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2 / 2)

有沒有可能是武麗萍和她先生將報紙拿進來的?從初步的指紋比對結果來看,沒有找到任何符合的指紋。他們拿進來的可能性馬上被排除了。

因此,張傑推斷其他人拿進來的可能性比較大。那麼,會是誰呢?有一個可能就是守護現場的民警。張傑馬上要所有到過現場的警務人員按指紋,掌印和腳印等作為排除性物證,在進行比對前,他決定先用心理比對偵查一下。張傑便詢問所有到過現場的警員,有沒有人帶報紙到現場?沒有人承認。

不過,他知道這些警員都可能因為麵子問題而不便承認,張傑便接著說:“如果有人不小心將報紙帶進現場,可以私下寫紙條告訴我,我將會原諒他。假如不承認,讓我查出來的話,會受到嚴厲的處分。

過了一會兒,果然有一位民警寫了一張紙條給張傑,承認是他拿報紙到現場的。因為他被派守現場,外麵下雨,無事可做,自己覺得客廳沒有什麼物證可以保護,便坐在客廳看報紙,看後順手丟在地上,忘記帶走。

報紙的破案價值馬上從100°降為0°……沒有任何破案價值。而廚房地毯上的手表破案價值就變得更高了,因為這手表不屬於被害人,很可能就是凶嫌的。

沿著走廊往裏走,走道上仍有血跡,走廊兩邊的牆上也都有噴濺型血跡,楊慧老人的屍體倒在走道上。她的腳朝著廚房,頭朝著走廊盡頭,臉部朝天,雙眼睜得大大的,兩手分開,我們習慣地將這種死狀描述為‘死不瞑目’。

其實在科學角度看,這是因為死者的肌肉收縮所致。她身上共有27處刀傷,手上有很多被稱為‘防禦傷’的傷口,手指和手掌都被割破和刺傷。可以看出這位老太太為了全家人的安全,曾奮起反抗,與凶嫌激烈惡鬥,奮勇維護自己的家,最後仍然被刺不支倒地。案發後檢驗屍體時,發現她大量失血,休克致死。

走廊的右手邊是浴室,門上有血跡。推門進入浴室時,發現裏麵有許多血跡;馬桶,地麵,浴缸,洗臉盆,置物櫃以及牆上都有各式各樣的血跡形狀。程光的屍體倒浴缸內,褲子被拉下一半,染滿了鮮血;馬桶蓋上有噴濺型血跡,馬桶內也有血跡,形狀象垂直的滴血。從這些血跡的形態和方向研判,程光被襲時正坐在馬桶上,遭刺傷後倒在浴缸內,而凶嫌並沒有放過這位失聰失明的無辜弱智人士,繼續在浴缸內用刀刺殺他。程光身上並沒有防禦的傷口,很有可能是他還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情時,就被刺死了。

程光身上有34個刀傷,刀刀集中在胸部的同一個部位,刀傷噴射出來的血將浴缸的水都染紅了,雖然凶嫌將浴缸的水龍頭打開,自來水溢滿浴缸後又從浴室流到地下室,但是浴缸裏的水依然有血色,四周亦殘留著噴濺型的血跡。

看到程光慘死,我內心波動不已。一位重度殘障,與世無爭的人,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走完了短暫的人生。為什麼有些人不能容納這些無助無辜的人?怎麼會有人如此野蠻?如此殘酷無情?為什麼人類社會越繁榮,犯罪活動就越猖狂?歸根結底,就是缺乏道德教育。社會,家庭和倫理道德教育太重要了,如果不注重教育,人類社會與禽獸世界有什麼分別?

在馬桶後浴室牆上有一個血手印,長約21。6厘米,但沒有明顯的紋路可以進行比對。剛開始刑警都沒有注意到這個手印。但是這個血手印的形狀非常大,十分不尋常;同時,我們知道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也不可能是程光的手,更不可能是小李娟的手;經比對證實也不是武麗萍或她先生的手;所以,這個血手印很可能是凶嫌留下的,其特征將提供進一步的線索,因此,這可能是本案的重要物證。

從浴室出來沿著走廊往裏走,右邊就是起居室,電視仍開著,牆上掛著楊慧一家人的照片,看到一個如此美好的家庭突然間慘遭滅門,我心裏十分難過。

從廚房在爆玉米花,電視和電燈仍然開著等情況來看,我判斷案發時間在晚上:楊慧一家人正在看電視,程光正準備洗澡,外婆在為外孫女準備玉米花。二樓的主臥室十分零亂,有翻箱倒櫃的跡象,老太太的幾個皮包被打開來,丟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