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青年的修養
讀者中常有人寫信來,希望本誌能夠刊載一些關於青年修養問題的文字。修養可以有廣狹兩義:廣義把學問和技術的修煉都包括在內,狹義專指道德的訓練。這裏當是指狹義而言。
青年時期身心上變化甚大,最易受環境的影響。就教育的觀點來說,青年時期最適於陶冶。青年們能夠趁這時期自己注意到道德的訓練,自是非常有益的事情。今年本誌特辟《每月講壇》一欄,邀請國內各方麵的學問家、事業家寫出他們所願意對諸君談談的話,我們相信這些話對於諸君的修養一定會有莫大的幫助的。我們遇有相當的機會,也樂於把所想到的意思提出來。諸君自己如果有好的意見或什麼問題,也請寫出來,供大家討論。
青年修養問題,範圍很廣,如個人日常的生活規律、求學、交友、戀愛、職業,以至人生觀、世界觀……種種方麵,無所不包。在事實上,這些問題,諸君正不斷地在自己的環境裏接觸著,而且所受自動的或被動的、顯著的或暗示的訓練一定已經不少。諸君如果能夠好好地應用到生活上去,似乎再沒有什麼問題。不過事情卻並不如此簡單。我們所處的時代,正是一個青黃不接的過渡時代,社會階層複雜,而且在不絕的變化著,五花八門,幾乎令人無從捉摸。在這樣的時代,道德的標準也就因社會階層的不同而各異其趣。因此我們就得注意到:我們對於任何道德訓練,在接受以前,都得經過精密的考慮,檢查出它所憑借的基礎來,然後加以抉擇。
道德的標準因時代而不同。這從諸君在學校裏所修習的一門功課的名稱的改變上就可以證明。這門功課是以對諸君施行道德訓練為目標的,現在叫做“公民”,但在十多年前——五四運動之前,卻並不叫做“公民”而叫做“修身”。就內容的性質來看,前後可說是大同小異,並無本質上的差別,所以要把名稱改變,就因為在叫做“修身”的時代,訓練的目標是以“個人為本位”的,後來時勢不同了,訓練的目標要以“社會為本位了”,這才改叫做“公民”。從個人本位的訓練,轉變到社會本位的訓練,在教育上不能不說是一種進步。
不過社會上有些事情,往往注意到了這一方麵,就把那一方麵疏忽了。就這青年道德訓練問題來看,最近十多年來一般的趨勢,因為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到社會問題和國家問題上去的緣故,關於個人的修養方麵似乎太少有人關心了。像從前那種形式的,禁欲的、玄虛的個人修養,違反身心的發展,結果容易造成一些假道學、偽君子或迂夫子,我們當然不敢讚同。我們聽說在世界上,有人正在鼓吹無條件地信仰偶像,養成青年的盲目的、被動的服從性,其結果大抵隻能造成一些供人驅使的奴才,我們也不敢表示苟同。不過合理的,基於個人生活的現實性和社會性的基本訓練,我們卻以為應該充分接受。舉例來說,節製和勤勉等德性看似平淡無奇,卻是任何人從事任何事業所必須具備的條件。不能運用自己堅強的意誌力量來克製不合理的欲望,其結果必致為欲望所牽製,無法保持自己的節操。又如一味散懶成性,苟且因循,任何學問或事業就都難望有成功。所以我們一方麵固然要著眼於國家、社會等大問題,同時也不可把個人方麵的種種基本訓練完全忘記。
青年修養問題,範圍既非常廣泛,可以說的話當然很多。這裏我們隨便舉出了上述的兩點意見,不知青年諸君以為如何?
