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采納李斯的建議,改分封製為郡縣製後,在郡、縣兩級製的地方管理體係下,皇帝隻是任免各級官員,不再將土地直接分封給有功之人,而各級官職的設置,以及所能享有的俸祿都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就拿掌管兵事的官員來說,在上將軍之上就隻有位列三公的太尉之職。而太尉之職名義上現在仍由舉薦張良的尉繚擔任。
在尉繚死之前,趙政都沒有打算免去他太尉之職。這樣講來,在封官賞職上,趙政確實沒法給予韓信更多。
“陛下,臣以為可以封韓信為齊王。”張良遲疑一會,輕聲道。
“什麼?封韓信為齊王!?”趙政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由自主地重複道。他清楚張良的話到底意味著什麼。封韓信為齊王,那就意味著恢複分封製。
分封製,乃是周朝一直沿用的國家治理製度。周天子將天下的土地分封給同性宗族、功臣子弟。所封之地稱為“諸侯國”、“封國”或“藩國”,被分封的同性宗族、功臣之弟被稱為“諸侯”或“藩王”,是統治封地的君主。
諸侯擁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資源和收益,有權管理封地內的人民。周天子在諸侯領地內並沒有直接的權力。但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
同時,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等級森嚴的“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國家治理體係。
分封製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格局,有利於保證周王朝的強大,更好地拱衛王室的安全。
通過分封製,使周王朝的親族、姻親和功臣在新占的領地上建立了一批新興國家,周王朝的勢力範圍不斷擴大,周王朝的文化形式逐步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遊地區,奠定了大秦帝國版圖的基礎。
但是,由於各諸侯國具有相對獨立性,容易形成割據勢力。
周朝後期,隨著諸侯國的日益強大,王權迅速衰弱。各諸侯國為了自身利益,大國兼並小國,同姓國也彼此戰爭,周王室完全喪失了分封大權。春秋時期的楚王問鼎,就是諸侯國對周王室公開挑戰的典型。
趙政和前丞相李斯都認為,正是因為實行分封製,周王朝到最後根本控製不了各個迅速壯大起來的諸侯國,才釀成了春秋混戰、周天子名存實亡的惡果。所以,在建立一統的大秦帝國後,他力排眾議,決意支持李斯提出的郡縣製。
郡縣製與分封製截然不同。簡單講,就是把原來諸侯的國改成郡,原來大夫的家改成縣,郡管縣,郡和縣都直屬中央朝廷,不再分封,也就隻有一個最高的帝王,直接任命負責管理郡縣的官吏。郡縣的官吏隻負責管理郡縣的事務,不具有獨立的財權和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