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醉中夢話(1 / 3)

夢雖然不是事實,

然而總是我們做的夢,

所以也是人生的重要部分。

天下不少遠望著星空,

雖然走著的是泥濘道路的人,

我們不能因為他滿身塵土,

就否認他是愛慕閃閃星光的人。

講 演

“你是來找我同去聽講演的嗎?”

“不錯,去不去?”

“嚇!我不是個‘智識欲’極旺的青年,這麼大風——就是無風,我也不願意去的。我想你也不一定是非聽不可,盡可在我這兒談一會兒。我雖然不是什麼名人,然而我的嘴卻是還在。剛才我正在想著講演的意義,你來了,我無妨把我所胡思亂想的講給你聽,講得自然不對,不過我們在這裏買點東西吃,喝喝茶,比去在那人叢裏鑽個空位總好點吧。”

來客看見主人今天這麼帶勁地談著,同往常那副冷淡待人的態度大不相同,心中就想在這裏解悶也不錯,不覺就把皮帽、圍巾都解去了。那房主人正忙著叫聽差買栗子、花生,泡茶。打發清楚後,他又繼續著說:

“近來我很愛胡思亂想,但是越想越不明白一切事情的道理。真合著那位坐在望平街高塔中,做《平等閣筆記》的主筆 所謂世界中不隻‘無奇不有’,實在是‘無有不奇’。Carlyle 這老頭子在Sartor Resartus 中《自然的超自然主義》(Natural Supernaturalism)一章裏頭,講自然律本身就是一個不可解的神秘,所以這老頭子就覺得對於宇宙中一切物事都糊塗了。我現在也有點覺得什麼事情我都不知道。比如你是知道我怕上課的,自然不會愛聽講演。然而你經過好幾次失敗之後,一點也不失望,還是常來找我去聽講演,這就是一個Haeckel 的《宇宙之謎》所沒有載的一個不可思議的事。哦!現在又要上課了,我想起來真有點害怕。嚇!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從前我們最高學府是沒有點名的,我們很可以自由地在家裏躺在床上,或者坐在爐邊念書。自從那位數學教授來當注冊部主任以後,我們就非天天上班不行。一個文學士是坐硬板凳坐了三千多個鍾頭換來的。就是打瞌睡,坐著睡那麼久,也不是件容易事了。怕三千多個鍾頭坐得不夠,還要跑去三院大禮堂,師大風雨操場去坐,這真是天下第一奇事了。所以講演有人去聽這事,我抓著頭發想了好久,總不明白。若說到‘民國講演史’那是更有趣了。自從杜威先生 來華以後,講演這件事同新思潮同時流行起來。杜先生曾到敝處過,那時我還在中學讀書,也曾親耳聽過,親眼看過。印象現在已模糊了,大概隻記得他說了一大陣什麼自治、磚頭、打球……後來我們校長以‘君子不重則不威’一句話來發揮杜先生的意思。那時翻譯是我們那裏一個教會學堂叫做格致小學的英文先生,我們那時一麵聽講,一麵看那潔白的桌布,校長的新馬褂,教育廳長的臉孔,杜先生的衣服……我不知道當時杜先生知道不知道How we think。跟著羅素 來了,恍惚有人說他講的數理哲學不大好懂。羅素去了,杜裏舒 又來。中國近來,文化進步得真快,講演得真熱鬧,杜裏舒博士在中國講演,有十冊演講錄。中間有在法政專門學校講的細胞構造,在體育師範講的曆史哲學,在某女子中學講的新心理學……總而言之普照十方,凡我青年,無不蒙庇。所以中國人民近來常識才有這麼發達。太戈爾 來京時,我也到真光 去聽。他的聲音是很美妙的。可惜我們(至少我個人)都隻了解他的音樂,而對於他的意義倒有點模糊了。”

