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out of all this now too much for us,
Back in a time made simple by the loss
Of detail, burned, dissolved, and broken off
Like graveyard marble sculpture in the weather,
There is a house that is no more a house
Upon a farm that is no more a farm
And in a town that is no more a town.
至於短篇的抒情詩,無論是極其傳統的四行體(quatrain)及相近的五行、六行、八行諸體,或極其工整的英雄式偶句(heroic couplet),或極其典雅的十四行,都寫得很出色。《雪夜林畔小駐》的玲瓏澄澈和《雪塵》的天衣無縫,都是現成的例子。弗羅斯特是現代詩壇的十四行高手之一。他對於這種體裁的控製,不但合乎傳統,抑且變化自如,能夠推陳出新。像《天機》(Design)、《見麵與交臂》(Meeting and Passing)、《絲帳篷》(The Silken Tent)等詩,都是十四行中極為出色的例子。《絲帳篷》一首,全詩隻是文法上的一句,結構真是“點水不入”,嚴密極了。《絲帳篷》表麵上是用一個明喻形成,事實上那想象的性質是屬於“複喻”(conceit)的。在莎士比亞體的十四行的技法上,《絲帳篷》也是獨特的,因為結論式的偶句由於第十二行的融入而擴大了。
弗羅斯特在形式上最大的特點,是文字的俚俗和節奏的口語化。在他的點金術之中,俗能變雅,俗得極雅,口語能鍛煉成耐人久嚼的節奏,話說得很輕鬆,可是意義下得很重。艾略特也主張詩的節奏應以口語為骨幹,可是他詩中的口語往往是都市中智識分子的腔調,不然就是用來襯托所引的經典,使雅者更雅,俗者愈俗。弗羅斯特詩中的口語卻是新英格蘭農民的腔調,盡管那腔調是高度藝術安排的結果。拿弗羅斯特的文字和艾略特的作一比較,即使在字麵上,也能窺識兩者的差異。弗羅斯特用的字小,艾略特用的字大。弗羅斯特愛用單音節的前置詞和副詞,艾略特愛用複音的名詞,尤其是以tion,sion,bility等字尾結尾的抽象名詞。拿《指路》和《焚毀的諾頓》第三章對照閱讀,當可確定此點。弗羅斯特的佳妙,往往就在這種語不驚人而寄寓深婉的俚語俗字之中。例如《仆中仆》(A Servant to Servants)裏的句子:
...the best way out is always through.
如果用學者的英文來說,那就不曉得要動員多少大名詞大動詞了,結果恐怕仍不如這七個小字說得幹淨而透徹。
大致上,英詩的節奏,不是說,便是唱,不然便是又說又唱。例如雪萊,隻會唱,不會說;隻有旋律,沒有節奏,讀者“聽”久了,就膩了。莎士比亞把它分開來:在歌和十四行裏唱,在無韻體的戲劇裏說。現代詩人,像瑪麗安·摩爾,在唱的框子裏說,也別成一格。艾略特的脾氣,是說到興頭上就唱起來,唱累了就鬆一口氣變成說。弗羅斯特在本質上是一個“說”的詩人,像華茲華斯一樣。即使在該唱的時候,例如在四行或十四行之中,弗羅斯特仍給人說的感覺。在該說的時候,例如在無韻體之中,他說得多娓娓動人啊,說著說著,他也會唱起來的,像男低音那樣地唱了起來,於是那安詳的節奏便回蕩成異常動人的旋律了。左派詩人倡導口語化的文學,但是未經鍛煉或鍛煉不夠的“大白話”,粗枝大葉地往稿紙上堆砌,豈能變成藝術?華茲華斯未竟之業,終於為弗羅斯特所完成了。
修牆
有一樣東西不喜歡有牆壁
使牆下冰凍的地麵隆起,
牆頭的石塊在日光下散落;
裂開牆縫,容兩人並肩走過。
獵人所為又是另一番景況:
他們過處石上留不住石頭
我隻有跟在後麵修補
但他們一意要趕兔子出現
為討好大叫的狗群。我是說
怎會有牆縫呢,誰也沒看見,聽見,
但春來要補牆,大家才發現,
我通知了隔山的鄰居;
終於有一天大家見麵巡邊
在交界處把破牆再砌好。
雙方隔牆巡視了一番,
石頭落誰的一邊就歸誰。
有的像麵包,有的簡直像圓球,
真需要念咒才安得穩當:
“別亂動,等我們轉背才掉下!”
