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二)(1 / 2)

我於初二時寫過《書店》,發表在江蘇《少年文藝》一九九七年第九期上。念於當時是夜間而作,睡意襲來,匆匆收筆。如今複看,寫得不是甚爽,結尾尤為倉促,與正文有一斷為二的怪異感。事隔兩年,書店變化很大,故補作一文。

世紀末的最後幾年,書店越來越開放。記得以前買書隻能遠遠觀望,書安然躺在櫃櫥裏,讀書人隻能看著名猜內容,最要命的是書價被壓在下麵,側身窺視,仍不知價目。不論身心,都極為痛苦,更不好意思驚動售貨員。一旦驚動,礙於麵子,不買不行,於是佯裝草讀一遍,心裏暗叫:不要太貴!切莫太貴!偏偏這書看上去薄薄一冊,一拿到手裏感覺不妙,竟不知怎麼增肥不少。西方哲人說不可相信第一眼的愛情,買書亦是如此。然後愈翻心愈往下掉,最後眼一閉,嘴角肌肉一抽,心一橫把書翻個身掃其身價,兩眼一瞪,不自主地咽下去一口口水,想萬幸萬幸,貴得不算離譜,尚可承擔。如今不同,如今大可先看書價再看書,但難免惹來某些愛書賊子。

我曾親眼目睹賊子偷書。這賊子先挑出一本心儀已久的好書,縮在一邊看,邊看邊縮作一團。其僵硬如鋼的皮夾克的領子必大大開口,賊子左手借搔頭掩住,右手緩緩把書放在衣服裏,搔頭完畢,頭發一甩,順便看周圍動靜,然後人一直,一書入肚。但賊子樂不思蜀,又偷得磁帶一盒,抬頭但不挺胸地走出書店。孰料店門一機器鳴叫不止,賊子好奇,回頭探個究竟,這頭回得甚是倒黴,痛失逃跑良機,被兩個肥碩警衛扭獲。

這畢竟是極少數人的行為,絕大多數人去書店裏隻為看書,況現在有的書別看厚厚幾百頁,但字數卻並不多,每個字都被撐得方圓一厘米大,字距更是被拉得放進一根手指蓋不住兩個字,兩個字天各一方,看一頁不過是掃一眼耳!效率高者一個下午泡在裏麵可以通讀一個櫃的書,有鑒於此,各地圖書館紛遭冷落。

這類專為看書而來者潔身自好也罷,偏偏有人蓬頭垢麵,指甲留得比頭發長,看幾頁後把小指偷偷地探進鼻孔,屢挖不爽,好不容易拔出來後把大拇指扣到小指上,“砰——”一聲,鏗鏘裏不乏輕鬆,一堆黑東西刹那無蹤,至於被彈到哪裏去了,無法追究。原以為此人就此作罷,誰知他改進工具,用食指大挖特挖,像是隋朝開運河,拖出一手指黃黏液,無奈彈不出去,遂擦拭於書上。

大人如此,小孩更是變本加厲,遠遠看見書店裏五顏六色便引發感官上的好奇,挪著小步一路扭過來,但腳步跟不上速度,走得開始七扭八拐,因腳力不支,左腳鉤在右腳上,響亮地摔了一跤,但誌堅不屈,仍扭進書店。一時找不到圖畫書在哪裏,順手拿起一本《西學與中國明清文化的研究》細細品讀,興趣索然,放下書後十個指印赫然出現,所過之處,無不染指於上。

漸近黃昏,民工們紛紛來食精神大餐。進了店門後直奔主題,拿起《人體藝術》縱覽不已,看得直咽口水。略有文化者看文字上的此類內容,現在大多小說書裏男女主人公都要一路從第一章做愛做到最後一章,樂此不疲。更有書裏大肆描寫母子戀什麼的,還注明是紀實文學。赫西俄德的《神譜》裏,天神烏拉諾斯肥水不流外人田,娶自己老母該亞為妻,物盡其用,竟生得六男六女,但未料神話在今天成現實。民工們看完後出門作文學批評,互相交流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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