“自杜先生來華後,我們國內名人的講演也不少。我有一個同學他差不多是沒有一回沒去聽的,所以我送他一個‘聽講博士’的綽號,他的‘智識欲’真同火焰山一樣的熱烈。他當沒有講演聽的時候隻好打嗬欠,他這樣下去,還怕不博學得同哥德 、斯忒林堡 一樣。據他說,近來很多團體因為學校太遲開課發起好幾個講演會,他自然都去聽了。他聽有‘中國工會問題’,‘一個新實在論的人生觀’,‘中外戲劇的比較’,‘中國憲法問題’,‘二十世紀初葉的教育’……我問他他們講的什麼,他說:‘我聽得太多也記不清了,我家裏有一本簿子上麵貼有一切在副刊記的講演詞,你一看就明白了。’他怕人家記得不對,每回要親身去聽,又恐怕自己聽不清楚,又把人家記的收集來,這種精益求精的精神,是值得我們模仿的,不過我很替他們擔心。講演者費了半月工夫,遲睡早起,茶飯無心,預備好一篇演稿來講。我們坐洋車趕去聽,隻恐太遲了,老是催車夫走快,車夫固然是汗流浹背,我們也心如小鹿亂撞。好,到了,又要往人群裏東瞧西看,找位子,招呼朋友,忙了一陣,才鴉雀無聲地聽講了。聽的時候又要把我們所知道的關於工會、憲法、人生觀、戲劇、教育的智識整理好來吸收這新意思。講完了,人又波濤浪湧地擠出來。若使在這當兒,把所聽的也擠出來,那就糟糕了。”

“我總有一種偏見:以為這種Public-lecture-mania 是一種Yankee-disease 。他們同我們是很要好的,所以我們不知不覺就染了他們的習慣。他們是一種開會、聽講、說笑話的民族。加拿大文學家Stepken Leacock 在他的My Discovery of England 裏曾說過美國學生把教授的講演看得非常重要,而英國牛津大學學生就不把lecture 當做一回事;他又稱讚牛津大學學生程度之好。真的我也總懷一種怪意思,因為怕挨罵所以從來不告人,今日無妨同你一講。請你別告訴人。我想真要得智識,求點學問,不隻那東鱗西爪、吉光片羽的講演不濟事,就是上堂聽講也無大意思。教授盡可把要講的印出來,也免得我們天天冒風雪上堂。真真要讀書隻好在床上、爐旁、煙霧中、酒瓶邊,這才能領略出味道來。所以曆來真文豪都是愛逃學的。至於Swift 的厭課程,Gibbon 在自傳裏罵教授,那又是紳士們所不齒的……”

他講到這裏,人也倦了,就停一下,看桌子上栗子、花生也吃完了,茶也冷了。他的朋友就很快地講:

“我們學理科的是非上堂不行的。”

“一行隻管一行,我原是隻講學文科的。不要離題跑野馬,還是談講演吧,我前二天看Mc Dougall 的《群眾心理》,他說我們有一種本能叫做‘愛群本能’(Gregarious instinct),他說多數人不是為看戲而去戲院,是要去人多的地方而去戲院。幹脆一句話,人是愛向人叢裏鑽的。你看他的話對不對?”

他忽然跳起,抓著帽和圍巾就走,一麵說道:“糟!我還有一位朋友,他也要去三院瞧熱鬧,我跑來這兒談天,把他在家裏倒等得慌了。”

“還我頭來”及其他

關雲長兵敗麥城,雖然首級給人拿去招安,可是英靈不散,“吾舌尚存”,還到玉泉山,向和尚訴冤,大喊什麼“還我頭來”!這是多麼驚心動魄的事,萬想不到我現在也來發出同樣陰慘的呼聲。

但是我並非愛做古人的鸚鵡,實在有不得已的苦衷 ,在所謂最高學府裏頭,上堂,吃飯,睡覺,匆匆地過了五年,到底學到了什麼,自己實在很懷疑。然而一同同學們和別的大學、中學的學生接近,常感覺到他們是全知的——人們(差不多要寫做上帝了)。他們多數對於一切大大小小、長長短短的問題,都有一定的意見,說起來滔滔不絕,這是何等可羨慕的事。他們知道宗教是應當“非”的,孔丘是要打倒的,東方文化根本要不得,文學是蘇俄最高明,小、中、大學都非專教白話文不可,文學是進化的(因為胡適先生有一篇文學進化論),行為派心理學是唯一的心理學,哲學是要立在科學上麵的,新的一定是好,一切舊的總該打倒,以至於戀愛問題女子解放問題……他們頭頭是道,十八般武藝無一不知。駑拙的我看著不免有無限的羨慕同妒忌。更使我讚美的是他們的態度,觀察點總是大同小異——簡直是全同無異。有時我精神疲倦,不注意些,就分不出是誰在那兒說話。我從前老想大學生是有思想的人,各個性格不同,意見難免分歧,現在一看這種融融泄泄的空氣,才明白我是杞人憂天。不過凡庸的我有時試把他們所說的話,拿來仔細想一下,總覺頭緒紛紛,不是我一個人的力幾秒鍾的時間所能了解。有時嚐盡艱難,打破我這愚拙的網,將一個問題,從頭到尾,好好想一下,結果卻常是找不出自己十分滿意解決的方法,隻好歸咎到自己能力的薄弱了。有時學他們所說的,照樣向旁人說一下,因此倒得到些恭維的話,說我思想進步。榮譽雖然得到,心中卻覺慚愧,怕的是這樣下去,滿口隻會說別人懂、自己不懂的話。隨和是做人最好的態度,為了他人,失了自己,也是有犧牲精神的人做的事;不過這麼一來,自己的頭一部一部消滅了,那豈不是個傷心的事情嗎?

