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鼓勵的當然不止董宣一個人,在光武帝時代出現了大批敢於與大族豪強親貴們作對的清官。樊曄,為官期間,清政廉明,一再向大族鬥爭,在任河東都尉時,“誅討大姓馬適匡等”,再拜為天水太守,又“政嚴猛,好申韓法,善惡立斷。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這使得當地不法豪強全都不敢再為非作歹,終於形成“道不拾遺”的好社會風尚。後來明帝追想到樊曄在天水十四年的善政,以為以後再也無人能比得上他了。
與董宣、樊曄同類的還有李章,光武帝劉秀即位後拜為陽平(今山東莘縣)令。當時趙魏豪右,往往屯聚,有一個清河大姓叫趙綱的,自起塢堡,聚兵不法,為害於民。李章到任以後,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趙綱襲殺,並把他的所有同黨也全部斬殺幹淨,為縣民除了一霸,從此“吏人遂安”。後來他又先後收拾了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這樣就使山東境內人民生活安定下來。
光武帝時著名良吏任延,曾因善於治理受到光武召見,“賜馬雜繒”。當他被任命為武威太守時,對郡內不法大姓田紺,亦采取了堅決處決的態度。史稱田紺“其子孫賓客,為人暴害”,沒有人敢惹。任延到郡,首先“收紺係之,父子賓客伏法者五六人”。自那以後,“威行境內,吏民累息”。
從這些案例中明顯地看出,打擊地方不法豪強和整頓吏治及社會治安,有著十分緊密的關係。不打擊一批不法豪強,就沒有辦法談到吏治,當然就更加談不到社會秩序的穩定,因為如此社會經濟的恢複自然也無從說起了。
光武在鼓勵清官廉吏,整頓官場風氣方麵還有兩件事特別值得一提,一是鼓勵趙熹對惡霸大姓李子春的嚴厲處置;另一個是支持虞延對國戚陰就的鬥爭。趙熹是東漢初年以“信義著名”的非常有名氣的長者,他的道德行為曾為光武帝所讚歎。後為光武帝拜為懷縣縣令(今河南武陟縣西南)。懷縣在那個時候有一不法大族叫李子春,一向“豪猾並兼,為人所患”。趙熹到縣以後,就聽說李子春一家的霸道行為,所以趙熹一下車,就馬上命人把李子春抓起來,並依法判處他的兩個犯殺人罪的孫子死刑。不想李子春的關係非常複雜,被捕後,“京師為說者數十”,甚至到最後把劉秀的親叔叔趙王良也搬出來請光武帝赦去其罪。劉秀持法公允,雖然從小在劉良跟前長大,但也絕不敢因為這樣就循私,他這樣對趙王良說“吏奉法律,不可枉也”,因此而拒絕了劉良的請求,並大大鼓勵了趙熹的堅持執法,升遷他為平原太守。
另一個例子是光武帝的小舅子,就是陰皇後的弟弟陰就的賓客馬成犯罪,“常為奸盜”。當時任洛陽令的虞延把馬成抓捕起來拷問。陰就聽到這個消息不斷派人前往求情,虞延卻“每獲一書,輒加籌二百”。陰就聞聽此事十分生氣,求訴到劉秀那裏,並說了虞延許多壞話。光武帝為了掌握真實情況,親自到法庭觀看虞延辦案。虞延把案情一一擺列,使陰就無法辯駁,終使馬成伏誅。光武帝十分欣賞虞延的執法嚴正,反斥馬成說“汝犯王法,身自取之”。此後洛陽城內“外戚斂手,莫敢王法”,光武帝因為這件事不久就把虞延提升為南陽太守,以資鼓勵。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如杜詩在建國之初,負責“安集洛陽”時,因將軍蕭廣“放縱兵士,暴橫民間”,於是杜詩將他格殺。光武嘉獎之後,賜予紫戟。鮑永任司隸校尉時,敢於在朝廷明劾“尊戚貴重”的趙王良稱霸京師為“大不敬”,而受到了光武帝的大加稱讚,把他和同樣“抗直”的鮑恢稱為“二鮑”,對臣下說:“貴戚且宜斂手,以避二鮑”。從此“朝廷肅然,莫不戒慎”。這些,都可看出光武帝對敢於打擊豪強觸犯皇親國戚的清官廉吏的鼓勵。這對形成東漢前期一代良好吏治是有促進作用的。
