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興奮之下,當即換了主題,希望創作一部以當下海外華人移民生活為背景的影視劇,顛覆一百多年以來一以貫之的國人崇洋媚外心態。用張總的話來說,不惜矯枉過正。
遺憾的是,由於種種原因,這個劇未能如期進行。影視的東西總是有著各種不確定的因素。這個題材卻留在了我的心裏。整個魯院學習期間,我都在思考這個題材。並遵照張總提示,不惜矯枉過正地用審視甚而挑別的眼光重新去打量我所熟悉的美國洛杉肌華人移民世界。
魯院的學習結束後,正好是2011年的1月15日,我回到美國,又進行了一番有意識的采訪和采風。到3月,我決心擺脫影視劇的束縛,獨立把這個題材寫成一部長篇小說。
對每一個作家而言,創作習慣都是極其重要的。你在什麼環境下寫,什麼時間段寫?每天寫幾個小時?寫多少字?……這些技術層麵的東西似乎與你的作品無關,卻又有著某種不可分割的聯係。可以說,寫作的狀態不同,作品的質感和氣息也不同。尤其是環境,許多作家對環境要求苛刻至極。有的作家奢侈到在半山上的別墅裏去寫;有的作家把自己封閉在陰暗的小屋裏,窗簾緊閉,白天也開著燈;有的作家跑到鄉下的小旅館離群索居,用近乎自虐的方式睡煉精美的文句……如此種種,不一而足。
寫作《洋嫁》之前,我的習慣是到咖啡館寫。前麵提到的作家們,不管在哪裏寫,前提都是封閉和安靜,完全是一個人的世界。用畢飛宇的話來說,寫作就像是洗澡,是完全私密的活動,怎麼可能在大庭廣眾之下裸泳?而我,天天提個電腦跑到人聲鼎沸的咖啡館喝著咖啡吃著蛋糕寫作,單這個習慣看起來就吊兒郎當,不像一個正經的作家。
當初選擇咖啡館寫作,一是為了抵禦孤獨感,人群讓我感覺溫暖和安全,有存在感;二是流動的人群和窗外的風景更能激發我的靈感和想象力,文字也像穿梭的人群般具有動感與活力。至於這個行為“不像個作家”,倒是我追求的效果。我說過,在“真像個作家”和“真不像個作家”的評價中,我傾向於後者。
於是,寫作《洋嫁》之初,我依然沿襲過去的習慣,四處找咖啡館寫作。糟糕的是,再沒有哪一家咖啡館能夠讓我安靜地坐下來,進入思考和寫作。人群不再讓我感覺安全,而隻感覺嘈雜和煩亂。匆匆喝完咖啡,便急急忙忙逃離,倒確實是一名真正的咖啡客。
沒頭蒼蠅一般四處碰壁之後,終於退回到家裏,終於發現,再沒有什麼地方比一個人的家更適合寫作。絕對的安靜,絕對的清靜,一個晃動的人影兒也不要,一點多餘的聲響也不要有。就那樣,一個人在帷前靜坐,像老僧人定般,待故事非常悠緩地進人心底,一點一滴,逐漸抵達心靈最深處,觸碰到最敏感的那個點,然後,就可以開始了。這個過程需要足夠漫長,有時半小時,有時一小時,有時更長,一點都不要急,一點都不。
然後,是寫作時間。過去的寫作是從午後開始,一直寫到黃昏。原因一是我的睡眼習慣,有時睡不著,大多時候睡不醒,通常自然醒來已是十一點過後,待洗漱完畢,寫作篤定要拖到午後了;二是午後的陽光最是燦爛,似乎這光亮可以無窮盡地向前延展開去,無窮無盡,這讓我感覺溫暖和安全,早上和晚上都感覺太清冷、太寂寥。
然而,寫作《洋嫁》時,我發現下午的時光特別容易被打擾,有時一個長電話就能攪掉一天的寫作,我又做不到寫作時關上電話,六親不認。實話說,電話是我與外界唯一的聯係,證明自己還存在於這個地球。但是,早上,通常都是安靜的。大約所有朋友都熟知我的睡眠習慣,早上不會輕易打擾。所以,我自覺地把起床時間調到九點以前(這需要調鬧鍾),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和吃完早餐,一定在九點半之前坐到電腦桌前。這樣,早上基本會有兩三個小時的寫作時間,午飯後再寫上一兩個小時,一天的工作便告結束,縱算是午飯後被各種打擾,也不怎麼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