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傅聰談音樂(1 / 3)

傅聰回家來,我盡量利用時間,把平時通訊沒有能談徹底的問題和他談了談;內容雖是不少,他一走,好像仍有許多話沒有說。因為各報記者都曾要他寫些有關音樂的短文而沒有時間寫,也因為一部分的談話對音樂學者和愛好音樂的同誌都有關係,特摘要用問答體(也是保存真相)寫出來發表。但傅聰還年輕,所知有限,下麵的材料隻能說是他學習現階段的一個小結,不準確的見解和片麵的看法一定很多,我的回憶也難免不真切,還望讀者指正和原諒。

一、談技巧

問:有些聽眾覺得你彈琴的姿勢很做作,我們一向看慣了,不覺得,你自己對這一點有什麼看法?

答:彈琴的時候,表情應當在音樂裏,不應當在臉上或身體上。不過人總是人,心有所感,不免形之於外,那是情不自禁的,往往也並不美,正如吟哦詩句而手舞足蹈並不好看一樣。我不能用音樂來抓住人,反而叫人注意到我彈琴的姿勢,隻能證明我的演奏不到家。另一方麵,聽眾之見也有一部分是“觀眾”,存心把我當作演員看待;他們不明白為了求某種音響效果,才有某種特殊的姿勢。

問:學鋼琴的人為了學習,有心注意你的手的動作,他們總不能算是“觀眾”吧?

答:手的動作決定於技巧,技巧決定於效果,效果決定於樂曲的意境、感情和思想。對於所彈的樂曲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沒有深刻的體會,就不知道自己要表現什麼,就不知道要產生何種效果,就不知道用何種技巧去實現。單純研究手的姿勢不但是舍本逐末,而且近於無的放矢。倘若我對樂曲的表達並不引起另一位鋼琴家的共鳴,或者我對樂曲的理解和處理,他並不完全同意,那末我的技巧對他毫無用處。即使他和我的體會一致,他所要求的效果和我的相同,遠遠地望幾眼姿勢也沒用;何況同樣的效果也有許多不同的方法可以獲致。例如清淡的音與濃厚的音,飄逸的音與沉著的音,柔婉的音與剛強的音,明朗的音與模糊的音,淒厲的音與恬靜的音,都需要各各不同的技巧,但這些技巧常常因人而異,因為個人的手長得不同,適合我的未必適合別人,適合別人的未必適合我。

問:那末技巧是沒有準則的了?老師也不能教你的了?

答:話不能這麼說。基本的規律還是有的:就是手指要堅強有力富於彈性;手腕和手臂要絕對放鬆、自然,不能有半點兒發僵發硬。放鬆的手彈出來的音不管是輕鬆的還是極響的,音都豐滿,柔和,餘音嫋嫋,可以致遠。發硬的手彈出來的音是單薄的,幹枯的,粗暴的,短促的,沒有韻味的(所以表現激昂或淒厲的感情時,往往故意使手腕略微緊張)。彈琴時要讓整個上半身的重量直接灌注到手指,力量才會旺盛,才會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而且用放鬆的手彈琴,手不容易疲倦。但究竟怎樣才能放鬆,怎樣放鬆才對,都非言語能說明,有時反而令人誤會,主要是靠長期的體會與實踐。

一般常用的基本技巧,老師當然能教;遇到某些技術難關,他也有辦法幫助你解決;越是有經驗的老師,越是有多種多樣的不同的辦法教給學生。但老師方法雖多,也不能完全適應種類更多的手;技術上的難題也因人而異,並無一定。學者必須自己鑽研,把老師的指導舉一反三;而且要觸類旁通,有時他的方法對我並不適用,但隻要變通一下就行。如果你對樂曲的理解,除了老師的一套以外,還有新發現,你就得要求某種特殊效果,從而要求某種特殊技巧,那就更需要多用頭腦,自己想辦法解決了。

技巧不論是從老師或同學那兒吸收來的,還是自己摸索來的,都要隨機應變,靈活運用,決不可當作刻板的教條。

總之,技巧必須從內容出發,目的是表達樂曲,技巧不過是手段。嚴格說來,有多少種不同風格的樂派與作家,就有多少種不同的技巧;有多少種不同性質(長短、肥瘦、強弱、粗細、軟硬、各個手指相互之間的長短比例等等)的手,就有多少種不同的方法來獲致多少種不同的技巧。我們先要認清自己的手的優缺點,然後多思考,對症下藥,兼采各家之長,以補自己之短。除非在初學的幾年之內,完全依賴老師來替你解決技巧是不行的。而且我特別要強調兩點:(一)要解決技巧,先要解決對音樂的理解。假如不知道自己要表現什麼思想,單單講究文法與修辭有什麼用呢?(二)技巧必須從實踐中去探求,理論知識實踐的歸納。和研究一切學術一樣,開頭隻有些簡單的指導原則,細節都是從實踐中摸索出來的;把摸索的結果歸納為理論,再拿到實踐中去試驗;如此循環不已,才能逐步提高。

二、談學習

問:你從老師那兒學到些什麼?

答:主要是對各個樂派和各個作家的風格與精神的認識;在樂曲的結構、層次、邏輯方麵學到很多;細枝小節的琢磨也得力於他的指導,這些都是我一向欠缺的。內容的理解,意境的領會,則多半靠自己。但即使偶爾有一支樂曲,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自己鑽研得來,隻有百分之幾得之於老師,老師的功勞還是很大的,因為缺了這百分之幾,我的表達就不完整。

問:你對作品的理解,有時是否跟老師有出入?

答:有出入,但多半在局部而不在整個樂曲。遇到這種情形,雙方就反複討論,甚至熱烈爭辯,結果是有時我接受了老師的意見,有時老師容納了我的意見,也有時歸納成一個折衷的意見,倘或相持不下,便暫時把問題擱起,再經過幾天的思索,雙方仍舊能得出一個結論。這種方式的學與這種方式的教,可以說是純學科的。師生都服從真理,服從藝術。學生不以說服老師為榮,老師不以向學生讓步為恥。我覺得這才是真正的虛心為學。一方麵不盲從,也不標新立異;另一方麵不保守,也不輕易附和。比如說,十九世紀末期以來的各種樂譜版本,很多被編訂人弄得麵目全非,為現代音樂學者所詬病;但老師遇到版本可疑的地方,仍然靜靜地想一想,然後決定取舍;他決不一筆抹煞,全盤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