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效洵先生:
五月下旬在滬晤教,甚以為快。茲為服爾德《查第格》及巴爾紮克《於絮爾·彌羅埃》二稿事奉瀆。弟自勝利以後,所有書稿前後校對,均親自負責對底,因(一)對於出版格式,可隨時批改,力求美觀、合理;(二)對內容文字,多看一遍,即可多發現毛病,多修改一次。故一九五三年十月,適夷兄來滬商談為將拙稿由平明轉移人文,並約定以後專為人文翻譯時,弟即提出拙稿均在上海發排,以便親自照顧,免京滬間寄遞校樣,耽誤時日。
至於弟堅持要各章節另起一麵的理由,是因為古典名著不能與通俗文藝同樣看待;《查第格》全書不到一八○麵,薄薄的一本,很像小冊子,不能單從節省紙張著眼。《於絮爾·彌羅埃》也要每章另起一麵可使讀者精神上鬆動些。
總的來說,我處理任何事情,都顧到各個方麵。校樣從頭至尾要親自看,為的是求文字更少毛病,也為的求書版形式更合理美觀;要在上海排,為的是求手續簡便,節省時間,以免除與排字房的隔膜。
以上種種,尚望先生與各部門徹底了解後,賜複為感。草草即候公綏
任叔、適夷二位前乞代道念
弟傅雷
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一九六四年十月九日
效洵先生:
八月七日寄上《幻滅》三部曲譯稿,諒在審閱中。
兩閱月來一再考慮,甚難選出適合目前國內讀者需要之巴爾紮克其他作品;故擬暫停翻譯小說,先譯一部巴爾紮克傳記。惟傳記僅有二種:英法文各一。法文本(André Billy著,一九四七版)太詳,英文本(H.J.Hunt著,一九五七版)太略;仔細斟酌之下,擬采用法文本(原作約三十餘萬字)而加以節略。因原作大量征引巴爾紮克書簡,對國內讀書界言,未免過於瑣碎,似以適當刪節為宜。且原著敘述方式,又假定讀者對巴爾紮克生平已有相當認識,不少段落皆憑空著筆,而一般讀者則有茫無頭緒之感。此等場合,又需譯者適當補充,或加詳細注解。換言之,譯者翻譯時需要有相當自由,不知出版社方麵是否認為妥善可行?
法國近二十年來有關巴爾紮克之專題論著已有二千種以上,其中權威作品亦複不少,例如:
《巴爾紮克之政治思想與社會思想》(Guyon著,一九四七)
《人間喜劇中的經濟與社會現實性》(Donnard著,一九六一)
《巴爾紮克之藝術觀》(Laubriet著,一九六一)
均為極有價值之文獻。惟皆篇幅浩繁,每種在五六百麵以上。鄙人擬譯完傳記後,將來逐部加以節譯,連同傳記一律作為內部資料,供國內專門研究文藝之人參考。不知社方是否讚同?
以上兩點,請與總編室各領導研究後,早日賜複為感!耑此 順頌
著綏
傅雷拜上
一九六四年十月九日
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效洵先生:
十月十九日大函敬悉。以問題複雜,遲遲未能裁答,至以為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