由讚美到妒忌,由妒忌到誹謗是很短的路。人非聖賢,誰能無過,我有時也免不了隨意亂罵了。一回我同朋友談天,我引美國Cabell 說的話來泄心中的積憤,我朋友或者猜出我惱羞成怒的動機,看我一眼,我也隻好住口了。現在他不在這兒,何妨將Cabell話譯出,泄當時未泄的氣。Cabell在他那本怪書,名字叫做《不朽》(Beyond Life)的中間說:

“印刷發明後,思想傳布是這麼方便,人們不要麻煩費心思,就可得到很有用的意見。從那時候起很少人高興去用腦力,傷害自己的腦。”

Cabell在現在美國,還高談romance ,提倡吃酒,本來是個狂生,他的話自然是無足重輕的,隻好借來發點牢騷不平吧!

以上所說的是自己有願意把頭弄掉,去換幾個時髦的字眼的危險。此外在我們青年旁邊想用快刀闊斧來取我們的頭者又大有人在。思想界的權威者無往而不用其權威來做他的文力統一。從前《晨報》副刊登載“青年必讀書十種”的時候,我曾經搖過頭。所以搖頭者,一方麵表示不滿意,一方麵也可使自己相信我的頭還沒有被斬。這十種既是青年所必讀,那麼不去讀的就不好算做青年了。年紀輕輕就失掉了做青年的資格,這豈不是等於不得保首級。回想二三十年前英國也有這種開書單的風氣。但是Lord Avebury 在他《人生樂趣》(The Pleasure of Life)裏所開的書單的題目不過是“百本書目表”(List of 100 Books)。此外Lord Acton ,Shorter 等所開者,標題皆用此。彼等以爵士之尊,說話尚且這麼謙虛,不用什麼“必讀”等命令式字眼,真使我不得不佩服西人客氣的精神了。想不到後來每下愈況,梁啟超先生開個書單,就說沒有念過他所開的書的人不是中國人,那種辦法完全是青天白日當街殺人的劊子手的行為了。胡適先生在《現代評論》曾說他治哲學史的方法是唯一無二的路,凡同他不同的都會失敗。我從前曾想抱嚐試的精神、懷疑的態度去讀哲學,因為胡先生說過“真理不是絕對的,中間很有商量餘地”,所以打算舍胡先生的大道而不由,另找個羊腸小徑來。現在給胡先生這麼當頭棒喝,隻好擺開夢想,搖一下頭——看還在沒有。總之,在旁邊窺伺我們的頭者,大有人在,所以我暑假間趕緊離開學府,萬裏奔波,回家來好好保養這六斤四的頭。

所以“還我頭來”是我的口號,我以後也隻願說幾句自己確實明白了解的話,不去高攀,談什麼問題主義,免得跌重。說的話自然平淡凡庸或者反因為它的平淡凡庸而深深地表現出我的性格,因為平淡凡庸的話隻有我這駑拙的人,才能夠說出的。無論如何總不至於失掉了頭。

末了,讓我抄幾句Arnauld 在Port-Royal Logic 裏麵的話,來做結束吧。

“我們太容易將理智隻當做求科學智識的工具,實在我們應該用科學來做完成我們理智的工具;思想的正確是比我們由最有根據的科學所得來一切的智識都要緊得多。”

中國普通一般自命為名士、才子之流,到了風景清幽的地方,一定照例地說若是能夠在此讀書,才是不辜負此生。由這點就可看出他們是不能真真鑒賞山水的美處。讀書是一件樂事,遊山玩水也是一件樂事。若使當讀書時候,一心想什麼飛瀑鬆聲、絕崖遠眺,我們相信他讀書趣味一定不濃厚。同樣的,若是當看到好風景的時候,不將一己投到自然懷中,熱烈領會生存之美,卻來擺名士架子,說出不冷不熱的套話,我們也知道他實在不能夠吸收自然無限的美。我一想到這事,每每記起英國大詩人Chaucer 的幾行詩(這幾行是我深信能懂的,其餘文字太古了,實在不知道清楚)。他說:

“When that the monthe of May Is comen,and that I here the foules synge,And that the floures gynnen for to sprynge,Farurl my boke and my devocon.”

