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朱元璋手起刀落的,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形勢所迫。由於長期手握重權,那些文武官員們也開始嚐試著將自己的權力觸角伸向不該觸及的領域,這讓朱元璋根本無法忍受。他決定出手,而且準備出重拳。他將目標直指相權,他要借此機會將那些分散在丞相手中的各項權力奪回自己手中,對官家的權力係統進行一次重新布局。這時候,廢除中書省已經箭在弦上。
新朝初立,朱元璋奪回相權,就意味著要動一動那些功高蓋主的開國功勳。這是一件讓他很頭痛的事。這些在帝國第一輪權力分配中撈到實惠的大臣,想要讓他們吐出吃到嘴裏的食物,並不是容易的事。要知道,擅自廢除行使了千年的政治製度,這也不符合儒家提倡的倫理道德的要求。皇帝要想坐穩自己的江山,就不能跳出倫理政治的遊戲規則隨心所欲。
但對於朱元璋來說,不容易的事並不代表做不到。他做出了一個假設,如果這些大臣犯下了國法難容的重罪,那麼皇帝不就有可能對當下的權力配置做出調整了嗎?
雖然說,德厚不足以止亂,威勢卻可以禁暴。對於古代官家集團來說,單純的以儒治國,沒有暴力機製的約束而能治理好國家,也是難以想象的事。
古代官家的統治觀念是一邊高舉旗幟宣揚天人合一、天人感應、君權神授;一邊又要求權力集團所代表的國家機器適當考慮老百姓的願望和要求,按照社會普遍公認的倫理道德原則活動。一句話說透了,就是要做到上應天意,下順民心。從表麵上看,國家機器是在上天與民眾之間搞倫理調和,實質上是在統治階層和廣大民眾之間搞利益調和,上層統治力量要努力為自己所實施的行為尋求一個合適的借口,披上一件讓大多數人無可爭辯、無話可說的倫理外衣。從政治運作和倫理觀念這兩個角度來講,朱元璋要從幾位大臣手中收回政治、軍事、財政等大權,就必須采取一種合適而有效的策略。既要讓天下人覺得這事幹得順乎天意民心,又能順理成章奪回大臣們手中握著的重權,為自己的後世子孫執掌天下權柄掃清障礙。
從洪武十三年(1380年)爆發“胡惟庸奸黨案”,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處死李善長等大臣,再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藍玉奸黨案”,朱元璋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權力再分配。朱元璋掀起的這場權力“連環三擊”前後持續時間長達十多年,被卷進去殺死的文武功臣各色人等有數萬人之多。朱元璋打破權力“灰色地帶”,大權獨攬的效果達到了。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春節剛過,朱元璋借著清除丞相胡惟庸的機會,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將原來屬於丞相的權力分配給原來丞相管領的六部和監察機關,大幅度提升了監察機構在權力係統內的地位。在官家複式權力結構中,丞相作為官僚係統最頂端的那尊大神,在權力演變的過程中,一直與皇權進行著此消彼長的博弈。朱元璋索性將其連根拔除,為自己的繼任者們“拔刺”。在對權力集團上層進行大手術的時候,朱元璋出台了一係列安民撫民的政策,力圖不觸動占人口絕大多數的下層民眾的利益,使得這次官家機構的大整頓、官家權力的大轉移能夠得以和平實現。
這項權力整頓運動雖然讓官僚係統內部陷入巨大的恐慌,但手握軍政大權的相權集團還是被皇權生生斬落馬下,那些開國功臣被清除殆盡。
經過整頓之後的帝國權力係統頂端成了皇帝一個人的獨角戲,皇權高度集中,官僚集團的分權製衡呼之欲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相權被瓜分得支離破碎,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和監察機關七大部門瓜分了這塊權力的大蛋糕,各部門隻對皇帝負責,受皇權的直接領導和監督。它們既獨立行使職權,又相互掣肘。監察機關將六部納入監察範圍,六部的給事中(言官)也可以反過來對監察機關的官員進行彈劾,充分體現出官僚集團內部權力的相生相克,這樣既達到了分流相權的目的,又健全了權力結構中的監督機製。
朱元璋的分權製衡體係建立起來了,那些潛在威脅朱明王朝統治的功臣們被一個個剔除,但事情還遠沒有到結束的時候。雖然相權這時候被生生剝離出了權力係統,但由於朱元璋的血腥殺戮毫無節製,使得權力結構中的輔政係統損毀嚴重,最後到了形同虛設的地步。
這就造成了一個什麼局麵呢?就是說在那個複式立體化的權力係統中,官家權力機構都變成了花瓶式的擺設,看上去很美,可中看不中用。官員事無巨細都要跑到朱元璋麵前去請示彙報一番,朱元璋沒有拍板的事,誰也定奪不了。這就好像在一個幾十口人的封建大家庭裏,大事讓一家之長拿主意。如果一個人餓了喝碗牛肉湯,渴了泡壺龍井也要來請示彙報,一次兩次算是尊重長輩,天天如此,誰也受不了。一個家庭尚且有輕重緩急,運轉一個偌大繁雜的帝國係統又豈是一個人能夠忙得過來的活。
朱元璋雖然是勞模皇帝,可勞模皇帝畢竟是人不是神。他麵對的是龐大的官僚機器,麵對的是沒完沒了的複雜政務,這讓他陷入了身心俱疲的境地。朱元璋進行的權力整頓運動可以說是官家製度的重大變革,這項以強化皇權為目的變革是中國權力史上的一件大事。與皇權較勁兒了一千五百多年的相權就這樣在朱元璋手裏化為無形,也由此開啟了明清兩代五百多年的權力新格局。
46 科舉製
自漢武帝“獨尊儒術”,官僚多以經術起家,至東漢時逐漸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狀況。曹魏實行九品中正製,使得世族地主能夠憑借家世出身進入體製內。隋文帝平定天下後,將官員的任用權收歸中央所有,並由此取消了中央選拔官員的辟署製度。新任官員不再由體製內人員的舉薦進入仕途,需要另辟蹊徑。在此之前,統治中國數百年的門閥製度隻講究兩個字——品流。
如果一個人有幸在當時社會位列上品,那就意味著他所在的家族是清流,文化底蘊自不待言。家世聲名成了衡量個人身份的最高標準。天下誰人不識君,誰人又敢不識君。對於士族來說,門第族望高於一切,因為這是通向權力的一架登雲梯。
士族子弟生活上不差錢,政治上不操心,高官厚祿從他們呱呱墜地時就已注定,這不是命又是什麼?在一個血統至上的國度裏,衡量一個王朝的合法性,往往看的不是別的,而是權力行使者的名和姓,也就是權力血統的純正度。血統是什麼,它是以血緣作為核心價值來獲取權力的一項製度。一旦創業者夯實基礎,那麼對於其後的繼任者來說,一切就顯得順其自然。隨著魏晉時代的清風徐來,文化成為新的時尚。中國曆史也從武化朝著文化的方向轉型發展,人的地位不必盡靠武力定奪,文化也因此成為必不可少的加分項目,科舉製的出台剛好迎合了時代的發展。既然社會如此看重品流,那就讓那些才高八鬥的進士和這個世界好好談談何為“品流”。科舉衝破了門閥,也繼承了門閥貴族所倚重的東西——文化。文化決定地位,這一合法性是有來頭的,科舉進一步光大了它。
隋朝廢除辟署製度,不再讓官員舉薦人才,那麼國家需要的人才從哪裏來?吏部的人才儲備又將如何建立?用人的壓力迫使隋朝皇帝尋求新的選官途徑,於是科舉製應運而生。唐太宗李世民接過科舉製度,將其改良,任何人都可以投牒自薦,幾乎所有的人都能帶著證明自己身份清白的材料報考,使得它在最大範圍內吸引著全國各地的賢人誌士。當李世民看到新科進士們從端門列隊而出時,非常高興地說:“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在他看來,科舉製度是使天下英才為其效力的手段而已。所以人們稱:“太宗皇帝真長策,賺得英雄盡白頭。”可見,科舉的最大成效,並不全在於“得人”,而在於將全社會的智力資源集中到功名利祿這一個指向,限製了智力活動的多極多向發展。
科舉製的確立為那些長期徘徊於權力之門外的庶族指明了方向,也為他們帶來了改變人生命運的機會。不少王朝建立伊始,就迅速開科取士,以此收攬人心。一個成色不足的合法性,借助一個成色十足的合法性,來提升自己的合法性,即皇權靠科舉提升了自己的合法性。這並不難理解:英雄不問出處,我為你們提供了晉升的機會,幫你們參與到這一公正的遊戲中,這難道還不能讓你們傾盡所能地來證明我的合法性嗎?
