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好色(2 / 3)

“有時江海有時山,世外道人名利間。夜夜鴛鴦禪榻被,風流私語一身閑。”這首《夢閨夜話》,是“破戒不慚的狂僧”一休的生活寫照。“一休哥”在他七十八歲高齡,遇到了一個盲女,有了感情,他索性讓自己從此墜入愛河。他還寫情詩袒露自己的愛情生活,宣稱“淫酒淫色亦淫詩”。這比那個把女孩抱過河的中國和尚冒瀆多了,日本人真能把事情推到極致。也許,到了極致,才到了境界。這才是到了境界了,“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才是根本。宗教的根本精神是反體製、反世俗的,在這個根本裏,坦蕩與好色並不矛盾,“真”與“美”恰是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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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明白梅蘭芳美在哪裏?據說他幼年相貌平平,小圓臉,眼皮下垂,無神,還常迎風流淚,秦老太太為他下過評語:“貌不驚人!”其實何止是幼年,他一輩子也沒有漂亮過。作為男人,即便是留了胡子,也不夠男人氣;在舞台上扮女人,如果撇開演技,那模樣也無論如何不算美女,既不水靈,也不輕盈,其嫵媚也是怪怪的。也許藝術這東西,就是怪怪的吧?

當年梅蘭芳到了日本,引起了轟動,當然日本人是愛藝術的民族。

明確地說,日本人有著這種審美取向。從日本回來的魯迅先生對這點是有點明白的,所有他說:“男人看見‘扮女人’,女人看見‘男人扮’。”所謂“男人看見‘扮女人’”,其實就是男人把對方這個男人作為女人,類似於男同誌中的“1號”對“0號”。在日本,這種事並不鮮見,隨手拈來的就是若幹年前火爆的大島渚的《禦法度》。大島渚搞了“異色”的《感官世界》,多年後又搞了個“男色”,再一次震驚了世界。

其實世界各國也都有這種事,包括中國。在明代,甚至到了泛濫的地步。我們現在能看到的日本最早的關於同性戀的描述,是成書於720年的《日本書紀》,其中第九卷就有神功皇後二月條小竹祝和天野祝的故事,是漢文寫的:皇後南詣紀伊國,會太子於日高,以議及群臣。遂欲攻忍熊王,更遷小竹宮。適是時也,晝暗如夜,已經多日。時人曰:“常夜之行也。”皇後問紀直祖豐耳曰:“是怪何由矣?”時有一老父曰:“傳聞,如是怪謂阿豆那比之罪也。”問:“何謂也?”對曰:“二社祝者,共合葬歟。”因以令推問巷裏。有一人曰:“小竹祝與天野祝,共為善友,小竹祝逢病而死之。”天野祝血泣曰:“吾也生為交友,何死之無宜同穴乎!”則伏屍側而自死。仍合葬焉。蓋是之乎。乃開墓視之,實也。故更改棺襯,各異處以埋之。則日暉炳爃,日夜有別。

據說“男色”之風來自於中國。公元9世紀,密宗大師空海入唐求法,將唐朝佛教寺院裏的“男色”風氣傳入日本。空海還將此道傳給了他的弟弟真雅僧正,真雅僧正於是又跟平城天皇皇孫有染,這個皇孫,就是那個美男在原業平。

中國曆來有“男女之大防”,即便是開放的唐朝,至少在佛教界,也是有所忌憚的。空海在大唐,其所受的煎熬可想而知。但是這世界上沒有絕對可禁的東西,人心是活的,活人不能被尿憋死,“條條道路通羅馬”。不能以“女”為“色”,就以“男”為“色”。“男色”往往產生於“色”禁森嚴的寺廟、軍隊,乃至道貌岸然的宮廷。朱元璋之前朝廷大多設有官妓,朱元璋認為官員狎妓破壞政事,遂下令禁止,於是漸漸的男色就盛行了。“男旦”也就是在這時候產生的。其實,日本歌舞伎中的男扮女,也是源自於禁忌。阿國創建了歌舞伎,京都、大阪一帶就出現了“遊女歌舞伎”,除了演劇,還從事賣淫,於是當時的德川幕府就公布了禁止女人演戲的法律。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女人不讓演,就男人來演,由年輕貌美的男子扮演女人的角色,叫“女形”,這就是“若眾歌舞伎”,照樣做那種事。當初是被禁沒有辦法的,後來竟樂於此道了,倒開辟了福柯所說的新領域,還時有殉情、私奔的事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這隻是男人“色”男人,並不是“男色”的全部。

其實,“男色”這概念一直很含混。按中國《漢語大詞典》的釋義:“謂男子以美色受寵,”又說:“後指出賣色相的男人。”這都沒有說明白“寵”與“買”的主體。也許是因為沒必要說清楚,中國是男權社會,女人是沒有主動權的,這主體理所當然就應該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