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開在路上經常丁零哐啷地響。朋友常問,是不是排氣管鬆了?我說,不是,是錢在晃。我一般都在車裏放很多一元硬幣,準備在紅綠燈路口或者目的地停車時給那些乞討者。
我對乞丐有著很複雜的感情,一方麵,我知道他們很多都是假的,因為我出門一般比較晚,路上冷清,我不止一次看到過乞丐被人用車接走;另外一方麵,不管真的假的,有些人真是看著可憐,所以,一般來說,隻要遇上我都會給幾枚硬幣。但是到後來,我就完全麻木了,完全不是出於內心的憐憫,隻是習慣。
我國乞丐都是主動出擊的,兒童占了很大比例,有時候會跟你一路,尤其是你身邊有姑娘的時候。你不給吧,顯得你衣冠楚楚毫無愛心;你一給吧,瞬間小孩子都簇擁著你,這下你有再多零錢也不夠了;你要是給大麵額吧,又顯得你作秀特別裝逼,而且很多時候你明知道其實是助紂為虐。
我就經常被簇擁,有一次我給了一個小孩一張二十,說小朋友,你負責給你們七八個同伴分一分,我沒零錢了。那小朋友看了我一下,嗖一聲跑了,我瞬間就被剩下的小孩子爬滿了,腿上都掛著一男一女,真體會到了兒女繞膝。但是通過乞討者,我知道最近的確通貨膨脹了,幾年前給一塊錢和現在給一塊錢,得到的回饋眼神都不同了。
後來我也打聽了,為什麼這麼多的小孩在乞討,據說這是一門生意。最近看見微博上說有人將小孩拐走以後弄殘,專門用於乞討所幸,我看見的大多還是健全的孩子。突然間想起幾年前老是在街上看見臥在木板小車上的殘疾兒童沿街乞討,不知道是不是他們。看到網上有人提出,其實法律早已規定禁止脅迫兒童乞討,公安部也表示,看見有人脅迫兒童乞討要報警。
但問題是,我也算有豐富的被乞討經驗,但還真沒見過有人當場脅迫兒童乞討。所以,我覺得法律應該禁止任何兒童參與乞討,不管有沒有受到脅迫或者是親生父母為生計所迫。凡有兒童參與乞討的,一概違法。且這不難實施,因為所有乞討的地方都是人群聚集地或者交通繁忙的路口,按理有著足夠的警力。隻要你立法,我相信人民群眾有足夠的覺悟和憤慨讓這個國家沒有一個兒童行乞。
但可能真正帶著孩子乞討的父母會認為,隻要不是被拐賣或者被脅迫的兒童,我帶著自己小孩要飯是我的權利,是種自由。誠然,我們也許沒有所有的自由,但我們絕對享有行乞的自由,不過那是對於成年人。自由也總不是絕對的,國家大型盛會時,政府形象工程前,你還是不能隨意行乞的。
其實這都是乞討兒父母衡量了效益以後的決定,他們覺得兩人打工加起來一兩千,肯定沒有帶著小孩行乞的效益高。
真的有不少人身有殘疾,甚至孩子殘疾,或者的確無路可走,必須乞討,這就牽涉到社會保障和福利的問題了。否則你讓那些人怎麼辦呢?低保根本不夠活的,如果是農村戶口,更沒有保障。
說句題外話,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很有錢。很多人在嘲笑美國金融危機了,美國某州政府財政都是赤字,某州政府要破產了。有些國人一看見別國政府破產了,就樂不可支,激動地搖醒自己積勞成疾但又不敢去醫院看病的老婆,說,還是我們國家牛牛牛牛牛牛牛……住橋洞回聲有點大,沒辦法。
最後,我們都希望禁止兒童行乞能最終被寫進法律,能最終被嚴格執行。雖然孩子被拐賣,很大一部分並不是去乞討而是被賣給別家,但無論如何,總要從最容易解決的問題開始。這麼多人為了國策,為了給國家減輕負擔,隻生了一個孩子,如果還保護不了,那麼就算你永不破產,你都無顏以對你的子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