科舉製無疑是一陣狂飆的風,讓幾百年的門閥製度產生了劇烈搖晃,最後轟然倒塌,但科舉製並不是官家製度的終結者。失去了門閥的庇護,也並沒有讓不習慣於錦衣夜行的貴族子弟完全斷送前程。在痛苦的適應期過後,他們不得不與新製度達成妥協。貴族子弟可以參加科舉,挾經濟文化上的優勢,比平民子弟還略占優勢。雖然他們仍占優勢,但遊戲規則已有了革命性的轉變。魏晉時代完全是一個“拚爹”時代,門閥子弟隻要守住自己的血統就可以榮華傍身。而現在出仕則要參加皇帝安排的考試。科舉對貴族製是安魂曲,對中央集權製則是立命基石。從此,封建複辟之路斷絕,官員與科舉代代聯姻。從對官位的占據來看,清代“科舉家族”比起東漢魏晉的門閥,絕對是小巫見大巫。這是皇權與貴族勢力此消彼長之明證。
不誇張地說,科舉是帝製的基石。在漫長的帝製曆史更替中,並存著兩種合法性:其一是皇權的合法性,來自血統;其二是官員的合法性,來自科舉功名。兩種合法性雖然長期共存,但是在合法程度上還是難以等量齊觀。“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彼可取而代之”,司馬遷借陳勝、項羽之口道出的這兩句話,既是秦末中國人某種價值觀的反映,也深深地影響著一代又一代國人。從世襲到分封再到和親,處處圍繞著血統在大做文章。皇帝血統高貴,是昔時國人的一種信念,但這種信念在中國人心中的牢固度是要打個問號的。皇權時時要靠強大的軍事力量來捍衛,更透視出其合法性的脆弱。
從隋朝開創科舉取士之先河後,一批又一批學子經過十年寒窗想要進入官場,實現兼濟天下和光宗耀祖的宏願,參加科舉考試成了他們人生的必由之路。
宋朝之所以會出現文人巨匠紮堆朝堂的局麵,主要是因為通過發動軍事政變上台的開國皇帝趙匡胤開了個好頭。從立國之初,他就確立了宋代不殺士的傳統。而從錄取人數上,宋代科舉取士的人數有了最大幅度的增長。據統計,到宋徽宗時,每次錄取人數平均達到六百八十人。機會的增加,為讀書人求取功名提供了更大的現實可能。唐宋兩代,科舉製畢竟還發揮了許多正麵功能。而到了明代,朱元璋的改革將科舉變成了一種文化災難。他規定應試者隻能寫八股文,“專取《四子書》及《易》《書》《詩》《禮》《春秋》《禮記》命題。其文略仿宋經義,然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相對於真知灼見,他更重視的是統一的規格、統一的口氣、統一的思想,以此來造成格式化的知識分子。明清兩代的讀書人因此隻能“以摘經擬題為誌,其所切者,唯四子一經之箋,是窺是鑽,餘則漫不加省”,“自四書一經之外,鹹束高閣,雖圖史滿前,皆不暇目”。
從時間維度看,任憑城頭變幻大王旗,而科舉製卻持續一千三百餘年。就民眾的接受程度而言,它贏得了最大麵積的擁護。寒門子弟有了出路,擁護自不待言。而科舉分明是皇權借以消除門閥壟斷的,貴族子弟偏偏也要跟風。清代旗人不考科舉亦可做官,可是一些八旗子弟“因羨慕漢人的狀元科第,便有人學著做(八股),曾經乾隆禁止過,但還有偷著做的,後來才開了禁”。唐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有敕令:“進士策名,向來所重,由此從官,第一出身。”以後,這個觀念深入人心,演變為清代人所說的“正途”。
清代人將科舉視為“正途”,除此之外皆為“異途”。當時從官的路徑還有幾種:軍功、蔭生(祖、父有功於國家,朝廷特命其子或孫為官)、捐納,等等。為什麼隻有科舉是正途呢?張仲禮說:“‘異途’出身者……他們主要是先捐監生,然後捐得官職的。”捐納在形式上跟學曆沾上了邊兒,是從學曆製度衍生出來的。軍功不是正途?是因為“軍功有假的。統帥所保之人,自然有許多實在是有功勞的,但也有統帥的親戚朋友下人等,雖然未到戰場,也可以夾雜保上……因有這種種情形,所以就被社會輕視了”。蔭生中無學識者甚多,故被鄙視。
可見,科舉之所以是正途,不光國家這麼看,就連民意也這麼認為。民意認為科舉是正途,相信其公正性。
47 任子製·恩蔭製·官二代
秦漢以後,“世官世祿”作為一項製度雖然完成了它的曆史使命,但其陰魂在這塊古老的大地上一直消而未散。秦亡於二世,西漢緊接著又確立了“任子製”。所謂“任子”,從字麵上理解,也就是任命官員的子弟當官。漢代任子製源於秦代的葆子製,秦代的官吏可以保任自己的親戚、朋友、下屬為官,開出的條件是,所保任者必須名實相符,而且保任人對被保任者的行為負有法律責任。
西漢政府規定:“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認同產若子一人為郎,不以德選。”有資格享受製度紅利的人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官員級別必須是二千石以上,而且任滿三年。西漢官員的俸祿是用糧食計算的,糧食的多少等同於官員的級別。二千石是地方太守、中央三公九卿的級別,屬於高級官員。二是任子的對象是“同產若子”,也就是高級官員的兒子或者侄子。隻要符合這兩項標準,就可以享有為官的特權。有點類似於計劃經濟時代,兒子從退休的父親手裏接過一份職業。至於所任之人是否具備當官的才能,有沒有道德底線,並不在考量範圍內。不管怎麼說,它給那些高級官僚子弟打開了進入體製的一扇門。
任子製是一項政治特權,任者要對被任者負有一定的責任。比如說,被任者是一個禍國殃民的家夥,犯下大惡之事。皇帝追究下來,責任會倒追至他的先人。先人早就不在人間,無法對活在世上的子弟負責,但家族也會被剝奪任子製帶來的榮譽和便利。
製度是人定的,自然也就有特例。比如沒有達到二千石官職而任子的東方朔,他隻是一個四百石俸祿的郎官,根本就不符合標準。史載其“常在側侍中,數召至前談語,人主未嚐不說也”。因而獲得了保任自己兒子為郎的特權。不具備兩大條件要素而獲得任子資格的,不是皇帝的寵臣,就是皇帝的禦醫,總之是皇帝身邊最賞識和信任的人。
安帝建光二年改為:以公卿、校尉,尚書郎子弟一人為郎、舍人。王符在《潛夫論》中說:“豪族之初起,或因軍功,或因文治,或因戚貴,而後為保障既得利益,並傳之久遠,任子製遂更大行其道。”任子製本身是皇家給予高級官員的一項專有福利,本來是一種激勵手段,結果最後成了吃大鍋飯。製度沒有規定任子的數量,導致高官們的子弟紛紛入仕。雖然任子製規定二千石以上官吏隻能保任一人,但這樣的限製往往會被突破,任子二人、三人的情況也是常有的事。漢元帝的寵臣史丹,他的九個兒子都通過任子製當上了官,可見這項製度執行起來過於隨意,容易讓人鑽了空子。而權臣霍光,則因為同父異母的哥哥霍去病是驃騎將軍,十幾歲就被任命為郎,很快升遷為諸曹侍中。
東漢接過任子製的大旗,將可以任子的官員範圍從公卿高官擴大到了校尉、尚書等重要崗位的官員。《漢書》中有不少這樣的記載:“子弟以父兄任為郎”,“大臣任舉子弟為官”。宦官們看到越來越多的官員,把子弟都往官場上放,心裏難免癢癢。他們雖然不是正常人,也有光宗耀祖、惠及子孫的欲望。恰好東漢是宦官專權嚴重的朝代,任子的範圍最終擴大到太監的頭上。
任子製的失控引起了有政治遠見的知識官僚的憂慮,他們相繼上書,要求廢除任子令。無論是帝王,還是官員,基本都是一個路子,老子死了兒子接著幹,是事實上的世襲製。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曹操提出實行九品中正製。官員選錄標準徹底脫離能力和道德,隻看家族背景。豪門子弟不到二十歲就能位居高官,寒門子弟年過三十才有資格去競爭一個刀筆小吏的位置。這就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團、顯宦豪門為了把持官位,不斷強化門第觀念,相互通婚,抱團排斥寒庶家庭。南朝甚至發展出了“譜學”。學習這門學問的人,一輩子鑽研各個豪門大族的家世,需要牢記各家豪門的祖宗名諱、官爵,目的是維護門閥特權利益,防範有人冒充豪門子弟混入體製內。
