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小口袋百貨店” Page 1(1 / 3)

我們的小主人公11歲半,保伯8歲,兩人加在一起,甚至還沒到法定的成人年齡。小把戲投身商業,開設了一家商店……也隻有格裏普,這個對他的感情達到盲目而無理智程度的人,才會相信他的生意能開市大吉,逐漸擴展,最後能發大財!

但是有一點確鑿無疑,兩個孩子到達愛爾蘭首都之後兩個月,聖帕特裏克區就添了一家百貨店,特別引人注目,不但引人注目也引來本街區的顧客。

要找這家百貨店,不要去聖帕特裏克大街周圍像“隨心所欲”那樣一條窮街。小把戲選擇地點,還是喜歡靠近利菲河,最後決定在比德福特街開店,這個街區生意好,顧客購買的東西不是沒用的,而是生活必需品。日常用品,隻要物美價廉,總是有買主的。這位少年老板在科克推小車沿街叫賣,後來又穿行芒斯持省和倫斯特省各郡,從“生意的重大實踐”中就領悟了這一點。

真的,這是名副其實的商店,由伯爾克看守,它表現出看家狗的忠實,不用再像一頭驢那樣馴順地拉著商店了。一塊醒目的招牌:“小口袋商店”——是向大多數發出的小小邀請,下麵則標明:Little Boy and Co。

Little Boy,就是小把戲。And Co,就是保伯……當然還有伯爾克。

位於比德福特街的這幢樓房是四層樓,有許多套房間,第二層由房主自家占用,房主奧布賴恩先生,從前是銷售殖民地產品的商人,發了財之後,現在退出商界,他有65歲,是個健壯的單身漢,享有誠實人的好名聲,而且名副其實。奧布賴恩先生聽一個11歲半的孩子,要租他樓下已經閑置數月的商店,不禁深感詫異。可是,他又聽了這孩子既明智又實際的回答,怎麼能不感到滿意呢?這孩子來求租,並預交一年的租金,他又怎麼能不由衷地產生好感呢?

不要忘記這部小說的主人公——別同一般小說的主人公混淆——由於身體發育好,肩膀很寬,顯得比實際年齡要大,即便如此,就算十四、五歲,要經商,開商店,哪怕打出“小口袋商店”這樣謙抑的招牌,不也還是太年輕了嗎?

不管怎樣,奧布賴恩先生與眾不同,換了別人,也許一開始就拒之門外。然而,看這孩子穿戴整劑,樣子挺有信心,說話也相當有分寸,他就沒有立刻送客,一直聽他講到底了。這個無家可歸的棄兒的經曆、他同窮困所作的鬥爭、他的種種遭遇、他在科克賣報和小冊子的生意、他一直走到道都的流動售貨,這些講得娓娓動聽,引起奧布賴恩先生的濃厚興趣。奧布賴恩先生承認小把戲具備重要的品質,聽他闡述十分清晰,合情合理,引用可靠的論據,老先生從中看到他的過去——一個這種年齡孩子的過去——完全能保證將來,因此完全被這孩子打動了。老商人熱情接待了小把戲,保證在必要時給他出主意,決定密切關注他這年少房客的試驗。

雙方簽定了租契,小把戲預交了一年租金,便成為比德福特街的營業稅繳納人了。

小把戲的公司租賃的一樓有兩大間,一間臨街,一間對著裏院,臨街房間開商店,另一間作臥室。不過,裏麵還隔出一小間辦公室和廚房,有燒煤的爐灶供廚娘使用,隻待有朝一日小把戲雇來一名,眼下還談不上,兩個人吃飯花銷不大,有時間就吃點東西,要抓住沒有顧客的空閑。顧客是第一位的。

這家商店如此精心地布置,如此巧妙地陳列,又如此整潔,顧客怎麼能不來剛購物呢?貨物非常齊全。我們的小年老板交租金之後,將餘下的現金全買了貨物,從批發商或製造商那兒批發來的物品,都擺在小口袋百貨店的貨桌和貨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