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 曹操墓真假之辨(1 / 3)

對曹操墓的爭論,繞來繞去都繞不過一點:相關地區和相關部門是不是要拿曹操墓賺錢?既然是有利益驅動,那就有可能造假。

利益驅動顯然是存在的。

虎年到來,曹操墓在河南安陽被確認後的第一個春節,西高穴村就遊客不斷,村民已經開始利用死曹操賺錢。與此同時,虎年春節黃金周七天,曹操的故鄉安徽省亳州市共接待遊客61萬多人次,較去年同期增長50.38%,旅遊收入近1.3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52.84%——這些數據無比明顯地說明,用曹操賺錢將有多麼好賺。而在2010年2月26日發布的安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中,更是旗幟鮮明的指出:“針對曹操高陵重大考古發現,要求各級各相關部門認真做好保護、開發和管理工作,努力把曹操高陵打造成我市文物保護、文化旅遊的新亮點。”

曹操的破土而出,會造出多少GDP,這是一個不太好估算的數字。有學者說一年4.2億元,這個數字是太高還是太低,我們拭目以待……那麼造假有沒有可能呢?

北京大學的齊東方教授對此有詳盡的解釋。

(齊東方,1956年出生於遼寧昌圖。現任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漢唐時期考古、曆史、文物、美術教學與研究。出版獨立撰寫、主編、參加撰寫的學術專著《唐代金銀器研究》等十二部,發表各種論著百餘篇,主要包括墓葬製度研究、金銀器研究、馬具研究、玻璃器研究、絲綢之路研究、唐代陶俑研究和吐穀渾餘部曆史的研究。)

一、曹操墓的發現及其引發的質疑與其說曹操墓被找到引起很大的轟動,不如說,質疑曹操墓的真實性更吸引人眼球。但問題在於,有些質疑已經混淆了考古學與挖寶的本質區別,甚至引發人們對一個現代科學學科產生了懷疑。

曹操墓發現後,新聞發布的內容主要是:

1、這座墓葬規模巨大,總長度近60米,磚券墓室的形製和結構與已知的漢魏王侯級墓葬類似,與曹操魏王的身份相稱;該墓未發現封土,也與文獻記載曹操壽陵“因高為基,不封不樹”的情況相符合。

2、墓葬出土的器物、畫像石等遺物具有漢魏特征,年代相符。

3、墓葬位置與文獻記載、出土魯潛墓誌等材料記載完全一致。據《三國誌·魏書·武帝紀》等文獻記載,曹操於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正月病逝於洛陽,二月,靈柩運回鄴城,葬在了高陵,高陵在“西門豹祠西原上”。調查資料顯示,當時的西門豹祠在今天的漳河大橋南行一公裏處,地屬安陽縣安豐鄉豐樂鎮。這座大墓就在西門豹祠以西。1998年,西高穴村西出土的後趙建武十一年(公元345年)大仆卿駙馬都尉魯潛墓誌,也明確記載了魏武帝陵的具體位置就在這裏。

4、文獻還明確記載,曹操主張薄葬。他臨終前留下《遺令》:“殮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也在這座墓葬中得到了印證:墓葬雖規模不小,但墓內裝飾簡單,未見壁畫,盡顯樸實。兵器、石枕等有文字可證皆為曹操平時“常所用”之器。

5、最為確切的證據就是刻有“魏武王”銘文的石牌和石枕,證明墓主就是魏武王曹操。據文獻記載,曹操生前先封為“魏公”,後進爵為“魏王”,死後諡號為“武王”,其子曹丕稱帝後追尊為“武皇帝”,史稱“魏武帝”。出土石牌、石枕刻銘稱“魏武王”,正是曹操下葬時的稱謂。

6、墓室中發現的男性遺骨,專家鑒定年齡在60歲左右,與曹操終年66歲吻合,應為曹操遺骨。

曹操墓被發現的新聞發布後,引發了社會的一些質疑,主要包括以下6點:

1、刻有“魏武王”的石牌與石枕,此兩件最有力的鐵證並不是考古的正規發掘,而是從盜墓分子手中繳獲的。

2、號稱魏王用過的一件兵器,到底是真是假,很難鑒定。墓已被盜挖過,不是原封的,兵器也可能是有人故意藏在裏麵的。

3、在墓室清理中,發現的人頭骨經專家初步鑒定為一男兩女,要確認是不是曹操本人的頭蓋骨,還需要把骨頭上提取的DNA和曹氏後人作比對。

4、要最終確認墓穴的歸屬,還需要憑借墓誌銘。

5、除“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等文字外,其他的石牌上還有“黃豆二升”、“刀尺一”等,更是倉庫裏的說明牌,不是墓葬所用。漢代墓葬很少有發掘出類似物品的。

6、而且,如果“疑塚說”成立,這個墓就可能是疑塚。

對於上述質疑,有些誤解可以澄清,有些疑問可以解釋,學術問題可以繼續討論。但問題在於,有些質疑已經混淆了考古學與挖寶的本質區別,甚至引發人們對一個現代科學學科產生了懷疑。如同人們可以質疑物理、化學等學科中的某項研究結果,但不能對物理、化學學科本身的科學性產生質疑一樣,了解和認識考古學是什麼,在這裏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二、考古學視域中的曹操墓曹操墓發現之後,人們聯想到了曆史上關於曹操“疑塚”的傳說,懷疑這座墓是否就是曹操的疑塚。而事實上,到了宋代以後,“疑塚”之說才在詩文傳說中出現,曆史學不會把“疑塚”說當成真正的史實。曹操“疑塚”之說純屬無稽之談。

考古學的定義是:考古學是研究如何尋找和獲取古代人類社會的實物遺存,以及如何依據這些遺存來研究人類社會曆史的一門學科。換句話說,考古學是以科學發掘為基礎、通過實物研究曆史的學科。

考古學的基本理論方法是地層學和類型學。這裏包含有三層意思:其一,如何用科學的方法尋找和獲取資料;其二,考古學對象是古代遺留下來的實物遺存;其三,考古學的目的是研究人類曆史。如果沒有這樣一個認知,很難在一個有效的平台上討論嚴肅的學術問題。

首先應該指出,不是所有研究古代遺物的學問,都叫做考古學。考古學是20世紀初由西方引入的新學科,是將西文的archaeology翻譯對應為漢語的“考古”,這與中國宋代以來也被叫做考古的金石學完全不同。

如果僅就研究古代器物而言,早在春秋時,孔子就曾到太廟研究過古代器物,《左傳》也著錄過銅器,漢代還有人對銅器銘文進行過考釋,西晉河南汲郡魏襄王墓出土大量的戰國竹簡,當時和後來的學者都不斷考證研究。到了宋代,又出現了呂大臨的《考古圖》、王黻的《宣和博古圖》等等一批著作,這類圖書描繪古代器物的形狀、尺寸、重量以及摹寫銘文,編撰體例形成一定規範,由於以古代銅器、石刻為主要著錄對象,當時先稱“博古”,後稱“金石”,也叫考古。金石學研究的對象是傳世收藏品,並非經過科學發掘出土,也始終沒有形成完整的現代學科體係。早在20世紀30年代,郭沫若就說金石學為“紙上雜貨店”,“逃不出一個古董趣味的圈子”;考古學家李濟把金石學與考古學的關係比喻得更透徹,即“煉丹學之與現代化學,采藥學之與現代植物學”,意在表明兩者之間無論是理論還是研究手段都有極大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