任子製到隋唐就換了馬甲,稱之為“蔭”。一個字道破其中真味,大樹底下好乘涼,官二代背靠老子的樹蔭,就可以在官場上平步青雲。中國有句老話,富不過三代。說的是經商者的富貴往往三代散盡。而在唐代,許多權貴者的富貴延續,卻不止三代。
唐代的恩蔭製規定了官員依品級來蔭補其子孫,總的說來五品以上皆可得蔭補,並規定“三品以上蔭曾孫,五品以上蔭孫。孫降子一等,曾孫降孫一等”。“官一代”和“官二代”的級別對應為:“凡用蔭,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從七品上;從三品子,從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從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正九品上;從五品及國公子,正九品下。”
階層固化,隻是苦了那些處於金字塔低層、身後沒有大樹可依靠的平民子弟。一個人在官場努力打拚,不僅解決了兒子的前途問題,就連孫子的問題也一並解決。在恩蔭製度之下,官員子孫不用參加科考,或者象征性地參加考試,可以數代做官,享受祖上功績。這使得許多權貴可以世代享受官祿和富貴。
盛唐時期宰相姚崇本名姚元崇,父親姚懿曾任嶲州都督,按規定他可以受蔭直接當官。朝廷也已選中他當親王李弘的挽郎,仕途之門已向他完全開放。或許是覺得一個文人靠父輩的恩蔭獲得官階,有傷自尊。姚元崇放棄了這一製度紅利,改名姚崇參加科舉,高中進士,終成一代名相。有人拒絕恩蔭製,也有人將其視為一個家族的榮耀。文人韓愈的三代友人馬遂、馬暢、馬繼祖就是一例。祖父馬遂,官拜司徒(相當於宰相)。其子馬暢,在父親死後因朝廷的蔭補製度,任三品官少府監。其孫馬繼祖,又因祖上功勳,四歲時就封為太子舍人,為官三十四年。馬繼祖之後人,仍享官祿。馬家人可謂享盡唐朝的數代榮華富貴。
科舉製的推行在客觀上也督促了官二代的努力,李德裕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祖父李棲筠是唐代宗時期的禦史大夫,其父是唐憲宗時代的宰相李吉甫。李吉甫亦算名相,唐憲宗欲抑製藩鎮,李吉甫堅決支持,並出力良多。李德裕二十七歲入仕,先做校書郎。他年少時便“有壯誌,苦心力學,尤精《西漢書》和《左氏春秋》”。唐穆宗時代“禁中書詔,大手筆多詔德裕草之”。他也曾任浙西觀察使,“儉於自奉,留州所得,盡以贍軍,雖施與不豐,將卒無怨”。在唐武宗時代,他曾力主打擊藩鎮,並有成效。
但也恰恰是從唐朝開始,出現了一種曆代都曾出現且無法調和的矛盾:官二代與平民出身官員的矛盾。最典型的例子要算是“牛李黨爭”,主角便是恩蔭製的受益者李德裕和以科舉入仕的牛僧孺之間的掐架遊戲。在這場黨爭中,牛黨多為平民出身,李黨則多為官二代。其背後實質是恩蔭與科舉之爭。
李德裕的祖父李棲筠曾任禦史大夫,父親李吉甫便憑恩蔭入仕,而且一上來就是駕部員外郎。生在這樣一個官宦世家,李德裕有著極大的優越感,公子哥兒氣質極濃,天生看不起那些讀書應試的“鳳凰男”,也因此不願參加科舉。做官後又與科舉出身的官員頗多摩擦,對之印象便更壞。
一日,有個舉子行卷(讀書人向官員投遞自己的文章),希望能夠得到推薦。結果將投給李宗閔的文章,誤投給了李德裕。有讀書人主動行卷,李德裕挺高興。過了沒幾天,那個舉子又來索要自己的文章,說:“這是投給進士及第的李大人的,不是給您的。”李德裕頓時萬分尷尬,此後一味排斥科舉出身的官員。
通過恩蔭、科舉入仕的官員群體,引爆了唐代的黨爭。中唐的“牛李黨爭”除了政見分歧外,牛僧孺一派多科舉入仕的官員,李德裕一派多官二代,雙方黨同伐異,存在很濃的“恩蔭科舉之爭”。
與前朝相比,一個文人若是有幸生在宋朝,那是最幸福的一件事。宋朝時,文官福利異常優厚,恩蔭製度得到了畸形發展。凡是官員,無論品級大小,都有資格享受恩蔭特權。恩蔭的對象也較為寬泛,除了子孫,還可以恩蔭期親、異姓親、門客等,相當於沾親帶故的都可以當官,包括家庭教師、管家門丁,真的稱得上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另外是恩蔭的法定數量壯大,宰相可蔭十人,執政蔭八人,侍從蔭六人,中散、朝議大夫等散官可蔭三人。
蔭補的名目也是各不相同:每年逢皇帝誕辰有一次聖節蔭補,每三年逢郊祀時有一次大禮蔭補,官員告老退休時有一次致仕蔭補,官員死時上遺表還有一次遺表蔭補,這樣累積下來,一個功臣從入朝為官開始直到死去,推恩甚至可達二十餘人,最終導致“冗官”成為宋朝“三冗(冗官、冗兵、冗費)”之一。比如宋朝大將曹彬死,親族、門客、親校(也就是警衛員)二十餘人被蔭補為官。大將李繼隆死,兒子全部當官,幕僚門客二十多人也全部補上官職。
明清的官員選錄,完全以科舉為正途。錄取的人數也多。恩蔭入仕這時候成了異途、支流,講究氣節的文人也羞於此道。那些大家子弟凡是有能力嚐試科舉的,都不會直接通過恩蔭為官。在他們看來,隻有科舉出身才“夠牛”“夠份兒”,將來才有機會入翰林,做到大學士。
而這時候的恩蔭製度也不再像宋元時期那般寬鬆、優厚,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曾規定:“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蔭一子以世其祿。”他將恩蔭的官員範圍限製到了七品以上,恩蔭對象限製為一人,更重要的是恩蔭不一定得官,而隻是領取一份俸祿,沒有實職(世其祿)。如此嚴格的限製,顯然讓官僚集團不滿了。在官僚集團的鼓吹、運作下,明朝中期後恩蔭範圍有所擴大:“正一品子,正五品用;從一品子,從五品用,遞減至從五品子,從九品用;正六品至從七品子分蔭上、中、下三等未入流職內敘用。”這就取消了隻能恩蔭一子的規定,且恢複了元朝時期的高品級。不過鑒於僧多粥少,明朝很快補充規定:第一,官二代必須通過考試,合格後才有恩蔭的資格;第二,三品之上的官員子弟,有可能獲得實職。多數官二代恩蔭得到的隻是領取俸祿的資格,沒有實職。要想到手實職,還要去科舉考場上博取功名。為了方便官二代考取功名,受恩蔭者可入國子監讀書,稱為“官生”。明朝多數中下級官員的子弟,其實沒有沾到恩蔭的好處,隻是能免試進入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讀書而已。
清朝繼續縮緊恩蔭的範圍,官二代直接當官的渠道進一步收縮。恩蔭的官員範圍為“京官四品、外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或者陣亡、因公殉職、因軍務病故的官員。如此一來,大多數官員的恩蔭特權也就這樣化為烏有。而那些有資格享受恩蔭特權之人,和明朝一樣,也隻是獲得免試入國子監讀書的資格。待到修業期滿,等待朝廷分配入職指標。清朝還有另一種恩蔭製,也就是“祖蔭”。顧名思義,也就是祖宗流血流汗留給子孫後代好處,除了人們熟知的鐵杆子莊稼,還包括恩蔭和世襲爵位等。為了照顧八旗將士,清朝統治者給不少滿族家庭頒發了世襲爵位。著名貪官和珅就是參加科舉名落孫山,轉而依靠祖蔭承襲三等輕車都尉的。他的祖輩追隨統治者入關,南征北戰,給子孫留下了三等輕車都尉的世襲爵位。有了這個小爵位,和珅就能到乾隆身邊當個低級侍衛,進而步步升遷。此外,清朝規定了官職的滿漢比例,規定特定的職位隻能由滿人擔任。對於清朝的漢人官員來說,讓子弟直接當官比較困難。但是八旗子弟要想直接入仕,途徑還是很多的。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無蔭補之利者憤憤然,是因為筵席早早將他們拒之門外。有蔭補之利者飄飄然,以為美味佳肴,可代代享用。雖筵席終會散盡,他們不會在意,所謂今朝有酒今朝醉也。正如同當年的法國皇帝路易十五說的:“我死之後,哪管洪水滔天!”