Legende of Good Women

大意是:當五月來的時候,我聽到鳥唱,花也漸漸為春天開,我就向我的書籍同宗教告別了。要有這樣的熱誠才能得真正的趣味。徐旭生先生說中國人缺乏enthusiasm ,這句話真值得一百圈。實在中國人不止對重要事沒有enthusiasm,就是關於遊戲也是取一種逢場作戲隨便玩玩的態度,對於一切娛樂事情總沒有什麼無限的興味。閉口消遣,開口消愁,全失丟人生的樂趣,因為人生樂趣多存在於對一切零碎事物、普通遊戲感覺無窮的趣味。要常常使生活活潑生姿,一定要對極微末的娛樂也全心一意地看重,熱烈地將一己忘掉在裏頭。比如要談天,那麼就老老實實說心中自己的話,不把通常流俗的意見,你說過來我答過去地敷衍。這樣子談天也有真趣,不至像刻板文章,然而多數人談天總是一副皮麵話,聽得真使人難過。關於說到這點的文章,我最愛讀蘭姆(Lamb)的Mrs.Battle’s opinions on Whist 。那是一篇遊戲的福音,可惜文字太妙了,不敢動筆翻譯。再抄一句直腿者流 的話來說明我的鄙見吧。A-C.Berson 在From a College Window 裏說:

“一個人對於遊戲的態度愈是鄭重,遊戲就越會有趣。”

因為我們對於一切都是有些麻木,所以每回遊玩山水,隻好借幾句陳語來遮飾我們心理的空虛。為維持麵子的緣故,漸漸造成虛偽的習慣,所以智識階級特別多偽君子,也因為他們對麵子特別看重。他們既然對自然、對人情不能夠深切地欣賞,隻好將快樂全放在淫欲、虛榮、權力、錢財……方麵。這總是不知生活術的結果。

有人說,我們向文學求我們自己所缺的東西,這自然是主張浪漫派人的說法,可是也有些道理。我們若不是麻木不仁,對於自己缺點總特別深切地感覺。所以對沒有缺點的人常有過量的讚美,而對於有同一缺點的人,反不能加以原諒。Turgeniev 自己意誌薄弱,是Hamlet 一流人物,他的小說描寫當時俄國智識階級意誌薄弱也特別動人。Hazlitt 自己脾氣極壞,可是對心性慈悲什麼事也不計較的Goldsmith 卻嘖嘖稱美。朋友的結合,因為二人同心一意雖多,而因為性質正相反也不少。為的各有缺點、各有優點,並且這個所沒有的那個有,那個自己慚愧所少的這個又有,所以互相吸引力特別重。心思精密的管仲 同性情寬大的鮑叔 ,友誼特別重;拘謹守禮的Addison 和放蕩不羈的Steele ,厚重老成的Southey 和吃大煙什麼也不管的Coleridge 也都是性情相背,居然成為曆史上有名友誼的榜樣。老先生們自己道德一塌糊塗,卻口口聲聲說道德,或者也是因為自己缺乏,所以特別覺得重要。我相信天下沒有那麼多偽君子,無非是無意中行為與口說的矛盾罷了。

我相信真真了解下層社會情形的作家,不會費筆墨去寫他們物質生活的艱苦,卻去描寫他們生活的單調,精神奴化的經過,命定的思想,思想的遲鈍,失望的麻木,或者反抗的精神,蔑視一切的勇氣,窮裏尋歡,淚中求笑的心情。不過這種細密精致的地方,不是親身嚐過的人像Dostoievski ,Gorki 不能夠說出,出身紈絝的青年文學家,還是扯開仁人君子的假麵,講幾句真話吧!

