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話語記錄的三種形態(2 / 2)

在這種方式中,拍攝過程本身也是以拍攝者為主體的組織拍攝行為,拍攝過程是一種“擺拍”形態。鏡頭表現仍然是以談話內容為主體。與前一種形式最大的區別在於拍攝過程中要適當地考慮談話內容與拍攝所處空間兩者之間的時間關係,在這種拍攝狀態裏,講述者所處的環境與其話語表述是有一定關係的,之所以選擇“回到”這個空間,就是試圖以這個空間還原某些話語無法傳遞的現場感。此類話語的呈現過程中,需要對“當時”現場氣氛的某種“複原”,無論對象在鏡頭裏是否移動,鏡頭裏呈現的那個空間是重要的,因此這類講述一般都要體現出“現場感”。與前一種方式比較起來,可以適當降低影像和聲音的技術要求,這類拍攝一般是在運動中完成的,所以正常情況下拍攝難度大於前一種采訪形式,但這種技術上的降低以不影響表達為基本原則。

第三類是客觀記錄中的話語表達:以被拍攝者的行為、活動為主,在記錄拍攝的過程中,偶爾或少量地伴有采訪者的提問。這類采訪中,記錄的色彩要明顯地比采訪本身重要,采訪的內容隻是把觀眾關心但通過拍攝無法完成的內容,采用采訪者的提問組織到鏡頭中,融入到被拍攝者的活動中,自然地呈現給觀眾。這類采訪的內容應該盡量地融入到被拍攝者的行為和活動中去,盡可能地不讓觀眾感受到采訪者和拍攝者的存在。拍攝比較重要的是要獲得原汁原味,盡可能地削弱拍攝者存在的痕跡。這類拍攝在紀實類節目裏使用得比較多,被拍攝者的話語隻是一個方麵,編輯話語的過程中首先要考慮的是時空關係的建立,而不是話語內容的呈現。也就是敘事的時間和空間在這裏需要建立起來,被拍攝者的話語限定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裏。如果說過去的專題片不考慮或很少考慮時空關係,那麼現在,時空關係比較明確地展示了出來,話語必須為時空關係服務而不能喧賓奪主。

與前兩類不同的是,這類話語表達能夠清晰地呈現出被拍攝者所處的時空關係。記錄過程中,拍攝者有兩點要清楚地考慮到:第一是這個話語發生的時空關係,第二是拍攝活動以被拍攝者為主體。與前兩類帶有“擺拍”性質的形式相比,此時的拍攝行為已經完全變成了某種意義上的伴隨行為——客觀記錄,或者說此時的組織行為是不能夠被觀眾感知到的。雖然說客觀記錄的拍攝活動本身也是被“拍攝者”組織了的,但至少這種組織是通過“被拍攝者”的行為滲透出來的,而不能夠直接從鏡頭、話語等形式讓觀眾感覺到拍攝者的組織行為本身。前兩種拍攝方式,不僅有對拍攝行為本身的組織,也包括對拍攝內容的組織,而在第三類拍攝活動中,拍攝者的組織行為隻限於對拍攝行為的組織,不能對拍攝對象及表達內容進行組織,至少是不能在鏡頭裏有組織的痕跡。在這種方式裏,話語的呈現有兩種形態:一種是完全客觀的記錄,即攝像機是一個標準的“旁觀者”,不參與到被拍攝對象現實生活中去,話語的交流完全來自於鏡頭裏被拍攝者自身的表達;另外一種是總體形態為客觀記錄,但在記錄過程中拍攝者的話語在恰當的時機“參與”到了被拍攝對象的活動中,這種參與是一種非常“有限”的參與,以不幹預被拍攝者的活動為原則,或者說語言交流是以不影響被拍攝者自身的活動趨勢為前提的。“行走采訪”是拍攝者主導著被拍攝者的行為,而在這裏被拍攝者完全不因為與你的語言交流影響到他對自身行為的判斷以及未來行動的走向,大多數的這類交流是為了獲得電視節目的某種表達而采取的一種不得已的行為,甚至某些時候采訪者的提問僅僅隻是因為觀眾的關注,交流的需要隻是從觀眾的角度去做的一種語言上的“刺激”。采訪者此時如何把握好這個度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