48 養廉銀
養廉,不去切除人的欲望,匡正人的思想,卻偏偏要用銀子,真是怕什麼來什麼。既然銀子能養出“廉”,那麼廉能不能生出銀子呢?人們對高薪養廉這個說法很熟悉,養廉這個詞其實來源於清朝的養廉銀製度。這項俸祿製度本意是想借由高薪,來培養官員的廉潔習性,避免貪汙腐敗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
1723年,康熙皇帝突然駕崩於暢春園。皇四子胤禛出人意料地奪得了皇位,是為雍正皇帝。登基不久的雍正皇帝就向全國發下了一道諭旨:要求各省總督和巡撫向他彙報一下每個人的“陋規”情況。他想了解一下,帝國的這些封疆大吏們,每人一年到頭能夠獲得多少“灰色收入”。
這道諭旨讓他們中的很多人陷入驚懼不安,因為他們實在不知道新皇帝到底想要幹什麼。經過一番權衡,大多數督撫還是決定,如實交代問題。在體製內撈取“灰色收入”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法不責眾,對於這種“共性問題”,無論換誰來當皇帝都沒有辦法徹底根除。
督撫之所以不隱瞞,是因為他們早就對新皇的手段有所領教,更何況雍正繼位後對自己的親兄弟施出了冷酷無比的連環殺招,朝野上下為之震動。在這種情況下,各省大員們在第一時間將自己的灰色收入如實上報。當來自各地的官員收入報表攤在皇帝的禦案上時,雍正還是被官員巨額的“灰色收入”嚇了一跳。
署理廣東巡撫年希堯(年羹堯的哥哥)彙報,廣東巡撫一年的灰色收入約六萬五千兩。這在全國總督巡撫中還屬於較低水平。山東巡撫黃炳向皇帝奏報,當地巡撫衙門每年接受的規禮達十一萬兩。河南巡撫則奏報:“一年所有各項陋例,不下二十萬兩。”兩江總督查弼納彙報說,兩江總督衙門每年陋規收入也達到近二十萬兩。
本以為一場暴風雨將要席卷整個帝國官場,可雍正皇帝的表現也讓督撫們大為震驚。既沒有想象中的“勃然大怒”和“拍案而起”,更沒有鐵血反腐的酷烈手段。雍正居然表現出一派溫和之色,並表示能夠理解官員這麼做的良苦用心,並對他們的坦承之舉表示鼓勵。比如他在年希堯的奏折上,就批了這樣一段話:“一無粉飾,這才是你大造化來了。用心做去,不可始勤終怠。至於巡撫進路,必於指定某項無有是處;朕也不知哪是該取,何是不應取,此等碎小之事,朕亦不問不管,隻問你總責成一個好字……”
君王的心思最難猜。雍正皇帝所表現出來的好脾氣並沒有讓官員們吃下定心丸。雖然年希堯違心地上表稱,自己以後一定要把廣州官場上的陋規全部裁減掉。但這種不符合實際的表態,在雍正聽來也僅止於一句表態,他表達了不同意見。他說:“從來督撫將此事上沽名釣譽,裁去不取,轉彎另設他法,所得更甚。此等私套,皆不中用。有治人無治法。朕如今要定規矩繩限你們,萬無此理,隻要你們取出良心來將‘利害’二字排在眼前,長長遠遠地想去,設法做好官就是了。”
在殘酷的皇位爭奪戰中好不容易勝出的雍正,又麵臨著執政的重重危機。康熙晚年,買官賣官已成常態,甚至連皇子們都紛紛身陷貪腐之中。比如皇九子允禟曾經收受覺羅滿丕三十萬兩白銀,為他謀得了湖廣總督一職。覺羅滿丕上任之後,大肆貪汙,導致他的轄地“督、撫、布、按七人,貪庸一轍”,也就是說七位地方高官全部貪腐,湖廣吏治一塌糊塗。朝中大臣也大肆結黨營私,大學士明珠把持內閣;另一權臣索額圖也是廣樹黨羽,大肆貪贓,其家之富,“通國莫及”。
雍正皇帝即位之初,曾經對各省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一級“封疆大吏”有個總體評價:“懈弛者十之八九,其中一塵不染者僅一二人而已。”在這些地方大員的榜樣作用下,地方官場早就結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沒有人值得信任。
一般來講,新皇帝登基,為了爭取臣下的支持,都會首先廣施恩澤。特別是雍正在動蕩中即位,麵臨著皇族的集體挑戰,他上台後應該先給官僚階層一筆大大的好處才對。然而,雍正卻不屑於此。帝位認同的危機,絲毫沒有影響雍正果斷整頓吏治。更重要的是,他認識到了當時的貪腐是由製度決定的,因此要從製度入手。
清朝施行低俸祿製,正一品官年俸一百八十兩,七品知縣一年才四十五兩俸銀。當國家財政困難時,還要在官吏的俸祿上打主意,要他們減俸或捐俸。還有地方上存留的公費,本屬地方辦公開支,數額本就很少,清初因軍需一再裁減。“從前各州縣有存留銀兩,公費尚有所出。後議盡歸戶部,州縣無以辦公。”這樣,官吏們不但生活費用無保證,連辦公費用也被克扣,因此不得不從老百姓身上進行搜刮。這種體製實際上就是鼓勵各級官吏的層層剝削。上諭中也承認:“今部中每遇事,輒令地方官設法料理,皆掩飾美名,實則加派於地方耳。”另外,“遠則西征之雇車,北口之運米(指征討噶爾丹時的後勤供應),近則修葺城垣,無不責令設法”。所謂“設法”就是貪汙勒索的別名。官僚本性加上俸祿過低,決定了官吏必然大肆貪汙。
在這樣的低薪製下,官員的收入來源所采取的半合法彌補措施之一,就是征收“耗羨”用於個人福利。明朝萬曆年間,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賦稅一律征銀上交國庫,把百姓交的碎銀熔化重鑄為上交的銀錠,其間的損耗即為“火耗”。那麼在征收正賦時,理所當然地要加收鑄銀損耗。州縣從中提高損耗標準,“州縣火耗,有加四五錢者”。加征的損耗大於實際的損耗,就叫耗羨。這裏的“羨”,有“高出”和“富餘”之意。耗羨的征收,雖在順、康年間有諭禁止,但因為特殊的財政狀況,無法遏製,並逐步得到朝廷的默許。
雍正認為,要從根本上遏製腐敗行為的發生,就要想辦法解決官員收入問題。他要求的隻是清廉,而並不是讓官員們餓著肚子辦公,“諸凡總期爾合於公慎而已,朕未有令爾等地方大吏至於困苦之心”,“未有枵腹從事之理,但不欺隱,於分外貪取,即為可嘉耳”。因此他決定,給地方官員發放養廉銀,讓他們不再靠貪汙受賄生活。雍正皇帝按各級官員的官職高低、事務繁簡,給全國地方官製定了不同的養廉銀標準。雍正親自解釋了養廉銀的含義:“因官吏貪贓,時有所聞,特設此名,欲其顧名思義,勉為廉吏也。”
至於各級官吏的養廉銀多少,大體因時、因地、因財力、因官缺而異。據《大清會典事例·戶部》記載,直隸總督的養廉銀每年為一萬五千兩,下屬知縣的養廉銀在六百至一千二百兩,而山東知縣的養廉銀達一千至二千兩。由此可見,合法的養廉銀是從非法的私征雜派演變而來,它是地方官賴以生活的主要經濟來源。它是正俸之外的補貼,卻成為全部俸祿的主要成分,其數量往往超過正俸的十幾倍至幾十倍。雍正認為,如果發放養廉,則官員們“均得養家之銀,又可杜絕禮物之耗費而安分守己。若非極不肖者。必不會冒死而動私派於費挪移錢糧之心”,可以極大程度地改善吏治。
養廉銀製度使官員的薪俸收入有了明顯增加,讓他們僅憑工資就能過上體麵生活。以前地方官員雖然名義工資不高,但灰色收入極高,讓朝廷無從監管。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人都成了法律意義上的“罪犯”和“竊賊”,生活在罪惡感之中。“以下養上”的財政格局,也讓置身其中的每個人都鼻息相通,官官相護。而養廉銀的出現讓他們的收入從隱形變為顯性,從灰色地帶走向陽光地帶。對於朝廷來說,這筆經費的數額或許是龐大的,但實際上隻是一種變通。如果雍正皇帝真能用好這一製度,化腐朽為神奇,還是能省下不小的一筆開支。更重要的是,它能讓帝國的政治生態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養廉銀改革之後,雍正皇帝就可以正式禁止“陋規”。他嚴厲警告各級官吏,在實施養廉銀後“於應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訪聞,重治其罪”。在官員們的心目中,雍正是一個性格多疑、為人狠辣的君王。“貪倡之徒莫不望風革麵”,該收手時就收手。從當時各地呈報的數據來看,禁革陋規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年希堯就任廣東巡撫後,概行拒收下屬例行節禮;廣西巡撫孔毓珣上任伊始,也將衙門節禮“盡行不收”;廣西布政使劉艇琛對各屬所上節禮也“分毫不敢收受”。
