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事、中書、行人等,參照現在的職務的話,有點兒像黨政機關辦公廳秘書處的文書工作者;推官是知府的司法助理,相當於地級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兼檢察院檢察長。知縣就相當於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兼法院院長。
授內職或者授外職,與二甲的辦法一樣,也是輪的。
當時就是這樣按照慣例循環分配的,輪到誰是誰,大家也隻好接受。
當然,留在中央機關做處長,去哪個部差別也不小,比如到吏部和到工部,自然都想去吏部了。不過具體到哪個部,是按名次輪的。
所以,被輪到地方去當知州、知縣的,或者雖留在首都而被輪到自己不喜歡的部門的,也會沮喪。但是他也隻能怨自己運氣不好,不能說組織分配時有貓膩。千方百計耍賴,找各種借口比如生病請假啦什麼的就是不到地方去做官,蹭過三年作為曆史遺留問題重新分配這樣的情況也是有的,但那是極其個別的,大家也看不上這樣的人。
如此一來,大家對分配工作的事,有一搭沒一搭的,也就不花費心思托關係、找門路了。
那張居正心裏牽掛的,到底是什麼大事啊?
他想繼續深造,成為庶吉士,就是我們俗稱的“點翰林”。
按照慣例,碰巧的話,新科進士可以參加考試,考中的入翰林院再深造三個年頭。這樣的考試叫館選,考中的稱為庶吉士。
這事,有那麼大嗎?
庶吉士不是官,還算是學生,有人說相當於讀研究生。這麼說很容易產生誤導,毋寧說,選拔庶吉士更接近於現在的選拔後備幹部,而且這裏的“後”,不是為一般幹部“備”的,而是國家最高政治中樞——內閣成員的後備人選。
內閣是個什麼機構?有人說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表麵有點兒像,實際上大不同,這和朱元璋這個人有關。他老人家迷信獨裁,坐穩江山後,居然把丞相製度的命給革了!豈不知規律是不能違背的,他的繼承人受不了啊,就把作為顧問班子的內閣用起來了,內閣逐漸有點兒丞相機構的影子了。不過,內閣沒有法定地位,不領導部院,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發文,更沒有幹部任免權。但是實際上,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請示、報告,都是由內閣拿出批示意見的,也就是說,內閣是國家最高決策機構。
這麼說吧,內閣,就其職責、權限和行使職權方式看,如果有人想象為現在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我看是抓住了製度的精髓。
內閣一般三五個人或者更多,也有時候更少。排名第一的叫首輔,也稱元輔、首相。入閣,習慣上也便被稱為拜相。
那麼,內閣的人選從哪裏來?
是大老板——皇帝——指定的唄!大概會有人這樣講。
實際上不是的。如何選拔以後再說,但就資格言,“憲法”有規定:“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
就是說,不是進士就不能進入翰林院,沒有在翰林院深造過的,就不能入閣拜相!
有人又會說了,那時候哪裏有憲法啊!
是的,是沒有成文的憲法,但是一些政治慣例的作用不亞於憲法的作用。這些慣例,很接近於英國的不成文法,所以我也就稱其為“憲法”了。
現在明白了吧?庶吉士,是宰相的後備人選;換言之,隻有成為庶吉士,才有入閣拜相的可能。正因如此,庶吉士當時就有“儲相”之稱。
關鍵還在於,隻有新科進士才有資格參加庶吉士的選拔,過期作廢!凡是有進士文憑的幹部,經曆豐富、政績突出、群眾公認,很有培養前途,選拔為庶吉士,深造一下,作為後備幹部,行不行呢?要說這樣比較好,應該這樣,可是那時候卻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