些是你需要的……

如果這樣太麻煩了,我們就握握手吧,暫時交換一下名字。從今天起,我就改叫夏啟爾。把給你命名的父母,當成自己的雙親。把你的夏牧場,當成靈魂的根據地。

我多想成為你呀!如果你同意的話,我甚至願意忘掉自己……

把地圖拿過來,我指給你看:阿爾泰山是我去過的最遠的地方。先坐飛機,換乘汽車,好像還騎過馬,回到古代。山頂有積雪,我的帽簷上也有。山腳有草原。我在無邊的草原無望地愛上一位哈薩克姑娘,她的眼睛能把人淹死……

賽裏木湖畔,大口大口喝酒、喝西北風。然後醉了,像古爾班通古特沙漠昏迷不醒。我的口袋裏裝滿沙子。三天三夜的暈眩,總算恢複成原先的自己。讓我再去一次,還是會迷路。

草原擁抱著沙漠,沙漠擁抱著綠洲,綠洲擁抱著心亂如麻的我。我張開雙臂,擁抱著的是風。風又會去擁抱誰?

西北偏北、偏北一點點,草青了又黃,花開了又謝——沙塵暴更偏激。我對她的愛,也是一種偏愛。

天馬成了曆史的一隻冷板凳,好久沒有人坐過了。

我來到昔日大宛國的地界,左顧右盼。如果真有一匹天馬出現,患有恐高症的我,是否敢試試?

天馬流浪於草原深處,等待一個騎馬的人。隻有相遇的那一瞬間,它才可能長出並不存在的翅膀,在此之前它甚至不知道自己還有那樣的本事。“騎一匹天馬,到天上去,它的速度總比我的心跳慢半拍。不,那是因為我的心,跳得比平常快了一些……”

在草原上我迷失方向。我用不著弄清方向,東西南北都一樣,四麵八方都是青草,和流浪的馬。流浪的人也一樣,用不著弄清方向。在草原上迷路,不會感到迷惘。

路標是多餘的。因為我原本就沒有任何目的。無論我出現在哪裏,都構成草原的中心。流浪是最舒服的事情,路永遠也走不完。迷路,也不能算是錯誤。沒準正是如此才能遇見原本不屬於我的事物。

譬如此刻,巴裏坤湖畔的這戶哈薩克人家,給一個陌生人端來手抓羊肉和馬奶酒,把最靠近爐火的那塊地毯讓給他……

這麼做,隻是為了讓我盡快地忘掉自己是個客人。仿佛這構成他們天生的職責?

牧人騎馬走在回家的路上,迎著落日,身後投下長長的倒影。路太遠了,他看不見自己的家,隻看見落日。我看不見落日被他擋住的那一部分,隻看見他,和他的馬。

這是黃昏,太陽也低下頭,接他回家。從我這個角度過去:他的馬不僅馱著他,還馱著大半個太陽。夠重的吧?

就這樣目送他一點點變小、消失。莫非他的家安在太陽的裏麵?更大的可能:太陽的家與他家在同一個地方。彼此都在趕路,看誰先到達。如果他走得快一點,太陽就落得慢一點。如果他慢一點,太陽就不願等他了……

和我同一天出生的黑駿馬,我喝過它的母親的奶。當我還很年輕的時候,它就衰老了。為什麼老得這樣快?

跟我一起長大的黑駿馬,我們分別把對方當成自己的家。當我還在原地的時候,它就跑掉了。為什麼不等等我?

陪我四處流浪的黑駿馬,走了太多的彎路,傷痕累累。當我仍然活著的時候,它就死去了。為什麼要忘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