養廉銀改革使雍正年間至乾隆中期半個世紀裏,貪汙大案明顯減少,吏治麵貌大為改觀。雍正皇帝設立的養廉銀,本來是一個動態的可以隨著需要不斷調整的數字,由地方官員根據實際情況請示,由中央政府最後定奪。這樣就可以保證養廉銀的數字可以適應各種變化。
但是乾隆卻對各級官員的養廉銀來了一次重新審定,並按職級劃分標準,並且永為定製,輕易不再做調整。任何一項改革都不可能一勞永逸,更何況關乎官員們的切身利益。這個做法造成的惡果很快得以顯現,那就是在通貨膨脹之時,官員的收入與支出不能合理調適。
從雍正到乾隆再到嘉慶,大清王朝經曆了一波漫長的通貨膨脹,物價上漲非常明顯,生活在乾隆朝的很多人都有非常強烈的感受。比如汪輝祖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說,當他十多歲的時候(乾隆十年前後),每鬥米的價格隻有九十到一百文,現在,一鬥米在一百八十到三百一十文間浮動。錢泳則說,經他研究,順治朝一畝地的價格不會超過二三兩;在康熙時期每畝上升至四五兩;乾隆初年,每畝價格上升至七八兩,偶爾甚至有十兩;到了乾隆後期和嘉慶初年,土地已升至平均每畝五十兩。
這些人的說法得到了研究者的證實。我們現在已經知道,造成清代中期漫長通貨膨脹的原因,除了清代的人口增長經濟發展外,還因為海外貿易導致的美洲白銀的大量流入。根據整個十八世紀官員的零星記錄,王業鍵估算出這一時期物價差不多增長了三倍。
通貨膨脹三倍,就意味著官員的收入與支出之間,至少又出現了三分之二的缺口。官員們的生活再一次嚴重入不敷出。
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官員不約而同又一次開始偷偷收“陋規”,曆史又回到了原點。乾隆皇帝的正確應對方式,是效仿父親,來一次新的財政體製改革,大幅度地提高官員收入,將他們從收支不平衡的桎梏下解放出來。因為財政緊張,乾隆開始不停地打官員們那筆養廉銀的主意。這時候的養廉銀已不複往日的華彩,尤其是到了乾隆晚期,經過朝廷的七扣八扣,最後能夠真正落到官員手上的並不多。比如乾隆四十年(1775年),浙江省修築石塘,因為物價上漲嚴重,工料物價“今昔不同”,原來估算的工程造價,竟然短缺二百萬兩之多。這短缺的經費如何彌補呢?乾隆要求,浙江通省官員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起,每年各捐養廉銀四分之一。
這種臨時抱佛腳式的扣款,從乾隆晚年起漸漸成為常態。嘉慶皇帝繼位之後,也順理成章地沿用這一“祖製”,靠扣發官員養廉銀來解決一時的財政窘迫。本來就不足花用的養廉銀又被扣得差不多了,現實又是“百物翔貴,委難敷用”。官員們應該如何自處呢?毫不奇怪,貪汙腐敗又一次開始橫行,“賄賂公行已非一日,原情而論出於貪瀆者猶少,迫於窮困者實多”。“不得已設為名目,取給下僚”。陋規體係全麵死灰複燃。養廉銀既然是政府給予各級官員的生活補貼,那麼,它就應像原本的俸祿那樣,從國家正項中支出,而不應該用非法的耗羨銀兩來支付,這是清代養廉銀製度的最大弱點。
曆史又流轉回了雍正初即位時麵臨的困境,再次燃起的腐敗之火,比原來更有破壞力。
49 內閣製
建文四年(1402年),燕王朱棣帶領軍隊進入南京,稱帝。從此明朝曆史開始翻開了屬於永樂的一頁。與此同時,明朝中央的政治權力體製也隨著新皇帝的誕生而悄然發生著變化。
永樂皇帝朱棣認為在朱元璋搭建的權力框架之內,不可能再產生出強有力的輔政機構。他決定不完全拘於朱元璋的那一套,在大明官僚體係的一畝三分地上,他要再搞出點兒新的花樣來。
即位不久,他就“特簡解縉、胡廣、楊榮等直文淵閣,參預機務”,但這時候還沒有打破朱元璋定下的六部門分權製衡的分配體製。因此,內閣的參政議政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權力集散失衡所造成的潛在危機,卻並未從根本上打破舊有的權力格局。也就是說,這時候的六部長官和內閣成員共同幫助皇帝處理政務,隻是朱棣在遵從祖製的前提下做出的一種權變。
永樂皇帝開始嚐試性地讓這些大學士參與軍國大事的處置。雖然他們的官階隻有五品,沒有部下,沒有統轄機構,甚至沒有自己專門的辦公場所。可以說是既無宰相之名,又無宰相之實。但不能否認這些人是權力係統中的紅人。因為他們全部是圍著皇帝轉的人,是皇帝的親信近臣,每日侍奉於皇帝身邊,奔走於殿閣之下,特別是可以參與國家政務,貌似宰相。
為了避開宰相這個已經變得不祥的稱呼,加上其名稱為“入值文淵閣”,又在內廷辦事,所以人們含混地稱之為“內閣”,算是有了內閣製的大模樣。
我們知道一種體製的好壞,實施效果究竟如何,一方麵取決於這種體製本身是否嚴密完善;另一方麵取決於那些高層權力擁有者的識見、謀略、態度和活動。二者同樣重要,有很多時候,前者還要受製於後者。體製的不完善或漏洞可以通過政治高層的具體行動或臨時政策來設法彌補,體製缺陷帶來的不良影響可以通過努力控製在最小的程度和範圍內。
這時候已經開始參政議政擁有一定實權的大學士事權不明,與部臣、宦官之間卻從未發生類似後世那樣嚴重的權力衝突。因為永樂皇帝隻讓大學士做自己讓他們做的事情,嚴令大學士和六部發生其他關係。他以此來防範權責不清引發衝突,這是他的高明之處。
但他和他的父親朱元璋都沒有學過哲學,不明白這個世界並不是靜止的,而是處於不斷發展變化中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學士們開始兼任各部尚書、侍郎之職。有的還具有正一品的太傅、太保或從一品的少師、少傅、少保等崇高榮銜,權力地位不斷提高。他們雖然不能到兼職的各自部門裏去實地任職,也不能幹預各部事務,名義上仍然隻是皇帝身邊的侍從顧問之臣,但在重大事務的決策上,他們實際上已經具有了相當大的權威性。比如人事推薦與任免建議、內政外交政策的製定等。他們真正的權威,則來自宣德年間逐漸發展起來的所謂“票擬”之權。
票擬,又叫票旨、條旨,裏麵暗含了帝國官場運作的大部分奧秘。這裏涉及帝國的權力機器運轉的方式與程序:在通常情況下,全國各地、各部門的報告文書先是彙集到通政司,這個機構是中央聯係地方的紐帶。通政司將文書登記在冊,錄下副本,隨後又轉到內閣,由大學士將處理意見“用小票墨書”後,分別貼在這些報告的封麵上,送呈給皇帝做最後的批示,這就是票擬的整個過程。皇帝的禦批通常使用朱筆,所以,又叫“批紅”。經過批紅的文書,登記備案,錄下副本,然後再下發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求遵照執行。
所以說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那些掌握了票擬權的大學士就等於掌控了全國各地官府衙門,也包括中央六部。他們等於掌握了票擬和批紅在內的官家權力機器運轉方式與程序,如此一來,這種方式所帶來的惡果也隨之顯現。當最受皇帝信任的大學士正式成為首席大學士時,所謂的“首輔”便隨之產生。首輔沒有宰相之名,也沒有宰相行政號令、任免官吏之實。當他深受皇帝信任時,卻可以壟斷票擬之權,並將皇帝玩弄於股掌之上,從而將屬於皇帝的生殺予奪大權轉移到自己手上。此時,其令人畏懼的威力,甚至遠遠超過以往真正的宰相,這可能是朱元璋做夢也不會想到的事。
朱元璋以為他的那些後世子孫會向他學習,人人爭做勞模,靠著不眠不休的精神將他的朱明王朝推向千秋萬世。可惜的是他的那些子孫們雖然身體裏流淌著他的血,卻漸漸喪失了處理這些事務的能力和興趣,最後索性將專屬皇帝的“批紅”大權,交給身邊寵幸的宦官們,也就是說首輔手中握有的票擬之權也同時失去了效用。皇帝和滿朝文武就這樣被架空。朱明王朝在一幫閹人的胡作非為之下,跌跌撞撞,一路踉蹌。
50 旁入公門