刊《中學生》雜誌71號(1937年1月1日),署名編者。
談課外作業
讀了一些讀者的來信,遇見了一些中學青年,知道課餘時間的不夠分配,是在校諸君的一種煩悶。每天的正課六節或是七節,各課大多要在課外作練習或筆記。就算每課的課外作業占半點鍾,加起來就要三點鍾光景了。而實際上往往不止半點鍾,作二十個數學習題,讀熟一課英語課文,半點鍾是無論如何不夠的。課餘所有的時間呢,也不過三點鍾多一點。所以即使一刻不讓空過,還是感到來不及,就寢的時間到了,什麼練習不曾作完,什麼筆記不曾寫完,這些掛在心頭,使當夜不得安然合眼。第二天又有第二天的作業,要騰出一些時間來補足昨天的欠缺,真是千難萬難。這樣,在校諸君宛如負了永遠還不清的債務,引起精神上的煩悶是當然的。
中學校中向來有著這麼些功課,各課的課外作業也是向來要做的,那末,上麵所說的煩悶應該不是新的煩悶。原因是這樣的:從前雖然也要做這些課外作業,但督責得並不嚴,教師交代下來,要做什麼什麼,學生不做,也就算了。現在可督責得嚴了,幾乎每一位教師都要向學生收取一疊課外作業的簿子。而教師所以這樣地不肯放鬆,由於教育行政機關有著“功令”。無論哪一天,教育廳可以打一個電報給學校,教把幾年級某種功課的練習簿筆記簿送去閱看,教師怎麼能馬虎呢?教師不能馬虎,學生就來了新的煩悶。
我們曾經看見學生的國文筆記簿,從選讀的文言文中間提出一些難字或者典故,按照《辭源》或是其他辭典抄在上邊。問那學生可明白所抄的解釋,回答說“不明白”。我們又曾經看見學生的生理衛生筆記簿,把教科書中的“循環係統表”一字不易地抄在上邊。問那學生書上有了,為什麼再要抄,回答說“教師吩咐這樣做的”。這真是精力的浪費!筆記不可沒有,寫筆記又必須個個字端端正正,但筆記應該怎麼寫才於學生有益處,這一層卻忘記了。無論做什麼事情,到隻成為一種形式一種報銷的時候,都是精力的浪費。
我們並不想說從前這樣馬虎過去就是對的。功課當然要溫習,課外作業當然要做,但必須取那可以收到實效的辦法,必須把精力用在絕非浪費的一方麵。就像文言文中間的難字或者典故,隻要從語言上去比擬揣摹,用理解記憶來收入經驗範圍,就足夠了,何必去抄《辭源》或是其他辭典?循環係統隻要聽講的時候不疏忽,又按照自己的身體來理解,就足夠了,並且教科書上已經列著清清楚楚的一個表,何必再來照抄一遍?作練習作筆記都是促進學生長育的事情,並不是學生的義務,好像國民對於國家必須納稅一樣。
發施“功令”的教育行政機關應該想想,擔任教科的教師也應該想想:在迫著學生去做的課外作業中間,有沒有隻成為一種形式一種報銷的事項在內?如果真能從學生的利益著想,免除這種事項,讓學生有著寬裕的時間,把精力用到長育自己的方麵去:這是具有良心的教育者應該做的事情。
刊《中學生》雜誌71號(1937年1月1日),署名編者。
給與學生閱讀的自由
我們知道現在中等學校裏,對於學生課外閱讀書報,頗有加以取締的。取締的情形並不一律。有的是凡用語體文寫作的書報都不準看。說用到語體文,這批作者就不大穩當。卻沒有想到給學生去死啃的教科書大多數是用語體文寫作的。有的是開列一個目錄,讓學生在其中自由選擇。說目錄以外的書報都要不得,誰不相信,偏要弄幾種來看,隻有一個斷然處置的辦法——沒收!有的更溫和一點,並不說不許看什麼,卻隨時向學生勸告,最好不要看什麼。一位教師在自修室外麵走過,瞥見一個學生手裏正拿著一本所謂最好不要看的東西,他就上了心事,跑去悄悄地告訴另一位教師說:“某某在看那種東西了呢!”那詫怪和憐憫的神情,仿佛發見了一個人在偷偷地抽鴉片。於是幾位教師把這事記在心上,寫上懷中手冊,直到勸告成功,那學生明白表示往後再不看那種東西了,他們才算在心上搬去了一塊石頭。——這雖然溫和一點,然而也還是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