我們搬石頭,把手指都磨粗。
啊,不過是另一種戶外遊戲,
一邊一個人。也不過如此;
有牆的地方,本來不需要牆;
他那邊全是鬆樹林,我的是蘋果樹。
我的蘋果樹絕不會跨界
去吃他樹下的鬆果,我說。
他隻是說,“好籬笆造就好鄰家。”
春天在我的心中作怪,我自問
此意能不能通入他腦袋:
“為何能造就好鄰家?是因為
能隔絕牛群嗎?”並沒有牛呀。
我如果造籬笆,就會先問
什麼要圍進來,什麼圍在外
這樣子圍法會得罪了誰。
有一樣東西不喜歡立牆壁
隻要牆倒。我可以叫它做“精靈”,
但又不全是精靈,寧可由
他自己來說。隻見他隔牆,
一手緊抓著石頭的上端,
像舊石器時代武裝的蠻人。
隻覺得他在暗中摸索,
並非森林和樹蔭的黑暗。
他也無意深究祖傳的格言。
隻是喜歡能想起了這妙句,
又說了一遍,“好籬笆造就好鄰家。”
——一九一四年
評析
弗羅斯特生前擁有四十四個榮譽學位,美國國會甚至通過提案對他表揚。肯尼迪總統請他在就職典禮上朗誦《全心的奉獻》,並派他去訪問蘇聯與以色列。他在蘇聯特別朗誦《修牆》,當別有用意。他在美國簡直就是不冠的桂冠詩人,新英格蘭的佛蒙特州甚至將一座山以他命名。
赤楊
每當我看見赤楊樹左斜右傾,
背景是暗樹直立的線條,
就以為有個男孩一直在搖它。
但搖樹不會使樹彎身不起,
冰風暴才會。你一定常看見
一場雨後,冬日朝陽裏滿樹
重壓著冰塊。風一吹來
滿樹的冰塊相撞,七彩繽紛,
把琺琅抖得片片裂開。
不久暖陽就化開一陣陣水晶
抖落,崩塌在雪蓋之上—
這麼一堆堆碎玻璃待掃,
還以為天堂的穹頂坍了,
如此重負,直壓到地上的殘蕨
卻又似乎從壓不斷;但一度壓低
壓低久了,就再也直不回去;
林中還看得見這些赤楊,
彎腰的樹幹多年後枝葉拖地,
像女孩子跪伏下來把長發
摔到麵前讓太陽曬幹。
剛才我正要開口,卻遭“真相”
插嘴,盡說些冰風暴的實情,
我寧可有個男孩放牛收牛
路過時就來這林中騎樹—
他離城太遠,不會玩棒球,
隻能夠有什麼就玩什麼,
冬夏無阻,一個人可以獨玩。
他把老爸的樹一棵又一棵
一遍又一遍拿來當馬騎,
直到硬性子都被馴服
沒有一棵不跛腳,不剩一棵
沒征服。他學會了一整套招數,
學會了不要蕩出去太早
免得把樹身帶得太遠
直彎到地麵。他總能保持平穩
直爬到頂枝,那麼小心地爬,
全神貫注,就像注水入杯,
滿到杯緣,甚至高過邊緣,
然後向外蕩去,兩腳向前,
颼的一聲,淩空蹬落到地麵。
我自身曾做過赤楊樹蕩手,
常夢想能回去重施故技。
尤其當我厭倦於機心世故,
而人生太像無路的森林
蛛網拂得你的臉又痛又癢
一隻眼睛流淚水,因為有
一條樹枝橫著,來不及閉眼。
真恨不得離開人間一陣子
再回來,一切又重頭來起。
但願命運不故意誤聽我話,
隻許我一半的願望,把我搶走,
再回不來。愛本該在人間
我不知何處會活得更好。
我寧可從爬一棵赤楊開始,
順著黑樹枝爬上雪白的樹幹
“朝向”天國,直到赤楊不能再承受,
隻好樹頂點地把我放下來
最好是這麼上去又下來,
有人的下場也許還不如蕩赤楊。
——一九一六年
雪夜林畔小駐
想來我認識這座森林,
林主的莊宅就在鄰村,
卻不會見我在此駐馬,
看他林中積雪的美景。
我的小馬一定頗驚訝:
四望不見有什麼農家,
偏是一年最暗的黃昏,
寒林和冰湖之間停下。
它搖一搖身上的串鈴,
問我這地方該不該停。
此外隻有輕風拂雪片,
再也聽不見其他聲音。
森林又暗又深真可羨,
但我還要守一些諾言,
還要趕多少路才安眠,
還要趕多少路才安眠。
評析
《雪夜林畔小駐》是現代英語詩中公認的短篇傑作。此詩之難能可貴,在於意境含蓄,用語天然,而格律嚴謹。意境則深入淺出,貌似寫景,卻別有寓意。弗羅斯特曾謂一詩之成,“興於喜悅,而終於徹悟”,驗之此詩,最可印證。詩中的用語純淨而又渾成,沒有一個字會難倒學童,原文的一百零七個字裏,單音字占了八十九個,雙音字十七個,三音節的字隻有一個。這在英語現代詩中,是極為罕見的。至於格律,用的是“抑揚四步格”(iambic tetrameter),這倒並不稀奇。奇的是韻腳的排列—每段的第一、第二、第四行互押,至於第三行,則與次段之第一、第二、第四行遙遙相押,如是互為消長,交錯呼應,到了末段又合為一體,四行通押。這樣押韻本來也不太難,難在韻腳都落得十分自然。略無強湊之感。因為這些緣故,這首詩要譯成中文,頗不容易。