中國封建帝國的權力結構通常是由帝王、文官、胥吏三級構成,拋開那些奉行孔孟之道的文官集團,還有大量混在基層的胥吏。
對於老百姓來說,他們一輩子很難見上皇帝一麵,也鮮少與真正的政府官員打交道。他們見的最多、打交道最多的就是那些披著權力馬甲的胥吏。對於老百姓來說,那些遊走在基層、數目龐大的胥吏才是權力集團的形象代言人。這些胥吏肚裏的墨水通常不多,由於體製的原因,他們也沒辦法去走科舉之路,而且出身卑微,隻能依靠在官府衙門混日子來養家糊口。另外他們沒有國家發的工資,隻有官府衙門給的聘用金。
一句話概括就是,胥吏上受文官的分派,下受百姓的敵視,他們的存活之道就是伸手向老百姓不斷地去索取,通過從民間刮地皮來滿足自己的生活欲望。
當年朱元璋還是草根朱重八的時候,那些來他家收錢的就是這類人,所以朱元璋對胥吏的痛恨可想而知。造成明朝胥吏猛如虎的真正禍根,其實來自於元代。元代統治者由於不熟悉儒家文化,便大量雇用胥吏治國,到了明初胥吏仍舊跋扈異常,經常發生胥吏毆打上司的例子。雖然朱元璋對跟他理念不符的文官采取了極端的方式,但對數量眾多的胥吏卻一直無可奈何。
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所頒布的《大誥》裏,有了這樣一條新規定:“今後布政司、府、州、縣在職的吏員,賦閑的吏員,以及城市、鄉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頑民,若膽敢操縱詞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危害州裏,允許當地的賢良方正、豪傑之士將這些人抓起來,綁送京城。如有人膽敢中途邀截,則梟首示眾!各處關津、渡口,也不得阻擋。”
這就是朱元璋為了對付胥吏創新的一種方式——“旁入公門”。被貪官汙吏盤剝的急了眼的老百姓可以從衙門側旁的小門衝進去,把造成自己冤屈的六房的胥吏抓起來拿送京城。至於那些官員,百姓們則是無權抓捕的。當然,朱元璋也給百姓們吃了顆定心丸。他說,如果官員們試圖阻止百姓們抓汙吏,就會被族誅。
說得直白一點兒,朱元璋為老百姓打開的這扇“旁入公門”的門,是隻通汙吏,不達貪官。就是放在今天看,“旁人公門”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做法。允許老百姓從衙門的小門衝進去綁架為非作歹的胥吏,直接扭送到京城法辦,且沿途官員不許攔截。不但不能攔截,還要做好相關的後勤保障工作。在朱元璋的支持下,大明帝國很快掀起了一浪高過一浪的群眾鬥爭胥吏的熱潮。在朱元璋親自用口語化風格編寫的那部《大誥三編》中就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
常熟縣鄉民陳壽六本來隻是一個最普通不過的人,低眉順眼地過著自己的窮日子。如果不是因為下麵發生的事情,他也許一輩子就悄無聲息地淹沒在曆史的深處。
這件事情的起因是陳壽六得罪了當地一個叫顧英的縣吏,於是遭到了顧英的迫害打擊。陳壽六家僅有的口糧和來年的種糧都被顧英的爪牙搜刮殆盡。當然縣吏顧英不隻是針對陳壽六一個人,他平時就橫行鄉裏,受他迫害的人不在少數。他本來以為老實巴交的農民都是修煉過忍術的,很多事情忍一忍也就過去了,並不會翻起多大的浪。但是這一次他錯了,因為他遇上了陳壽六。
顧英點起的這把火憋在陳壽六胸中,燒得難受。終於有一天,陳壽六爆發了。爆發的陳壽六率領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一怒之下衝進了“旁入公門”的門,趁顧英喝得酩酊大醉,將其五花大綁捆了起來,連夜押送離開常熟縣,直奔京城而去。這事來得太過突然,常熟縣的官吏們根本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
需要指出的是,陳壽六並不是一個沒有頭腦的莽夫,他是一個知法懂法的鄉民,他的所作所為也沒有僭越當時法律所限定的範圍。也就是說,陳壽六綁架縣吏顧英是按照朝廷頒布的正式製度在辦事。
在臨行之前,陳壽六做了一件事。他讓鄉親們找來了朱元璋發布的反貪法律《大誥》,隨身攜帶以作護身符之用。因為按照朱元璋的聖諭,對持有《大誥》押送巧立名目、害民取財的地方貪官聯名赴京的普通民眾,各個關卡路口都要一路綠燈。
陳壽六等人押送顧英到京上訪後,朱元璋立即將顧英打入大牢。朱元璋不僅沒有處罰陳壽六等以下犯上的罪過,還當麵賞賜陳壽六鈔三十錠(相當於今天的幾千塊錢),其他三人衣服各兩件,並免除了他們的雜役。
在陳壽六等人離京後,朱元璋在諭旨裏,將陳壽六這種大無畏的精神大加褒揚,號召全國的農民兄弟都要學習這種敢與官場惡勢力鬥爭的精神。
在表彰文件裏,朱元璋說:如果有人敢羅織罪名,搬弄是非,擾害陳壽六,我就將他族誅!當然,如果陳壽六自己仗恃著我的名頭而橫行不法,為非鄉裏,也同樣罪不容赦;但是,陳壽六若有過失,地方官員無權做出決斷,必須將他召到京城,由我親自審理。
皇帝開了金口,陳壽六這樣的農民,就成了耀眼的明星,成了歸朱元璋直接領導的禦用農民。這種風氣一開,洪武十八九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條驛道上,幾乎時時處處都能看見成群結隊的鄉民押著被綁得結結實實的富豪或者胥吏往京城方向趕。這些人幹勁很足,他們自備幹糧,自備交通工具。遇到關口有官員盤查,他們會從身上掏出隨身攜帶的小冊子——《大誥》。地方官吏見到這本金黃色的小冊子就會大開方便之門,一路綠燈。當然這些官員不是畏懼於這些手無寸權的鄉民,而是畏懼陳壽六手中握著的《大誥》,準確地說是百姓對於皇權的畏懼。
朱元璋賦予百姓們莫大的權力去懲治那些汙吏和遊民,貌似給予百姓們製約權力的權力,其實卻並非如此簡單。他給予百姓們的,並不是單純意義上的製約權,而是更為偏執的“合法傷害權”。古代的官吏們肆無忌憚地搜刮百姓,因為他們真正做到了心無所忌。就算他們幹了違法亂紀之事,遠在深宮的皇帝也不可能了解,畢竟皇帝的權力觸角也有達不到的地方。這種“天高皇帝遠”的現實,讓他們在權力結構底層如魚得水,有了更大的閃轉騰挪的空間。
胥吏們完全被朱元璋發動群眾這一雷霆殺招徹底打倒在地,老百姓擁有闖進衙門直接拿人的權力。從表麵上看,是老百姓闖進“公門”去抓人,實際上是皇帝伸展出來的權力觸角在抓人。帝國權力結構仍然沒有改變皇帝製約胥吏、胥吏製約民眾的現狀。不過是顛倒了一下程序而已,變成了皇帝製約百姓,而百姓製約胥吏。也就是說,將以前掌握在胥吏們手裏的權力暫時移交到百姓們手裏而已。但是這種臨時性的權力顛倒對於民間社會來說,是遠水救不了近渴。而陳壽六的明星路是不可複製的,因為大明朝畢竟隻出了一個朱元璋。
51 托古改製
十九世紀末,帝國主義列強掀起瓜分中國的狂潮,中華民族麵臨著空前嚴重的危機。當時,康有為、梁啟超等誌士仁人意識到必須進行維新變法,否則中國就有亡國滅種的危險。為擺脫眼前的困境,康有為采取了借屍還魂的謀略,具體來說就是托古改製。他撰寫了一部書,名叫《孔子改製考》。這本書指出,上古時代沒有文字和書籍,所以今天無法確知上古時代的情況。但是,中國人有一種“榮古而虐今,賤近而貴遠”的迷信上古的心理。春秋時,禮樂崩壞,社會動蕩,包括孔子在內的諸子百家利用人們這種心理,把自己所設定的政治理想假托是上古時代已經實行過的,借此爭取人們對自己的政治學說的信仰與認可。
康有為在談到寫作《孔子改製考》一書的意圖時說:“作為一般的平民百姓,如果公開倡言變法改製,必會遭人詛咒。因此,不如假托古代聖王來倡言變法改製,這樣,既不會使人感到驚恐,又可免除不測之禍。”在康有為的鼓動宣傳下,光緒皇帝終於下定決心在中國發動一場空前的變法維新。雖然,這次戊戌變法被以慈禧為代表的頑固派鎮壓下去了,但康有為在變法前實行的借屍還魂的謀略,不能不令人歎服。說到托古改製,我們繞不開一個更具開拓性和實驗性的人物——王莽。
