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1 / 3)

1談女性寫作

從接觸陳染開始,我就瘋狂的迷戀上了“女人”這一社會群體,源於同樣的性別也好,共有的生活感悟也好,在她細膩的文字裏尋找著自己。不過,當時我隻是覺得她處於某些作家群之外,並不知曉關於“女性寫作”的種種,葉君老師的《新女性小說》這門課程倒讓我領悟不少。但女性寫作一直頗受爭議,受學術和成長經驗不足的限製,我就僅憑個人的體悟粗淺的談一談吧。

首先,我非常不喜歡“私人化”、“私小說”、“美女作家”等對於女性文本和女性作家的稱謂;也不喜歡“女性作家寫的就是女性寫作”這一宏觀定位。前者是對女性寫作的一種不完全肯定;後者是一種對女性寫作的片麵性肯定。我認為女性寫作應是女性獨特的生命和生活體驗的釋放,具有能夠引起女性群體共鳴的女性主義意識的特質,對女性自身的求索和認同有指導性的文本創作。正如戴錦華老師所說,“寫作之於我,是一處沒有屋頂的房間。它是一種裸露,又好似一份庇護;是一次規避,又是某種觸摸。它是一種生活方式,甚至是生命本身的一部分。”女性寫作釋放了一個個心驚膽顫的女人。

我認為女性寫作具備三個特點,即女性主義意識或視角;顛覆性或解構性;大膽展露女性獨特的經驗和體驗。下麵分別來說:

女性主義意識或視角。從西方以“history”稱呼曆史和中國古代無“她”字的現象中我們看到了男性中心社會給予女性的歧視,沒有“女性主義運動”為婦女賺得說話的權利,我們又何談“女性寫作”呢?無論東西方,我們不得不承認女性寫作是“女性主義運動”漂亮的嬰兒!也正如陳染所說,“我想作為一個女性作家,我的立場、出發點、我對男性的看法,肯定都是女性的,這本身就構成了女性主義的東西。”

顛覆性或解構性。法國女權主義理論家西蒙·波伏瓦說:“女人不是天生的,她是被變為女人的”,指出了父權製社會的性別統治、性別壓抑和它一整套意識形態是怎樣地鑄造了曆史性的女人,使女人朝著男人的價值期望標準來要求自己,塑造自己,變成了所謂的女人,即人類的第二性。20世紀70年代,埃蓮娜·西蘇舉起了“女性寫作”的大旗,致力於在男權文化傳統中表述自己,突破男性書寫成規,以拒斥寫滿“性別歧視”和“性別偏見”的文學傳統。女性寫作的出現破壞、顛覆也改寫了已有的男權文化,以不同於男性的表現方式和內容,解構了把女性變成“第二性”、“次性”浸潤著性別統治策略的文學傳統並建構了女性神話。張潔、林白、陳染、徐小斌等女性作家的出現無疑是對這一事實的佐證。

大膽展露女性獨特的經驗和體驗。埃萊娜·西蘇曾說過,“寫自己,你的身體必須被聽見”。在女性自己的目光中,她們的身體散發出燦爛、迷人、純美的詩性肌質,它是女性靈魂、想象、經驗的永恒和純真的源地。也隻有在女性自己的目光中,她們的身體,她們的生命才擺脫了被作為“物”作為“風景”看待的屈辱。女性作家隻有找回被放逐和被“他者”化了的軀體,才有可能作為言說者而存在。

女性敘事的實質可能就是通過文本中真實地表現女性經驗(包括生活經驗、心理經驗、情感經驗、審美經驗、欲望經驗等)以肯定女性作為人的主體價值的追求。不難發現,她們的書寫從內容到形式都背離了我們以往的閱讀經驗,她們往往是神秘的、私語的、欲望化的,充滿著赤裸、自戀的女性情結,更帶有某種思考的沉度。當然,也存在不少因其作品過於“出格”被喚作“身體寫作”的現象,我想這就是女性寫作在商業效應下的畸形發展吧,並不想在這裏做過多的討論。

可以說,女性寫作是女性主義運動最有利的表現手段之一,它以更詩意、更感召性的言說喚醒了女性群體對自我生存狀態的思考。但是,女性作家邊緣化的位置讓我很擔心,“身體寫作”的出現導致其書寫質量的下滑也讓我很擔心,她們有未來嗎?我認為,真正意義上的寫作不能缺乏人文關懷,女性寫作也同樣不能忘記這種寫作的本質追求。那麼,為了使女性寫作不喪失未來就要走出兩個誤區:受利欲誘惑發展“身體寫作”,淪為消費時代的消費品;過分地攻擊男性或一味誇大女性的性別優勢,造成性別對立。其實,我們都明白,“性別戰爭”是無濟於事的,隻有男性和女性保持一種和諧、安寧的關係才能在惡劣的環境中求得生存,獲得發展。

2提醒自己

有個老太太坐在馬路邊望著不遠處的一堵高牆,總覺得它馬上就會倒塌,見有人向它走過去,她就善意地提醒道:“那堵牆要倒了,遠著點走吧。”被提醒的人不解地看著她,依舊大模大樣地順著牆根走過去了——那堵牆沒有倒。

老太太很生氣:“怎麼不聽我的話呢?”又有人走來,老太太又予以勸告。三天過去了,許多人在牆邊走過去,都沒有遇上危險。

第四天,老太太感到有些奇怪,又有些失望,不由自主便走到牆根下仔細觀看,然而就在此時,牆倒了,老太太被掩埋在灰塵磚石中,氣絕身亡了。

提醒別人時往往很容易,很清醒,但能做到時時清醒地提醒自己卻很難。

剛談戀愛那會兒,我老是粘著他問,他前女友有沒有我高啊,她身材怎麼樣,他們為什麼會分手啊,如果她回頭找他會不會跟她妥協等等,反正都是圍繞她和她們的感情的。可我是怎麼勸姐妹們的?不要窺探男朋友以前的感情,很沒必要:第一,他說不說實話你根本不知道,說了不也白說;第二,這一問吧,他回答得很冒風險,你又聽得很不順心,不徒增嫌隙嗎?第三,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而且很多事情是會變化的,誰也不要妄斷為好。道理是既清楚又明白啊,可結果呢?我就是好奇,就是忍不住得明知故犯!

就說老爸吧,總教育我們遇事要留幾分,可他自己呢?不還是熱心、固執了一輩子。人家用針紮了他的心,可等到那個“人家”有事,他不還是跑前跑後,恨不得掏出心肝脾肺腎去幫那個“人家”?事後,我們一問,他老是笑嗬嗬地說,凡事提醒別人容易,提醒自己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