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哭笑不得的“老板生涯”(3 / 3)

人夜,我不得已把小說放置一旁,把我的聰明才智放到想對策上。果真被我想出一個。

第二天一早,我撥打了楊科長的電話,謙恭地說:書我公司很願意認購,但是,我們的財務規定隻能去稅務局親自購買,不能送貨上門。所以,就不必勞動大駕,隻需告訴我們稅務局地址,我們自己過來買……

這個主意的高明之處,不知你看明白了沒有?要是搞不明白,隻能說明你比我還傻。

果然,“楊科長”愣住了,在電話裏聲嘶力竭地把我批評了一通,見勸我不動,惱怒地說:那以後再說吧!“啪”!掛斷了電話。

便再無下文。果然是騙子!好險好險。

過了不到兩個月,電話響了,還是那個怪腔怪調的聲音,不要忘了,我是學播音出身的,對聲音很敏感,再加上那個聲音如此古怪,辨識度極高。一聽就知又是“楊科長”,卻聽他在電話裏繼續拿腔拿調地說“我是楊局長……”媽呀!這小子!提拔起自己來還真不含糊!別人從科長提到局長,少說得十幾年曆程,還得特別幸運,他可好,不到倆月就走完了別人含辛茹苦十幾年都走不完的曆程。

於是,我異常親切地說:“楊局長啊,堂堂一個局長還要親自來推銷書啊?你好親民啊,是不是再過幾天,你就要升為部長了?升為了部長,你老人家是不是還是要推銷書啊……”

對方愣了,訕訕地支吾了幾句,趕緊掛了。

憑心而論,我覺得他們作為騙子,專業素質不過關。網絡興起之前,騙子或犯罪分子寫匿名信的關鍵便是要練仿宋體,因為仿宋體看起來都一模一樣,不易看出筆跡。同樣,作為打電話騙錢的職業騙子,起碼應該練好普通話,標準普通話聽起來都一樣,不易有辨識度,二次行騙時也不至於被人一耳聽破(希望讀者不要認為我是在諷刺播音員)。

可見行行都不容易,幹什麼都要敬業啊!

皮包公司稀裏嘩啦堵台了,直到我2006年去到美國,終於以關門大吉告終。

時光到了2009年,在一幫朋友的好意遊說和鼓動下,我好了傷疤忘了疼,竟然又成立了一家公司。這次算是靠譜的,成立了一家文化公司。這家公司總算和自己的專業掛鉤,也做了不少體麵風光的事。比如說簽約了一百多位作家的電子版權,也出版過十數本暢銷書(說實話,都沒暢銷得起來),盛大文學的第一本紙質書《國企老總》就是與我們公司合作推向市場的。

總之,盤點一下,風光露臉的事沒少幹,賬上的銀子卻是日漸稀少,純屬賠錢賺吆喝的買賣。其間諸多辛酸,也不去提它。蠢笨如我,也終於意識到,生意不是這樣做的。我開的不是慈善機構。如今公司規模已大幅度縮減,經營範圍也有所調整,總算是還在苟延殘喘,慘淡經營。

對於這兩次生命中最為龐大的投資和慘敗“事件”,我詫異竟顯得如此雲淡風輕。不說是在書裏,甚至連生活中也極少提及。連身邊很多熟悉的朋友都不知道我還在商海裏嗆了幾口水,至今仍在苦苦掙紮。不願提及自已開了公司,倒不是鄙視商人的身份,也不是為自己未能獲得成功而汗顏(事實上,我從沒覺得經商失敗有什麼丟臉和值得羞愧),而是,根本沒走心。

在兩次“經商”的過程中,我的注意力和關注點全在寫作上,其他諸事皆置若罔聞。聽說文化公司的同事都曾在私下悄悄議論,詫異說:這個老板,太奇怪了!真金白銀投進去,眼睜睜看著虧,也無所謂,就好像虧的不是自己的錢!

想起我女兒兩歲時,有朋友來家要拿幾張我的照片去做什麼用。我女兒大哭,死活不許拿走媽媽的照片。剛好當時取了幾萬元現金放在桌上,朋友便指著這遝鈔票“威脅”說:“你不讓拿照片,我可把錢拿走咯!”沒想到我女兒破涕為笑,慷概地抓起人民幣一把塞到朋友手裏,說:“拿去拿去!不要拿媽媽照片!”對於孩子來說,她不會以世俗的標準來判斷價值,她心中最愛的就是最有價值的。很多時候,我想,我的價值判斷也和我女兒一樣,自己心中所愛的就是最有價值的。

如果說,兩次經商有什麼值得總結的,那就是,我確認了自已不是做生意的材料。每個人的天賦和才華分布在不同的領域,每個人的時間和精力更是有限。世間種種領域,你不可能一一涉足。不要以為人家走這條路成功了,你便不由分說往裏擠,也不掂量一下自已是不是那塊材料。

孔子說,人到四十,知道自己能力的極限,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是為不惑。所以,四十之前,幸運者選對道路,當然便是一往無前走下去;迷鈍者或許要經曆種種“試錯”的過程,方能覓得正確的方向。就像我一樣,在經商的道路上碰得鼻青臉腫,方能明白,自已完全不是那塊材料。也才知道,自己的天賦和才華隻適宜於做專業,或者說,隻適宜於寫作。所以,試錯,也是一種方法,也是有意義的,隻是,希望不要像我一樣,付出的代價過於大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