自從漢武帝在全國範圍內實行董仲舒提出的“獨尊儒術”後,知識分子迅速儒化,用儒家理想徹底改造世界的思潮開始甚囂塵上。也正是在這種思潮的衝擊下,王莽及其許多同時代的儒家知識分子成為狂熱的理想主義者。他們將孔孟無限美化了的“五帝”“三王”時代視為人類社會的黃金時代。身處每況愈下的西漢帝國,種種令人失望的社會現象刺激著他們用儒家理想批判現實、改造社會的強烈願望,以及對內聖外王的呼喚,對一個黃金時代的向往。
就是在這樣一種曆史大背景下,王莽這個人物被時代的潮流推上了風口浪尖,並且按照儒家編好的腳本,在西漢末期的政治舞台上淋漓盡致地表演了一番。在人們的喝彩聲中,他不僅承擔起“補天”的重任,而且還信心十足地帶領著西漢帝國的臣民們奔向那個海市蜃樓般的“黃金時代”。既然西漢帝國的臣民自願把自己的命運托付給王莽,那麼也就必須要承擔王莽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上古時期,之所以人人富足,是因為土地均等。王莽就是要恢複上古的井田製,均分天下土地。先在國有土地上(在漢代國家控製著一部分土地),按“井田製”的辦法,將國有土地按口授予無地農民,農民對土地隻有使用權,沒有占有權,目的是即解決了農民無地可耕的狀況,又解決了土地的兼並問題。
“解放奴婢”是他“托古改製”運動的另一個重要題目。王莽從道德的角度對奴隸製度發出了激動人心的譴責,痛斥這種把人“與牛馬同欄”的奴隸製度是“逆天心,悖人倫”的野蠻殘忍的行徑,必須立刻停止。一聲令下,三百六十萬奴隸獲得解放。
第三項是由政府壟斷經營鹽、酒、冶鐵和鑄錢,防止富商操縱市場,勒索百姓。王莽下令建立國家銀行,貧苦百姓可以申請國家貸款,年息為十分之一。這樣就杜絕了高利貸對百姓的盤剝。王莽推行固定物價政策,市場上的貨物由政府規定價格,以維護市場秩序。
第四項,從皇帝到百官,都實行浮動工資製。如果天下豐收,皇帝就享用全額生活費;如果出現天災,或者治理不當,就按比例扣減生活費。百官的工資也根據百姓的生活水平浮動。百姓豐衣足食,工資就高;百姓餓肚子,官員也要跟著一起挨餓。
王莽厲行懲治貪汙,下詔徹底清查所有官吏的家產,發現貪汙者,沒收所有財產的五分之四,用來補充國家財政經費。他建立舉報製度,動員人們舉報貪汙行為,舉報查實,給予重獎。王莽同時改革官名,他按照“周禮”的規定,設了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按照禹貢的規定,把天下分為九州,恢複上古地名。按照古書的記載,把太守改名叫大尹,都尉改名叫太尉,縣令改名叫縣宰,禦史改名叫執法,長安改名叫常安,未央宮改名叫壽成室。
王莽還在長安城的中心地帶建了一個王路門,在門下坐了四個人,叫諫大夫,麵向四個方向,聽取四方百姓對政府的意見。這是按照周禮而設。蠻夷之國,名字也必須低賤,這樣才符合上古禮製。他把匈奴單於改名為降奴服於,把高句麗改為下句麗……
當時的儒家知識分子們除少數例外,大都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王莽所領導的“托古改製”運動中來。一些儒林名流紛紛獻計獻策,為“托古改製”推波助瀾。至於四方名不見經傳的眾多儒生更是為此而歡呼雀躍、搖旗呐喊。這時的朝廷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熱鬧景象。
當王莽的“托古改製”的奇思妙想一股腦兒地拋向那個病入膏肓的社會時,當帝國的臣民為此而歡欣鼓舞、望眼欲穿地期待著“黃金時代”到來的時候,王莽非常執著而認真地去落實那些大而無當的計劃。可想而知,他碰到的阻力會是何等之大,指望大土地所有者在他的一紙詔書下達之後,就會乖乖地將多餘的土地統統交出來,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在一個人口近六千萬,人均耕地麵積僅有十分之一頃的國度中,要想實現《周禮》中“一夫百畝”的土地占有量是癡人說夢。
人們無法與王莽的思想高度比肩,他們期望王莽做皇帝,也隻是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沒想到王莽卻要讓大家向自己看齊,消滅私心,一心為公。如此一來,他那仁愛、威嚴的形象開始變得可怖起來。農民的特點是私有和保守,雖然得到了土地使用權,但他們更想要的是所有權。連無地的農民都不讚同王莽的政策,那些曾經擁護王莽的主要力量這時候也站到了他的對立麵。
王莽雖然是大家推舉出來的皇帝,推舉上去後,他也就成了大家的皇帝,生殺大權也隨即交到了他的手裏。或許王莽缺乏其他品質,但他從不缺乏決心。他認準了的事,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止。他揮起了鞭子,誰不執行,就把誰抓起來,不管他是皇親國戚還是名公巨卿。
“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人至涕泣於市道。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於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犯罪的人越來越多。“吏民抵罪者浸重。”罪不致死者被罰為官奴,不長時間內,二十多萬人從上層社會淪為官府奴隸,全國各條道路上,都絡繹不絕地走著一隊隊的罪犯,監獄幾乎滿員。其情形,竟和秦朝末年有些相似了。可是剩下的人,還是拒絕交出土地,奴隸買賣還是屢禁不絕。
這就是理想主義者的天真之處。對此,王莽永遠是白天不懂夜的黑,僅僅依靠“本本主義”,僅僅依靠權力,根本無法跨入他想象中的理想主義者的天堂。再說,經書上的“黃金時代”隻是一個從來不曾存在的烏托邦,因此也永遠無法實現。王莽就像是西方中世紀那個騎著瘦馬,拿著生了鏽的長矛、盾牌,向風車挑戰的堂吉訶德,他始終覺得自己壯勇無比,所向披靡,其實不過是在上演一出滑稽戲。他將一個龐大的帝國變成了他精神世界的實驗場,來實驗他的種種天才構想。
在王莽推行的諸多改革試驗中,幣製改革是他最為得意之作。王莽即位之後更改幣製並非出於流通的需要,而是以新貨幣來標誌與劉漢王朝的不同。不久,王莽認為百姓對新錢的接受與認同程度不高是因為使用不夠方便,所以他再一次對幣製進行調整。“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可惜事與願違,王莽的這次更改,不但沒有方便百姓使用,反而因幣製的繁雜加大了流通的難度。
在他的貨幣體係中,有大錢,有壯錢,還有幼錢、幺錢、小錢。他給錢幣組織了一個家庭,排了輩分。除了錢,還有布。布的家族關係更複雜,有幺布、幼布、厚布、差布、中布、壯布、弟布、次布、大布。按照上古的製度,烏龜殼、貝殼,也都成了貨幣。此外,還有貨布、貨泉、契刀、錯刀、寶貨。
一個大布值十個小布,一個小布值兩個大錢,一個大錢值五十個小錢,一個烏龜殼值十個貝殼,一個貝殼值半個大布。一個錯刀值十個契刀,一個契刀值十個大錢。一個貨布值兩個半貨泉……
對於像我們這樣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來說,如果讓我算算一個貨泉值多少幼布,給我一天時間,我也算不精準。更不用說當時的普通老百姓,他們到市場上買個東西,會算得頭昏腦漲。對於那些嫌麻煩、膽子大的人來說,他們私下裏還會偷偷使用漢朝的五銖錢交易。如果被官府抓住,就會遭到流放,罪名是“擾亂幣值罪”。
這一切來得太晚了,整個帝國猶如一匹脫韁的野馬,曾經希望能夠駕馭他的主人已被掀翻在地。王莽身著殷紅色的朝服,手持所謂的虞帝匕首,佩戴著璽韍,讓天文郎在其前占卜時日,旋轉起行不離身的銅北鬥,並按鬥柄指示的方向坐下,學著當年孔子的語氣,口中念念有詞:“天生德於予,漢兵能奈我何!”老天爺把治理國家的聖德和使命賦予了我,漢軍又能把我怎麼樣!王莽抱著威鬥,神情恍惚,他實在弄不明白,當初的充耳頌歌,才不過短短十五年間,怎麼就會變成了鋪天蓋地的聲討浪潮!
