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近代史上,日本曾經作為世界強國之一出現在國際政治舞台上,其外交也曾經對國際關係產生過重大影響。但是,在日本走向世界強國的過程中,曾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先後同中國和俄國發生戰爭,彼此之間相互處於敵對狀態,並且利用其日益增長的軍事優勢先後占領和吞並了中國的台灣和朝鮮半島以及眾多的太平洋島嶼,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不久又占領中國東北地區,打破華盛頓秩序以至挑戰美國,同美國也處於對立乃至戰爭的狀態。1945年8月15日,日本被迫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並於9月2日簽署了投降書,第二次世界大戰宣告結束。隨即,日本作為戰敗國被美軍占領並不得不接受美國的改造,完全喪失了自己的外交。直至1951年9月簽訂《舊金山和約》之後,日本才重新獲得獨立並展開了自己的外交。縱觀戰後日本外交的發展軌跡,大致經曆了對美追隨外交、全方位自主外交和政治大國化外交等幾個階段,但是不論在哪一個階段,戰後的日本外交都已經大大不同於戰前的日本外交。具體而言,經過美國的改造,日本外交與戰前相比發生了巨大的轉變,日本同一些重要國家或地區之間的外交關係也發生了重大的曆史性變化,其中最主要的變化就是同美國和亞洲國家關係的變化以及對待國際社會態度的變化。
一、冷戰時期的日本對美外交
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日本就開始將美國作為自己在亞洲太平洋地區最主要的競爭對手,並且在不斷對外侵略擴張的過程中逐漸將美國視為主要的敵對國家,日美關係也從敵對進而走向戰爭。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日美關係卻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從戰前的敵對關係變成了同盟關係。從日本的角度來看,其外交政策一改戰前敵視美國的立場,確立了親美外交,甚至長期以來一直將日美關係視為其外交的基軸。1957年9月,日本外務省在其首次發表的《外交藍皮書》中提出的外交政策的三大支柱,其中所謂“同自由主義各國相協調”其實主要就是同美國相協調。因此,對美外交就構成了戰後日本外交的主要內容。在長達40多年的全球冷戰狀態下,美國對日本而言,不論從哪方麵來說都非常重要。日本從起初的被迫追隨到經濟成長起來後的謀求自主性及主動配合美國,其命運都與美國緊緊地聯係在一起。日本表現出了一個所謂“好的失敗者”(good-loser),而美國也表現出了一個所謂“好的勝利者”(good-winner)。盡管雙方從20世紀60年代末開始在經濟領域不斷出現摩擦,但由於共同的政治意識形態與共同的軍事威脅,日本一直同美國保持了一種密切的關係,即始終將對美外交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
(一)日美基軸外交的確立
1945年11月,為了對未來的媾和問題進行預備性研究,作為外務大臣的吉田茂在日本外務省設立了一個“和平條約問題研究幹事會”。該會於1946年2月提出了一份報告,其中認為:“鑒於今後美國在遠東地區的地位,我們必須與其結成密切關係。”即第一次提出了戰後親美外交的設想。其後,隨著1947年美蘇冷戰的爆發和1948年美國對日政策的轉變,以及1949年中國革命的勝利乃至1950年朝鮮戰爭的爆發,美國加快了對日媾和的步伐,試圖盡快讓日本重返國際社會,恢複其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然而,冷戰的對立卻導致了戰勝國之間的分裂,在對日媾和問題上遲遲難以達成一致。麵對如此的國際形勢,日本國內圍繞所謂“單獨媾和”與“全麵媾和”展開了激烈爭論並形成了嚴重對立。所謂“單獨媾和”,即當時的日本自由黨政府麵對冷戰的實際狀況,決定倒向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一側,在安全上完全依賴美國,盡快同美國等西方陣營的國家之間單獨簽訂和約,實現獨立。而所謂“全麵媾和”則是由當時作為在野黨的社會黨、共產黨等政治勢力所主張的同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政府和蘇聯在內的所有參戰國之間簽訂合約,並且實行中立的政策,反對為美國提供軍事基地和日本的重整軍備,以避免日本被卷入冷戰以及兩大陣營之間有可能爆發的熱戰之中。