要欣賞這首詩,至少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純田園的抒情詩,寫景之中略帶敘事,有點中國古典詩的味道。第二個層次則是矛盾與抉擇,焦點已從田園進入人生了。所謂矛盾,是指流連美景與奔赴盟約之不可得兼,人雖有親近自然之願,卻無法自絕於社會;所謂抉擇,是指詩人領略雪景之後,終於重上征途,回到人間。這樣的結尾,和李白的“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發弄扁舟”恰恰相反,倒有一點儒家的精神。提醒詩人勿忘人間事的,是忠誠而勤勞的小馬。我認為詩中的“駐馬”其實是停下馬車,因為第三段首行的原文是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所謂harness乃指馬匹拖車時所配之皮帶等器具。所以小馬正是責任在身的象征。人當然比馬複雜:既耽於自然之美,又凜乎人間之責:所謂人生原來就是矛盾之中的抉擇。
至於第三個層次,則朝象征更推進了一步,其中的抉擇,竟是生死之間了。這首詩寫於一九二三年,當時弗羅斯特的創造力正達巔峰,諸如《火與冰》《斧柄》《磨石》《保羅之妻》等名作都是同一年的產品。但這時詩人已經四十九歲,人生憂患,認識自深。飽經滄桑的人難免有時厭世,或生飄然引去之心。細讀此詩,當可發現處處有死亡的投影—又暗又深的森林固有死之神秘,冰凍的湖泊更含死之堅冷,時間又是一年之中最暗的黃昏,而詩人的馬車竟在寒林與冰湖之間停下,死亡的氣氛真是逼人而來。有人也許會說,森林原是植物界生命的宏大展現,湖水也是水族生命之所托,怎能說成死亡的象征?此話不錯,但詩中的森林已被雪封,湖水也已冰凍,除卻風雪之聲,萬籟都已沉寂了。詩人至此,竟然徘徊而不忍去,真像迷戀死亡了。但是,聽啊,一聲鈴響打破了四周的死寂,且喚醒詩人,他在人間尚有許多任務,許多未了之緣。鈴,在這幅雪景之中,是唯一的“非自然”產品,鈴聲正暗示百工協力的人間。於是詩人重上征途,準備在“安睡”(自然之壽終)之前完成自己的任務。東坡詞《臨江仙》後半闋“長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夜闌風靜縠紋平,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恰與弗羅斯特此詩意趣相反。弗氏晚年的名作《請進》與此詩頗有相通之處。
火與冰
有人說世界將毀滅於火,
有人說毀滅於冰。
根據我對欲望的體驗,
我同意毀滅於火的觀點。
但如果世界要毀滅兩次,
則我想我對恨認識之深,
可說論毀滅,冰
也同樣偉大,
冰來也行。
身量大地
愛情在唇邊的觸覺
是我能承受的甜蜜,
一旦那似乎太強烈,
我活著就靠空氣
吹花香掠我而過
是一陣—麝香,我猜,
從隱身葡萄藤的泉水
日落時流下坡來?
從忍冬開花的枝柯
我感受暈旋和痛苦,
誰若去采摘就灑得
他滿指節的露珠。
我渴求甜蜜的強烈,
隻因為正值青春;
玫瑰花的花瓣
刺得人啊發疼。
而現在所有喜悅都缺鹽,
而且都關不住悲戚,
還有疲勞和失誤,
我現在渴求於淚的
是汙痕,幾乎是愛過了頭
才有的那種遺憾,
樹皮的苦中帶甘
和丁香的長燃
僵了,疼了,結了疤,
我縮回自己的手掌
隻因支撐得太用力,
在草地上,沙上。
這樣的傷害還不夠:
我要的是重量和力量
來感受大地多粗糙
用我全部的身長
——一九二三年
翁是年四十九歲耳
評析
用身長來量大地,乃死者長眠之意。詩人長壽,所以經曆過家人先他而死的哀傷。觀此詩乃知弗老真深於情者。英文詩中,有時文法上一句話可以橫跨兩段,例如本詩首段末行I live on air,就要讀到次段結尾才在文法上告一段落:所以air一字之後就無標點。
窗前樹
我窗前的樹啊,窗前樹,
夜來時,我放下了窗簾;
但願在我們之間,永遠
不拉起帷幕。
伸自地上的朦朧的夢首,
最飄逸的東西,僅次於雲,
即鼓動你輕快的萬舌齊奏,
也不可能深沉。
樹啊,我曾見你被襲擊,被拋擲,
如果你見過我,見我在夢中,
則你曾見我被襲擊,被掃中,
且幾乎迷失。
當初,命運連接起我們的夢首,
她心裏一定有自己的想象;
你的頭關心外在的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