52 一衙兩製
明清官僚係統實行的是“一衙兩製”,也就是說一個官府衙門裏可以有兩種人事製度,官員一套,胥吏一套。官員是帶著國家編製的正式員工,其升遷任免係於朝廷,由朝廷提供俸祿;胥吏則不納入國家編製,通常是由官府衙門的主官自行聘用,朝廷並不向其發放工資。對這部分聘用人員,朝廷是既不考察,也不考核,完全放權給官府衙門的主官。而這些聘用的胥吏也隻需對一個人負責,那就是使用他們的地方主官。
一名胥吏對人說,官場就像一輛車子,我等吏人就像是那個趕車的人,而主官和屬官就好比是騾子,我們鞭子一揮,叫他們向左他們就向左,叫他們向右他們就向右。為什麼胥吏把官員視作騾子?為何胥吏敢如此蔑視官員?在古代官場,“縣官不如現管”。包括辦理文書的小吏、差役及其他辦事人員在內的吏,是編製外的、數量幾倍甚至幾十倍於編製內官員的龐大群體。表麵上,他們地位卑賤有如奴仆,實際上是衙門實權的掌控者。他們越權、竊權、弄權、專權以至專政。朝廷內外、國家上下不可一日無吏,但吏又上欺官,下害民,成為國家一害。以此之故,宋人葉適驚歎:官場成了“公人世界”,即衙役們的天下!清代顧炎武發出了這樣的感歎:“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吏胥也!”清代郭嵩燾甚至說,本朝“與胥吏共天下”。高官勳臣一旦仕途蹉跎,身陷囹圄,不免受獄吏淩辱,所謂“人在屋簷下,哪得不低頭”。
那時候在官場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形:官員走馬上任,除了帶上家眷,還會帶來一批吏;到了官員卸任或者易地為官,又會帶走一批吏。胥吏儼然成為官員的私人物品,隨身攜帶。一旦有害群之馬的吏出現,因為是官員私人任用的,往往受到官員的庇佑。因為國家不發薪金,薪金要由聘用他們的官員負擔,所以吏人的收入往往很低。這逼著他們自己想辦法去獲取生存之資。
新官和胥吏差役們之間有著非常微妙的關係。官員對這幫辦事人員既要依賴,又要防範,生怕自己的權力被架空,受其挾製和蒙蔽。正如梁啟超所說,“官製不善”造成官員們“習非所用,用非所習”,隻會簽字畫押的官員們,不得不“委權胥吏”。也就出現葉適所說的“大官拱手唯吏之從”的局麵。胥吏具體經辦各類官府文書和各類公務,需要行政、人事、刑獄、錢穀等方麵的經驗,需要熟悉朝廷的法規及曆來有關諭旨。
明朝規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隻要想做官,就隻能穿越半個中國。清朝雖然有所緩和,但官員依然不得在家門口為官。先是三百裏,後是五百裏,最後發展到千裏為官,稱為“避籍”。官員遠赴他鄉,異地為官,可以說是一個人去麵對陌生的環境和複雜的社會關係。就連平時說話也是雞同鴨講,南腔北調。那麼官員赴任,如果能夠帶去幾個知根知底的老部下,尤其是被官員視為心腹的胥吏,那情況就會大為改觀。這等於是帶了幾個幫手,本來一個人去麵對的複雜局麵,就變為幾個人共同去麵對。官對於吏的駕馭程度因人而異,有的官員比較聰明,可以把手下的吏掌控得恰到好處,但是有的官員比較昏庸,就可能被吏糊弄和忽悠。能夠在上任的時候帶上幾個“自己人”,做官的保險係數就要大許多。
53 官不修衙
中國古代有一條不成文的官場規則,就是“官不修衙”。也就是說,官員既沒有能力,也不願意去修繕衙門。即使到了非修不可的程度,在工程立項與預算日程表中,修衙門也被視為“不急之務”,遠遠排在其他公共工程的後麵。這個規則,一直延續到皇朝結束。古代的官衙都是很破敗的。民國時彙編的《明代建築大事年表》中統計出,明朝開國之後,洪武朝三十一年,各地新建和重修學校六百七十四所,而同一時期才修衙二十六所;到了宣德朝,官衙才大規模興建,但也隻是修了五十五所,而同期各地興建或重修學校則有一百五十九所。
清代甚至規定,地方官想修建衙署,一概由官員自掏腰包,從他們的養廉銀中分期扣款。在這種情況下,哪個官員願意吃飽撐的去修官衙?
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前往杭州上任,擔任通判一職,這是相當於副市長的高官。雖然任職人間天堂的杭州,但蘇軾並沒有多少愉悅的體驗,反而因為州衙的屋宇“例皆傾斜,日有覆壓之懼”。
杭州曾是五代十國時期吳越國的都城,其時“官屋皆珍材巨木,號稱雄麗”,但進入宋朝之後“百餘年間,官府既無力修換,又不忍拆為小屋,風雨腐壞,日就頹毀”。蘇軾就這樣心驚膽戰地生活於危牆之下,當了三年杭州通判,直到另遷他州,期間州衙一直未能得到修繕。
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蘇軾又回到了杭州,與十年前不同的是他升官了,而與十年前相同的是杭州官衙毫無改觀,當年什麼樣,現在還是什麼樣。蘇軾問同僚,這房子如何住人?同僚們說每到雨天,他們都不敢在大堂待著。
這一年六月,官衙的危房終於鬧出了動靜,一處房屋倒塌,壓傷衙門內兩名書吏;八月,州衙的鼓角樓也倒了,“壓死鼓角匠一家四口,內有孕婦一人”。自此之後,“不唯官吏家屬,日負憂恐,至於吏卒往來,無不狼顧”。官衙危房嚴重影響了官吏們的工作情緒。元祐四年九月,蘇軾不得不上奏朝廷,請求撥款修繕衙門:“到任之日,見使宅樓廡,欹仄罅縫,但用小木橫斜撐住,每過其下,栗然寒心,未嚐敢安步徐行。”蘇軾文筆好,把危房寫得栩栩如生。
但是在宋朝想修官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地方官要修建衙門,就必須經中央政府審核、批準。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朝廷已詔令地方“無得擅修廨舍”。因為朝廷沒這項預算。蘇軾也清楚:“近年監司急於財用,尤諱修造,自十千(即十貫錢)以上,不許擅支。”
蘇軾想了一個變通的辦法,請求朝廷撥給杭州二百道度牒解決經費問題。在宋代,僧尼出家需要獲官方頒發的度牒認證,而度牒是要收費的,官方常常通過出售度牒來彌補財政之不足。蘇軾一番計算,杭州官衙至少有二十七處需要大修,需要錢四萬餘貫,這可不是小數目,約合如今一千萬元人民幣以上。
要籌集四萬貫錢,需要出售二百道度牒。蘇軾在奏章中威脅說,再不修,日後可就不是四萬貫的事了。蘇軾還向充分信任他的皇太後祈求:“伏望聖慈(垂簾聽政的高太後),特出宸斷,盡賜允從。如蒙朝廷體訪得不合如此修完,臣伏欺罔之罪。”但縱然如此,朝廷也沒有同意撥款,可能是因為預算數目太大了。次年,杭州發生水災,又次生饑荒。蘇軾再次向朝廷申請劃撥二百道度牒。按照蘇軾的打算,這二百道度牒賣成錢,可以購得二萬五千石大米,再減價糶米,可得錢一萬五千貫,用這筆錢來修繕衙門,雖然無法徹底翻修,不過“修完緊要處,亦粗可足用”。
這一回,朝廷總算同意給政策,不過不是二百道,而是隻有三十道。出售三十道度牒所募集的資金,肯定是不足以修整官衙的。之後杭州官衙怎麼整修就無從記載了,估計這點兒錢隻能草草修繕了事。
古代的官員為什麼不願意大興土木,修建衙門,給自己一個氣派的辦公場所呢?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員在一個地方的任期往往隻有三五年,所以官員沒有必要修建豪華衙門;官員迷信風水,認為已有的官衙都是以前選好的風水寶地,沒有必要再重新修建;但根本的原因是財政經費緊張,並無修建衙門的專項經費。正因為如此,一般的維修,官員寧可自己掏腰包。如果實在需要大修,也會向朝廷申請經費。比如上麵引述的蘇軾,隻好向朝廷申請給他兩百道度牒以解決危局。第一次朝廷拒絕了他,第二次也僅僅批準了三十道度牒。
又如在清朝,一般情況下,官衙維修費用要向民間征稅,在雍正皇帝實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製度後,維修官衙的經費就包含在官員的養廉銀中,朝廷不會在養廉銀之外另行劃撥專門的衙門修建經費。如果州縣官員需要維修衙門,可以動用州縣衙門的閑錢,但是必須從官員三年的養廉銀中扣除。修建衙門與官員自己的收入掛鉤,當然,沒有哪個官員樂於修建豪華衙門了。清朝乾隆十七年,雲南巡撫愛必達以該省一些官衙地處邊隅,需要經常修葺為名,奏請將維修經費固定下來,按照衙署的大小,每年發給固定的銀兩,但乾隆皇帝拒絕了這樣的方案,認為修葺工費有多有少,曆年不一,如果作為固定支出,難保地方官不以此為額外進項。
“官不修衙”有效地製約了地方官員大興土木、勞民傷財的衝動,減輕了百姓的負擔,給老百姓樹立了一個簡樸為民的好形象。古代地方政府沒有自己的獨立財政,地方政府即使財政收入豐厚,其大部分仍然要上供朝廷;古代地方政府的公共職能也比較簡單,無須擁有大量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