因為人是人,所以我們總覺得人比事情要緊,在小說裏描狀個人性格的比專述事情的印象會深得多。這是一件非常明顯的事,然而近來所看的短篇小說多是敘一兩段情史,用幾十個風花雪月字眼,真使人失望。希望新文豪少顧些結構,多注意點性格。Tolstoy 的《伊凡伊列支之死》 ,Conrod 的Lord Jim都是沒有多少事實的小說,也都是有名的傑作。

查理斯·蘭姆評傳

“它在柔美風韻之外,還帶有一種描寫不出奇異的美;甜蜜的,迷人的,最引人發笑的,然而是這樣的動人的情緒又會使人心酸。”

——Hawthorne’s“Marble Faun”

傳說火葬之後,心還不會燒化的雪萊,曾悱惻地唱:“我墮在人生荊棘上麵!我流血了!”人生路上到處都長著荊棘,這是無可諱言的事實。但是我們要怎麼樣才能夠避免常常被刺,就是萬不得已皮膚給那尖硬的木針抓破了,我們要去哪裏找止血的靈藥呢?一切戀著人生的人,對這問題都覺有細想的必要。查理斯·蘭姆是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導師。George Eliot 在那使她丟失青春的長篇小說Romola 裏麵說:“生命沒有給人一種它自己醫不好的創傷。”蘭姆的一生是證明這句話最好的例子,而且由他的作品,我們可以學到很多精妙的生活術。

查理斯·蘭姆——Coleridge 叫他做“心地溫和”的查理斯——在一七七五年二月十八日生於倫敦。他父親是一個性情慈愛、諸事隨便的律師Samuel Salt 的像仆人不是仆人,說書記又非書記式的雇員。他父親約翰·蘭姆做人忠厚慷慨,很得他主人的信任。蘭姆的幼年就住在這個律師所住的寺院裏,八歲進基督學校Christ Hospital 受古典教育,到十五歲就離開學校去做事來持家了。基督學校的房子本來也是中古時代的一個修道院,所以他十四年都是在寺院中度過的。他那本來易感沉悶的心情,再受這寺院中寂靜恬適的空氣的影響,更使他耽於思索、不愛幹事了。他在學校的時候與浪漫派詩人和批評家S.T. Coleridge 訂交,他們的交誼繼續了五十年,沒有一些破裂。蘭姆這幾年學校生活可以說是他環境最好的時期。他十五歲就在南海公司做書記,過兩年轉到東印度公司會計課辦事,在那裏過記賬生活三十三年,才得養老金回家過閑暇時光。不止他中年這麼勞苦,他年輕時候還遇著了極不幸的事。當他二十一歲時候,他同一位名叫Ann Simmons 的姑娘發生愛情,後來失戀了,他得了瘋病,在瘋人院過了六個禮拜。他出院沒有多久,比他長十歲的姊姊瑪利·蘭姆一天忽然發狂起來,拿桌上餐刀要刺一位女仆,當她母親來勸止的時候,她母親被誤殺了。瑪利自然立刻被關進瘋人院了。後來瑪利雖然經法庭判做無罪,但是對於瑪利將來的生活問題,蘭姆卻有許多躊躇。瑪利在她母親死後沒有多久的時候漸漸地好了,若是把她接回家中住,老父是不答應的;把一個精神健全,不過一年有幾天神經會錯亂的人關在瘋人院裏,蘭姆覺得是太殘酷了。並且瑪利是個極聰明、知理的女子,同他非常友愛,所以隻有在外麵另賃房子這樣一個辦法。不過蘭姆以前入僅敷出,雖然有位哥哥,可是這個大哥自私自利隻注意自己的腳痛,別的什麼也不管,而且堅持將瑪利永久關在瘋人院裏。蘭姆在這萬分困難環境之下,下定決心,將瑪利由瘋人院領出,保證他自己一生都看護她。他恐怕結婚會使他對於瑪利招扶不周到,他自定終身不娶。一個二十一歲的青年已背上這麼重的負擔,有這麼淒慘的事情占在記憶中間,也可謂極人生的悲哀了。不久他父親死了。以後他天天忙著公司辦事,回家陪伴姊姊,有時還要做些文章,得點錢,來勉強維持家用。瑪利有時瘋病複發,當有些預征的時候,他攜著她的手,含一汪眼淚送入瘋人院去,他一人回到家裏癡癡地愁悶。在這許多困苦中間,蘭姆全靠著他的美妙樂天的心靈同幾個知心朋友Wordsworth ,Coleridge,Hazlitt ,Manning ,Rick-man ,Earton Burney ,Carey 等的安慰來支持著。他雖然厭惡工作,可是當他得了年金後,因為工作已成種習慣,所以他又有無聊空虛的愁苦了。又加以他好友Coleridge的死,他晚年生活更顯黯淡。在一八三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就死了。他姊姊老是在半知覺狀態之下,還活了十三年。這是和他的計劃相反的,因為他希望他能夠比他姊姊後死,免得她一個人在世上過淒涼的生活。他所有的著作都是忙裏偷閑做的。