第四個特點,批廉法自守,克己奉公。前麵我們已經提到了杜詩、張堪的例子。像杜詩、張堪這樣做官一輩子,臨死時竟然落到“無田宅,喪無所歸”和“去職之日,乘折轅車,布被囊而已”的好官,光武帝一朝還不乏其人。
比如,著名法官“強項令”董宣,他的一生清廉,也頗為令人感動。董宣前後任北海相、懷令、江夏太守、洛陽令多年,曆經大郡大縣,一直到七十四歲耄耋之年卒於任上。死時光武帝遣使者前往尉問,“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家產僅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聽到使者描述當時的情景,讓劉秀十分感動,“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由國家安排了葬禮。
被後世譽為“名臣”的第五倫,光武帝、明帝、章帝曆任扶夷長,會稽太守、蜀郡太守、司空等職,一直“奉公守節”,後人都用他和西漢著名賢臣貢禹相比。光武帝末年,第五倫被拜為會稽太守,史稱他“雖為二千石,躬自斬芻養馬,妻執炊爨。受俸裁留一月,餘皆賤貿與民之貧羸者”。到了明帝時,轉為蜀郡太守。蜀郡土地肥饒,屬吏多為不軌,賄賂公行。到第五倫上任後,把那些“鮮車怒馬”、大搞吃請、“以財物枉法相謝”的吏人盡行黜免,另行任免一批“孤貧誌行之人,以處曹任”,官場風氣立即因此為之大變,“爭賄抑絕,文職修理”,再也沒有貪贓枉法之人了。
光武帝一朝廉潔奉公之風,上行下效。上自公卿王侯,統兵將帥,下至郡縣屬吏,凡廉沽行為一概受到鼓勵。屬於光武開國功臣之一的祭遵,史稱“為人廉約小心,克己奉公。賞賜輒盡與士卒。家無私財,身衣韋褲布被,夫人裳不加緣”,由是為光武帝所重。祭遵被當代和後世人所尊崇,稱之為“清名聞於海內,廉白著於當世”。祭遵家風傳至弟輩,他的從弟祭彤在光武、明帝兩朝任遼東太守幾十年,“衣無兼副”,被明帝美稱為“清約”之將。
光武帝一朝的中央一級文臣也都以清廉相許。建武二年任命為大司空的宋弘,“所得租奉,分贍九族,家無資產,以清行致稱”。建武四年拜為大司徒司直的宣秉,亦是“所得祿奉,輒以收養親族,其孤弱者,分與田地,自無擔石之儲”,最為史家所稱羨的是建武六年被光武帝拜為大司徒司直的王良。
(王良)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司徒史鮑恢以事到東海,過候其家,而良妻布裙曳柴,從田中歸。恢告曰:“我司徒史也,故來受書,欲見夫人。”妻曰:“妾是也,苦掾無書。”乃下拜,歎息而還。聞者莫不嘉之。
還有前麵提到的孔奮,建武五年為姑臧長,在他的辛勤努力下,加上治理有方,很快姑臧成為河西有名的“富邑”,但他自己“在職四年,財產無所增”“躬率妻子,同甘菜茹”,最後離職時“單車就路”。當地人民都說“孔君清廉仁賢,舉縣蒙恩”,自願爭相為孔奮捐贈行李牛馬,而奮“謝之而已,一無所受”。後孔奮為光武帝“下詔褒美”,任為武都太守。在光武帝的精心治理下,又有一大批清廉的官吏幫助治理,使當時的社會風氣變得良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提高,這不能不說是劉秀的治國有方,整頓吏治的功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