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皇權(2 / 3)

光武鑒前事之違,存矯枉之誌,雖寇恂、鄧禹之高勳,耿純、賈複之鴻烈,分土不過大縣數四,所加特進、朝請而已。在東漢建國之初,河北立下戰功的原钜鹿大姓耿純,到達京師洛陽後,就對光武帝表示:“臣本吏家子孫,幸遭大漢複興,聖帝受命,備位列將,爵為通侯。天下略定,臣無所用意,願試治一郡,盡力自效”。

光武帝對耿純的這個要求感到十分高興,笑著對耿純說:“卿既治武,複欲修文邪?”因拜其為東郡太守。耿純在東郡任職十分賣力,“視事數月,盜賊清寧”,在東郡做出很大成績,百姓對他都非常愛戴。以致離任後,有一次光武帝過東郡見到“百姓老小數千隨車駕涕泣,雲‘複得耿君''''”。光武帝感慨地對公卿們鼓勵耿純,沒想到耿純年少從軍能戰,治郡也是如此的有才華。數年後又任他到東郡任職,“吏民悅服”。最後卒於任上。

樂於到地方任職的還有光武帝的姐夫鄧晨,本傳稱他“好樂郡職”,光武帝拜為中山太守,“吏民稱之”,在各州歲課中經常成為冀州第一。後來又調任汝南太守。他在任上,“興鴻卻陂數千頃田。汝土以殷,魚稻之饒,流衍它郡”,因此稱鄧晨為良吏。

從中央下放到地方任郡守,是光武帝提倡的一種處理功臣的既定政策。光武帝“不欲功臣擁眾京師”,鼓勵他們“剽甲兵”削交兵權。這第一種辦法是安排他們早早“致仕”退休;第二種就是鼓勵功臣離開中央到地方任職,這樣既收回兵權,又使功臣們能適應新形勢,學會管理行政的本領。

光武帝根據國政的變化,對功臣在時代的不同有不同的要求,從激烈戰爭年代的勇武有加,轉而責成他們對新王朝的治理作出努力,再立新功,以適應新時代的需要,這一政策的轉變就當時情況是合情合理的。光武帝並沒有像漢高祖那樣對功臣一概殺戮迫害,而是量其適應與否,分別對待。這其中,大部分給予厚賞高位後致仕,加以特進、朝請諸虛銜以保持榮譽,少量三兩功臣仍參與國家大事,一部分能適應新形勢發展者離開京師下任各地郡守,總的政策是既減輕功臣因擁兵形成對中央的威脅,同時也利用他們的威信與才智在地方任職中繼續有功於國家,這樣的做法最後終於使絕大部分功臣能養老令終,不至於落得誅殺的下場。史臣曰:

故光武鑒前事之違,存矯枉之誌,雖寇、鄧之高勳,耿、賈之鴻烈,分土不過大且數四,所加特進、朝請而已。觀其治平臨政,課職責咎,將所謂“導之以政,齊之以刑”者乎!若格之功臣,其傷已甚。何者,直繩則虧喪恩舊,橈情則違廢禁典,選德則功不必厚,舉勞則人或未賢,參任則群心難塞,並列則其敝未遠。不得不校其勝否,即以事相權。故高秩厚禮,久若元功,峻文深憲,責成吏職。建武之世,侯者百餘,若夫數公者,則與參國議,分均休咎,餘並優以寬科,完其封祿,莫不終以功名延慶於後。

要求功臣廉儉自守,儉約的風氣,在光武帝一代的朝臣中,曆曆可見。在文官中,如宣秉,如王良,都是曆史上知名的廉吏。在武將功臣中,這樣的人也有很多。功高如鄧禹,史稱他除培養諸子習儒,“修整閨門”“遠名勢”之外,在財用上也頗知廉儉,“資用國邑,不修產利”。

與鄧禹同名的寇恂,也是“名重朝廷,所得秩奉,厚施朋友、故人及從吏士”,從不自貪。光武帝的另一大將吳漢,在吳漢出征在外時,聽聞妻子在家買田業,結果受到吳漢嚴厲責斥,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室乎!”並命將妻子所買田地盡數分給昆弟諸家。吳漢隻簡單修葺裏宅,不起宅第。夫人先死,隻葬小墳,不做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