人生的內容是這樣子紛紜錯雜、毫無頭緒,除了大天才像莎士比亞這般人外,多半都隻看人生的一方麵。有的理想主義者不看人生,隻在那裏做他的好夢,天天過雲霧裏的生活,Emerson是個好例子。也有明知人生裏充滿了缺陷同醜惡,卻掉過頭來專向太陽照到的地方注目,滿口歌頌自然人生的美,努力去忘記一切他所不願意有的事情,十九世紀末葉英國有名散文家John Brown 醫生就屬於這一類。還有一種人整個心給人世各種齷齪事擾亂了,對於一切虛偽、殘酷、麻木、無恥,攻擊同厭惡得太厲害了,仿佛世上隻有毒蛇猛獸,所有歌鳥吟蟲全忘記了。斯夫特主教 同近代小說家Butler 都是這一類人。他們用顯微鏡來觀察人生的斑點,弄得隻看見缺陷,所以斯夫特隻好瘋了。以上三種人,第一種癡人說夢,根本上就不知道人生是怎麼一回事;第二種人躲避人生,沒有膽量正正地睨著人生,既是缺乏勇氣,而且這樣同人生捉迷藏,也抓不到人生真正的樂趣。若是不願意看人生缺陷同醜惡,而人生缺陷同醜惡偏排在眼前,那又要怎麼好呢?第三種人詛咒人生,當他謾罵的時候,把一切快樂都一筆勾銷了。隻有真真地跑到生活裏麵,把一切事都用寬大通達的眼光來細細咀嚼一番,好的自然讚美,缺陷裏頭也要去找出美點出來;或者用法子來解釋,使這缺陷不令人討厭,這種態度才能夠使我們在人生途上受最少的苦痛,也是止血的妙方。要得這種態度,最重要的是要有廣大無邊的同情心。那是能夠對於人們所有舉動都明白其所以然;因為同是人類,隻要我們能夠虛心,各種人的動作,我們全能找出可原諒的地方。因為我們自己也有做各種錯事的可能,所以更有原諒他人的必要。真正的同情是會體貼別人的苦衷,設身處地去想一下,不是僅僅容忍就算了。用這樣眼光去觀察世態,自然隻有欣歡的同情,真摯的憐憫,博大的寬容,而隻覺得一切的可愛,自己生活也增加了無限的趣味了。蘭姆是有這精神的一個人。有一回一個朋友問他恨不恨某人,他答道:“我怎麼能恨他呢?我不是認得他嗎?我從來不能恨我認識過的人。”他年輕的時候曾在一篇叫做《倫敦人》上麵說:“往常當我在家覺得煩膩或者愁倦時,我跑到倫敦的熱鬧大街上,任情觀察,等到我的雙頰給眼淚淌濕,因為對著倫敦無時不有像啞劇各幕的動人擁擠的景況的同情。”在一篇雜感上他又說:“在大家全厭棄的壞人的性格上發現出好點來,這是件非常高興的事,隻要找出一些同普通人相同的地方就夠了。從我知道他愛吃南野的羊肉起,我對Wilks 也沒有十分壞的意思。”蘭姆不求壞人別有什麼過人的地方,然後才去原諒,隻要他帶一些人性,他的心就會立刻軟下去。他到處體貼人情,沒有時候忘記自己也是個會做錯事、說錯話的人,所以他無論看什麼,心中總是春意盎然,什麼地方都生同情,都覺有趣味,所以無往而不自得。這種執著人生,看清人生然後抱著人生接吻的精神,和中國文人逢場作戲、遊戲人間的態度,外表有些仿佛,實在骨子裏有天壤之隔。中國文人沒有挫折時,已經裝出好多身世淒涼的架子,隻要稍稍磨折,就哼哼地怨天尤人,將人生打得粉碎,僅僅剩個空虛的驕傲同無聊的睥睨。哪裏有蘭姆這樣看遍人生的全圓,千災百難底下,始終保持著顛撲不破的和人生和諧的精神,同那世故所不能損害毫毛的包括一切的同情心。這種大勇主義是值得讚美,值得一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