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有華,廿三鎮的副鎮長。他並不是我預先定下的采訪對象,但我們一坐下來,這位曾有6年軍齡的漢子忍不住揮淚與我訴說他的“撥浪鼓”生涯。駱鎮長說他1975年從部隊回鄉時,在生產隊幹一天隻能得兩毛錢,最好的年成也就5毛一天。那時一斤大米4毛錢,一個壯勞力一天怎麼也得吃一斤大米,出力流汗幹一天,卻還不夠一天吃的,日子自然無法過下去。他駱有華在外從軍6年,也算見過世麵的人,但生活所逼,也不得不低下高昂的頭,手持撥浪鼓,遠離家門去“雞毛換糖”。“我當時是生產隊幹部,又是部隊入了黨的人,上麵規定是不能帶頭出去搞啥‘資本主義’的呀!可當幹部的也得過日子嘛!無奈,我托人從外生產大隊開出了一張證明。那時沒有證明外出可要吃苦頭的。我們義烏就有人因為半途身上帶的證明丟了,結果到江西‘雞毛換糖’的路上,不僅被沒收了全部貨物,而且整整關了幾個月,當家人幾經周折將其救出來時,早已成了半人半鬼。我現在還清楚記得第一次出去時的40元本錢是怎麼來的:那是全家3口人省下的四丈五尺布票換來13塊5毛錢……那時每尺布票能賣3毛錢,另外自留地裏的菜賣了兩塊,加上生產隊分的9斤黃豆賣掉後換來的一些錢,加上我退伍剩下的24元,這總共40塊錢的來源已時過30多年了,我還一筆筆都記得清楚。這說明啥?說明那時我們義烏人太窮,不出去做點小副業就別想過日子。可我們義烏人‘雞毛換糖’也不是啥好生意呀!除了義烏人,沒聽說誰幹過‘雞毛換糖’的事嘛。為啥?還不因為那是又苦又沒利可圖的生意嘛!但我們義烏人比別人不一樣之處也在這裏:敢吃苦,不怕利小,再小的利隻要是利就去做,這興許是我們今天義烏的大市場能形成的精神內涵所在吧。你問我‘雞毛換糖’的生意怎麼做下來的?我告訴你是這樣:譬如我開始出去就40塊本錢,先得把這40塊本錢換成貨,那些所謂的貨都是些針頭線腦,以及女人用的頭花發卡什麼的。到一地你先得找好落腳點,在那裏花1塊3毛錢住一宿吃兩頓飯,早一頓,晚一頓,中間十幾個小時就是你搖撥浪鼓的時間。‘雞毛換糖’的生意說簡單也簡單,比如我用本錢一毛錢買上一包納鞋底的針,一毛錢一包的針有25根,我們出去可以用兩根針換一把雞毛,一毛錢一包的25根針,通常可以換一兩斤雞毛,一兩斤雞毛是可以賣好幾塊錢哪!所以一般我們從秋後的11月份開始外出‘雞毛換糖’,一直到春節過後的2月底3月初才往回走。三四個月奔波下來,除了每天交一塊錢給生產隊記工分外,也能積下三四百元。那時一個冬裏攢下三四百塊錢可不是個小數目。所以我們義烏人雖然自知吃的苦可以用擔子挑,但從不願輕易放棄撥浪鼓。”
“你最遠的地方到過哪裏?”我問。
“江西。是搭火車去的。”駱鎮長說。
“一天最多走過多少路?”
“嗯……反正記得有一次連爬山走路,過了兩個縣城,足有百十多裏路吧!”他說,“我記憶中最慘的一次是自己兩天沒好好進一口食。”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