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瑤一程來到香港,到冊房,從頭至尾,自生理冊與及屋業冊,都看過一遍,其中有周、潘名字的很少,縱有一二,又是與人暗借了銀款的,這情節料然是假。
惟是真是假,究沒有憑據。胡混過了兩天,即回到省裏,據情口覆金督。自經這一番查過之後,周、潘兩家人等,少不免又吃一點虛驚。因為中、英兩國究有些鄰封睦誼,若果能封到自己產業,因是財爻盡空;且若能封業,便能拘人。想到這裏,倍加納悶,隻事到其間,實在難說,唯有再行打聽如何罷了。
過了數日,金督帥見尹家瑤往香港查察周、潘產業,竟沒分毫頭緒,畢竟無從下手,便又傳尹家瑤到街商議,問他有什麼法子。尹家瑤暗忖金督之意,若不能封得周、潘兩家在港的產業,斷不幹休。但他的性情又不好與他抗辯,便說道:“此事辦來隻怕不易,除是大帥把一張照會到港督處,說稱某項屋業,某家生理,是姓周、姓潘的,料香港政府體念與大帥有了交情,盡可辦得好,把他來封了。且職道又是親往香港查過的,算有些證據,實與撒謊的不同。此計或可使得,未知大帥尊意如何?”金督聽了,覺此言也有些道理,便問尹家瑤道:“究竟哪號生理、哪號屋業,是姓周、姓潘的,你可說來。”尹家瑤便不慌不忙的說道:“堅道某大宅子,西麼台某大宅子,及周圍與合股囗囗銀行,囗榮號,囗記號,此人人皆知。至於某地段某屋鋪,統統是姓周的。又西麼台某大宅子,對海油麻地某數號屋鋪,以及港中某地段屋,某號生理,統統是姓潘的。”原原本本說來,金督一一錄下。
次日,即再具一張照會,並列明某是周、潘的產業,請港督盡予抄封。港督看了,即對尹家瑤道:“昨天來的照會,本部堂已知道了。論起兩國交情,本該遵辦,叵耐敝國是有憲法的國,與貴國政體不同,不能亂封民產,致擾亂商場的。且另有司法衙門,宜先到桌司衙門控告,看有何證據,指出某某是周、潘兩家產業,假托別名,訊實時,本部就照辦去便是。”尹家瑤滿想照會一到,即可成功,今聽到此話,如一盆冷水從頭頂澆下來,沒得可答,隻勉強再說兩句請念邦交的話。港督又道:“本部堂實無此特權,恕難從命。且未經控告,便封產業,倘使貴部堂說全香港都是周、潘兩家產業生理,不過假托別人名字的,難道本部堂都要立刻封了,把整個香港來送與貴國不成?這卻使不得。請往桌衙先控他罷。”尹家瑤見此話確是有理,再無可言,隻得告辭而去。正是:政體不同難照辦,案情無據怎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