然而,曆史的實際情況是,由於美國對日本的巨大影響力以及日本政府對實際狀況的考慮,日本最終選擇了“單獨媾和”。
1951年9月4日至8日,在美國的主持下召開了共有52個國家參加的舊金山和會,作為主要戰勝國的中國沒有被邀請與會,印度和緬甸拒絕出席,在最後簽訂的《舊金山和約》上,蘇聯、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等國家拒絕簽字,但是這一切並沒能阻止《舊金山和約》的簽訂和生效。日本正是根據《舊金山和約》而獲得獨立,重新恢複了其作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與此同時,日本同美國之間簽訂了《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日本承認美國在日本享有駐軍的權利,將自己的安全完全托付給了美國,同時也使自己成為了美國全球反共戰略的一部分。從此,日美安全保障體製正式確立,日美之間形成了一種難以解脫的關係,日本也正式確立了其親美的外交方針,戰後日本外交即以日美關係為基軸而展開。對此,確立這一外交方針的日本首相吉田茂曾有過一段發自內心的表白:“日本外交的根本方針必須放在對美親善這個大原則上,而且今後也不會改變,因為這不僅僅是戰爭結束後的暫時惰性,而是遵循明治以來日本外交的正確路線。”也就是說,近代以來日本外交的起起伏伏乃至最終引導國家走向戰爭的教訓促使日本領導人深刻地認識到,必須在與美國保持良好關係的前提下才能夠保證日本的安全和謀求發展。也正是因為日本的對美外交是建立在這一認識之上的,所以雖然確立這一外交政策的吉田茂在1954年12月即離開了首相的位置,但是親美外交方針卻作為被稱為“吉田主義”的日本內外方針中最重要的一項內容一直延續至今,隻不過在不同時期具體內容稍有不同罷了。
當然,在日美安全保障條約下的日美關係並非一種平等的關係。根據條約美軍仍然可以駐紮在日本,雖然有保衛日本的任務,但是美軍基地的設置與美軍的活動範圍卻幾乎不受限製,日本還必須為其提供各種便利,而且駐日美軍還具有幹預日本國內動亂的權力,同時可以享受治外法權,等等,這些條款實際上很大程度影響了日本的獨立和尊嚴。
(二)日美基軸外交的展開
日本恢複獨立之後,從20世紀50年代初至70年代初,其外交政策幾乎完全圍繞日美關係而展開,即使在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外交關係中,也深受日美關係的影響與製約。也就是說,這一時期的日本外交“對美一邊倒”,全麵依附和追隨美國,配合美國的全球戰略,即封鎖和遏製蘇聯、中國等社會主義國家,采取敵視這些同美國不友好的國家的立場。
1947年東西方冷戰爆發之後,美國在亞洲太平洋地區的戰略就是扶植亞洲國家的反共政權,與其結成軍事同盟,共同包圍和遏製蘇聯與中國。為此,美國在1951年9月同日本簽訂《日美安全保障條約》後,緊接著又同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簽訂了《美澳新條約》,1953年3月同韓國簽訂了《美韓共同防禦條約》,1954年9月同英國、法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泰國、菲律賓等國簽訂了《東南亞集體防務條約》,12月又同台灣國民黨政權簽訂了《美台共同防禦條約》。根據這些條約,美國在西太平洋地區建立起了一條北起阿留申群島並向南連接日本、韓國、台灣、菲律賓直到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所謂“弧形防線”,而日本就處於這條防線的大約中心位置,美軍的太平洋司令部就設在日本。
作為美國亞太戰略的重要一環,日本對美國在亞洲地區所采取的軍事行動給予了積極配合,雖然由於憲法上的製約日本難以直接參加美軍的軍事行動,但是在20世紀50年代的朝鮮戰爭和60年代的越南戰爭中,日本除去在政治上和外交上公開支持美國的行動外,還充分發揮了美國的後勤供應基地的作用,接受了美國大量的軍事訂貨,為美軍的飛機提供機場等,積極支持美國進行這兩場戰爭。戰後首任美國駐日本大使墨菲就曾經一語道破天機:“日本人以驚人的速度把四個島嶼變成了一個大供應基地,沒有這一招,朝鮮戰爭是打不下去的。”
20世紀50年代中期,日本為了實現加入聯合國的外交目標,不得不頂著美國外交的壓力,實現了自己外交上的部分突破,即同蘇聯恢複了外交關係。但是,在當時的東西方冷戰對峙形勢下,日本外交仍然不可能完全擺脫美國,建交之後的日蘇關係並無實質性改善,日本仍然追隨美國,將蘇聯視為敵對國家。
