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女法醫的君子約(2 / 3)

埋首陳年舊案之中,好像時間也停止了一般。所以當程潛以這番“厚臉皮”的對白,將我喚回現在進行時,我才覺得肩膀發酸,頸椎也有些不勝負荷了。

窗外也已夜幕將垂,盛在蓮花形琉璃燈盞中的夜明珠熠熠生輝,我渾然不覺光影的轉變,想來也是托了它的福。

“什麼時辰了?”我按了按作怪的頸椎,問他道。

程潛瞥了一眼沙漏,說道:“酉時將過,我已吩咐他們將晚膳送了來。卿卿,我也知道鳳賢大人之事於你有多重,隻是不要將自己逼得太緊了。這麼多年你都等過了,如今撥雲見日就在眼前,更要著緊自己才是。”

是啊,真正被案子改變了命運的人——鳳賢大人也好,鳳兮姐姐也罷,都已然離開了人世。這是我做再多也無法改變的事實,我求的不過是自己心安罷了。

抬起頭看著程潛擔心又緊張的麵龐,我隻有笑笑,“這案子本就不是簡單之事,又時隔多年,你說的我都明白,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不管鳳賢大人能不能翻案,至少要無愧於心。在那之後,我做回原本的鳳君,想來鳳兮姐姐在天有靈,也會支持我吧。

在程潛殷切的“勸食”攻勢下,我隻有“努力加餐飯”。飯後又排查了幾個案子,眼見天色已晚,我終於不得不回謝府。看我的目光始終黏在在那些卷宗上程潛說道:“你好好休息一晚,這些卷宗我會讓扶桑明天送到謝府上。”

我看著滿桌的卷宗,這些絕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他竟默默為我做了這麼多!這個初見時旖旎花叢放浪形骸的男子,收起孔雀般的羽翼,以這樣細膩的方式,一點一點滲入我的生活,隻為打動我的心。

回到謝府已經很晚了,我脫了繁重的外衣,躺在書房的美人靠上,猛然發現桌子上多了一個錦盒。

鶯簧將熱騰騰的手巾遞給我,見我看那錦盒,便解釋道:“忘了恭喜小姐,此番花會之上,中得女探花。這錦盒是探花的彩頭。”

什麼彩頭,我明明半途而廢,如何還能參加“花進士”選秀活動!我掀開盒蓋,隻見裏麵時一張鎏金花箋,文辭並茂地地讚頌我“名花傾城”,並附贈了一枝華貴至極的珠釵,以及題為“女探花鳳君”的小型工筆美人圖,眉眼盈盈,分明就是我本人。頃刻之間,我隻覺得頭大如鬥。

今天真是夠了,先是眾目睽睽之下,頂著與睿王的一頭“奸情”遊街示眾。接著便是高調出現場驗屍,“黴頭”觸盡之後,為什麼還要有這種類似“碧落小姐選美第三名”的“頭銜”為我雪上加霜?

無論是睿王還是齊王,他們總是見不得我低調地活著便對了。在這樣一個冠蓋雲集的盛會裏,有的是合適的人選,到底又是那隻腦袋這麼有創意,偏要選了我這樣一個籍籍無名,甚至不在現場的人出來,做這眾矢之的的位置?

“為何選了我出來?誰的主意?你們當時可見到了?”我問道。

雋雋遞了杯水給我漱口,接著說道:“提議小姐入榜的,是太子妃娘娘。太子妃娘娘說,小姐頭上的洛如,本應是今日之尊,足堪為花狀元。齊王妃娘娘卻說,洛如是仙品,與凡花相比隻怕犯了忌諱。還是以曼陀羅入選更為妥帖。那曼陀羅也是臻品,是以將小姐列在第三。”

怎麼又關了這位太子妃的事情,天曉得我根本不曾與她說過半句話!齊王妃就更妙了,她還要刻意提起那朵曼陀羅來!睿王與我簪花定情的傳聞,想必已徹傳皇宮,正在誰和誰的口中,餘音繞梁呢。

我將那盒東西推到一邊,再也不想看一眼。鶯簧走過來,將那盒子收拾了,說道:“殿下傍晚時來過,等了小姐好一陣子。直到程大人打發人來說,小姐在程府用過晚膳方才回來,殿下才去了。”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這下不僅僅是雪上加霜,而是天寒地凍了!我和程潛在一處的消息傳到他耳中,指不定會被他解讀成什麼樣子。“夜半驚魂”今晚看來是少不了了。

我收拾完畢躺上床,鳳賢大人的案情在眼前一一浮現。為鳳賢大人洗冤,應該做的第一步,便是為他平反——證明鳳賢大人在那個案子中所斷無誤。隻有這樣,鳳賢大人的“自殺案”,才能夠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我在蘇州府時,也曾翻閱過那份卷宗。這個案子的案情,與在馮夢龍的話本小說,別無二致。當年蘇州城鑼鼓巷中,有一戶姓章的人家。家中有一個二八年華的女兒,美貌遠近馳名,卻在某天早上,被父母雙親,發現橫屍臥房。時任蘇州長史的鳳賢大人授命接下此案,親往查看。窗口上有一處圓形破洞,看那直徑,並非手指戳破,而是吹迷煙所用的簧管。女子赤身裸體,齒間有絲質纖維,頸間有手指壓痕,身上則布滿強暴痕跡,鳳賢以迷奸殺人定案,並無任何錯處。

而對凶手的推理,也沒有任何可議之處。凶徒是鑼鼓巷後街一潑皮,名為王玉。此人慣常的偷雞摸狗,已有“幾進宮”的記錄,也曾在他的狐朋狗友間有過豪言壯語,他的“人生理想”,就是與章家姑娘“春風一度”。根據相關人的供述,他曾在案發前兩天購置過迷藥,並被發現在章家左近晃悠,行跡可疑。更兼差人傳喚他來時,他一見公差便死命逃跑,頸上也有幾處抓痕,便被確立為犯罪嫌疑人。

在審訊之初,他還找了許多理由推搪。但是他所提供的案發當晚的“不在場”證明前言不搭後語,而供述出來的當晚與他一起的“朋友”,也在連番逼問之後,矛盾百出。“大刑伺候”在前,那王玉供認不諱,他的陳述與現場發現並無出入。這個案子也就此定案。卷宗被傳入刑部,很快經過了“錄囚”與“複奏”,二個月後,王玉便被處以斬首之刑。本來這案件到此,便可劃下一個完美的句號。

沒想到二年之後,杭州府抓了個采花賊,在審訊過程中,那賊人供認說二年前蘇州章家小姐,竟是他奸殺而死。王玉的家人不知如何得知了這個消息,到京城一狀告到禦史台。三日之後,進京告狀之人被發現橫死客棧,鳳賢大人頓成眾矢之的。禦史台的本章一上,鳳賢大人便被送入了刑部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