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職工有何尋常缺點?
十八)學校對於未來之職工,當其未入廠店之前,應授與何種知識與技能?
十九)該業有何暗示,使一部分時間學校或夜校有所遵循?
A)職工既入廠店之後,學校能再授與何種知識與技能?此可分為兩項,一關於工藝知識,一關於操作技能。
B)何種性質之補習科目(continuation courses,即一種補習科目)為所急需?
C)何種性質之夜校科目為所急需?
以上所列之問題,皆屬緊要;如為教育起見而研究職業,幾於每項職業,皆不能逃此範圍。
六、勞動組織之態度。欲得勞動組織之協力合作,輔助公共教育之光明運動,殊非難事。欲行此事,須常與勞動組織之職員會議,遇有彼等開會時亦須常行參與。欲得到此種協力合作,必須采用公正光明之策略,與勞動組織攜手並進。
七、雇主之態度。對於雇主與其組織,亦當采用上麵所述之同一公正光明之方法。須開誠布公與之接近商榷。無論與雇主或傭工有所接洽,如憑藉通信詢問或其他隔閡之舊方法,實皆愚不可及,一無實效。
八、職工閑暇時間之利用。堅持職工之工作時間最多每日不得過八小時,此誠不但關係職工個人之福利,抑與社會之福利亦有關係焉。然職工閑暇時間之利用,其在社會方麵之緊要,世人尚未有充足之認識。故吾人為學生及工業上職工謀實際利益起見,當對此問題作詳審之研究,搜集種種可資參考之事實。社會應知左列各事之性質與其價值:
一)現有關於遊戲之公共設備。
二)現有關於遊戲而為慈善性質之設備。
三)現有商界中所通行之遊戲。
四)在每項職業上,其職工每日二十四小時之尋常生活。
丙,對於已有公私立學校之研究。
按本篇概說之最要宗旨,乃在共同研究工業,職業,與學校,使彼此能互相適應,互相改進,以應社會之需要。今就此種研究之教育一方麵著想,其中關於搜集事實與分析研究各方麵,有若幹要點,宜特別加以注意者,茲特列舉如左,以資參考。在一區域關於此種分析研究之結果,宜與其他區域所得相類調查研究之結果比較參證。
一、學校數目。
二、教育機關之組織係統。
三、管理法。
四、校址環境狀況。
五、器械與設備。
六、則政——收入與支出。
七、購置學校用品辦法。
八、視察學校建築。
九、教材與教授法。
十、教師之選擇,任期,與束脩。
十一、課程表與科目。
十二、課本之性質,選擇,與其價值。
十三、學生數目。
十四、輟學學生情形——其數目,其存記之卡片,與補救方法。
十五、依年齡分級之研究。
十六、規定標準,考察各科成績。
十七、體育狀況。
十八、校醫,看護,膳食及遊戲場情形。
十九、異態兒童——關於發現,診視,及挽救此種異態兒童之種種設備。
二十、所有之職業學校及其各級之狀況。
丁,將以上(甲)關於社會,(乙)關於工業與職業,及(丙)關於現有之學校之種種調查研究,提綱挈領,作為根據,進而規定建設的計劃,以謀發展。
欲使教育索究切於實際,不僅搜尋事實而遂滿足。若僅能獲得現有之實在情形而紀錄案卷,束之高閣,則去教育索究之本旨遠矣。故誠欲使教育索究切於實際,最少須有四種相關聯之事或步驟:
一、索究者須確能將所欲得關於某種參考資料之事實,作準確之報告。
二、此種準確之事實,須經教育當局與社會加以審慎之考慮。
三、經教育當局與從事索究者同意之後,須將索究之結果,迅速刊布,使全體人民獲其利益。
四、此種事實既經考慮之後,察覺應須改良之處,須有相當之執行,不得因循延誤。
總之職業教育索究法之實行,一方可使職業界改良精進,一方可使學校改良精進;蓋既知職業界之內容,即可明其得失所在,而學校方麵,亦得鑒社會之需要而力求知識技能與社會上實際狀況相合,使學校與職業聯絡貫通,無所學非所用或所用非所學之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