尤其在對中國的關係上,日本更是積極追隨美國的反華遏製政策,長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是在美國壓力之下同台灣的國民黨政權簽訂了“日華和平條約”,建立了所謂的外交關係,並在聯合國等各種國際場合追隨美國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致使中日兩國長期處於沒有官方外交關係的狀態,並且在雙方的“民間外交”中也多次出現摩擦。
當然,在這一時期的日美相互關係中,隨著日本經濟的恢複與增長以及美國為了對抗蘇聯與中國而對日本的政治和外交需要,日本也在不斷地爭取更為平等的地位。20世紀50年代後期,日本國內發生多次駐日美軍與當地居民之間的各種糾紛,激起日本國內反對日美同盟和美軍基地的民族主義運動。1958年9月,日本外相藤山愛一郎在訪問美國期間即利用這一國內形勢向美國提出修改條約的問題,得到美國同意,雙方遂開始談判修改條約的問題。經過一年多的談判,1960年1月日美兩國簽訂了《日美相互合作及安全保障條約》以取代1951年9月簽訂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從兩個條約的不同名稱也可以大致看出其中的變化,即除去仍然強調雙方的軍事同盟關係之外,新條約還增加了雙方進行合作的內容,比如增加了美軍使用駐日軍事設施和采取軍事行動的雙方事前協商製度,刪去了美軍有權幹預日本國內動亂的條款,強調加強雙方的一般性合作和促進經濟合作,此外還規定了條約與《聯合國憲章》的關係等。20世紀60年代末,日美經濟實力對比出現新變化,日本在美國的安全保護下經過近20年埋頭發展經濟,已成為僅次於美國的西方資本主義世界第二經濟大國,美國則由於越南戰爭和同蘇聯的軍備競賽以及對世界各個地區事務的插手和幹預,使自己陷入了內外交困的境地,日美之間的經濟差距急劇縮小,兩國開始出現貿易摩擦。在這種情況下,日本政府不失時機地利用國內反對美軍利用衝繩基地進行越南戰爭的反美反戰情緒,以及利用經濟問題謀求政治利益,向美國提出了歸還小笠原群島和衝繩島的要求。美國為了集中力量對付蘇聯和應付越南戰爭以及希望日本在經濟上做出讓步,也需要緩和同日本的關係,於是同意討論這些問題。1968年4月5日,日美兩國簽署協定,美國將小笠原群島歸還日本,兩國還圍繞歸還衝繩問題開始談判。1971年6月17日,日美兩國又簽署了衝繩回歸協定,決定自1972年5月15日起美國將衝繩交還日本。
20世紀70年代初,作為日本重要盟國的美國由於深陷越南戰爭以及在世界各地承擔了太多的所謂義務而使其在與蘇聯的軍事競爭中失去了其戰後長期保持著的絕對優勢地位,在經濟上也由於日本和聯邦德國及歐共體的崛起而使得美國的經濟實力相對下降。在這種情況下,美國開始調整其東亞戰略和經濟政策,即改變對華政策,從亞洲收縮,逐步退出越南戰爭,以及重振美國經濟。1971年7月15日,美國總統特使基辛格秘密訪問中國後中美兩國同時發表公告,宣布美國總統尼克鬆將訪問中國;8月15日,尼克鬆又宣布美國將實行所謂的“新經濟政策”,即放棄戰後布雷頓森林體係規定的美元與黃金掛鉤的政策,並對美國進口的商品征收10%的附加稅,以及實行美元與包括日元在內的西方主要貨幣的浮動彙率製。這兩件事情對日本的震動極大,被日本人稱為兩次“尼克鬆衝擊”,即對日本的外交和經濟都造成了衝擊。在外交上,長期以來日本追隨美國反對中國,然而美國卻對日本采取了所謂“越頂外交”的做法,率先與中國實現了關係正常化,導致日本的外交陷入了被動。在經濟上,美國的新經濟政策不但提高了日元對美元的彙率進而影響了日本的對美出口,而且征收附加稅的做法也增加了日本對美出口商品的成本,導致日本對美出口嚴重受損,使戰後以來嚴重依賴對美出口的日本經濟陷入了困境。而且,在此時的日美關係中已經開始出現經濟摩擦,即1969年兩國首先圍繞日本紡織品對美出口問題產生摩擦後,又先後在鋼鐵、彩電、汽車、半導體等多種商品領域出現摩擦,甚至在後來20多年的時間裏日美經濟摩擦成了兩國關係中經常化和政治化的一項議題。
麵對如此的變化,日本不得不開始考慮在外交上更加獨立並進行“自助努力”的問題。於是,日本在仍然強調日美基軸外交的同時,又提出了所謂的“全方位自主外交”,即試圖在對美關係中謀求更加自主和獨立的地位以及進一步擴大自己的外交空間,在一些事關自己根本利益的問題上甚至與美國拉開了一定距離。最能顯示日本對美外交有所變化的全方位自主外交的具體政策,主要就是日本對華政策和對中東政策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