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2 / 3)

在房屋內外現場都沒有找到任何刀具證據。張傑推測凶嫌可能在離開楊慧家後將凶刀丟在附近的路上,便決定展開大規模的戶外搜索。戶外搜索有許多方法。有雙格法,列隊法,雙重列隊法,格狀法,區域法等等,通常要視現場大小而定。大家商量後決定采用列隊法搜索,將搜索人員排成一條長隊,幾十位警員一起朝著同一個方向搜查,除了警犬外,搜索隊伍還用金屬探測器與搜索棍來探路尋找。搜索了好幾天,都沒有找到20厘米長的刀,倒是找到幾百個啤酒罐,一百多個保險套,還有幾把與案情無關的短刀。西南地區有許多毒藤,生命力強,生長迅速,如果不小心接觸到這些毒藤,皮膚會十分癢痛,而且要腫上好幾個星期。張傑剛開始查案時,毫不知情,結果碰上了幾次,幾年後他變成毒藤的專家,一看就能辨別出是哪一種毒藤。搜索時,有些新人求功心切,就不顧一切地往樹叢裏衝;吃過幾次苦頭後,他們學乖了,遇到樹叢就差遣資曆更淺的新菜鳥或在校的實習警員打前鋒。後來大家都學乖了,要進行戶外搜索時都穿帶上厚手套和長靴。

經過屋內和屋外的搜索,刑警們都沒有找到其他直接的線索。通常來說,案發的頭三天,案件是一總‘熱案’,也是最容易破案的階段;三天後就變成為‘溫案’;若一個月仍未破案,這宗案件就會變成‘冷案’,所以在處理凶殺案時,頭三天要全力以赴,盡可能投入最多的人力和資源。但是三天後若有其他新案件,再加上未破舊案,都會分散人力和資源;因此在案件‘降溫’時,就必須調派人力和資源去處理其他案件,辦案人員就會減少,破案壓力卻越來越大。過了一個月後,案件轉為‘冷案’,負責人員將會更少,屆時上級就必須重新評估破案的幾率了。通常警方將破案幾率分為10種等級。假如警方現場逮獲現行犯,這種破案幾率為100%,稱為第1等幾率。假如警方沒有在現場逮捕凶嫌,但是有直接證人可以提供凶嫌的姓名和地址,警員可以輕而易舉逮捕之,此為第2等幾率。

假如現場的證人不能提供凶嫌的姓名,但是證人提供凶嫌及汽車特征,車牌號碼,或是銀行,商店,加油站等機構的錄影機錄下了凶嫌汽機車牌照,此為第3等幾率。如果在現場采集到指紋,DNA等重要證據線索,此為第4等幾率;如果在現場找到其他證據,如腳印,香煙頭,汽車輪胎印或其他能提供偵查方向的重要證據,此為第5等幾率;如果在現場隻找到微物證據如,纖維,毛發等,這些證據無法直接指出凶嫌,此為第6等幾率。如果現場隻找到間接證據,如某些人作證嫌犯當天在案發現場附近等,此為第7等幾率;如果警方隻能從線民處獲取到間接證據,大部分資料都是道聽途說而來,此為第8等幾率;警方手上隻有很少的資料,如死因,或者隻看到一個黑影子等,此為第9等幾率;如果在現場找不到任何科學證據,又無人證,整個案件毫無頭緒,此為第10等幾率。假設案件幾率在第1到第10等級,警方應該可以預期破案。如果是第十等幾率的案件,往往很難破,除非凶嫌自白,主動認罪。在到達現場時,經過對現場和案件的整體了解後,我們首先會確定案件的破案幾率,再來安排行動。這個案件從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應屬於第4、第5等的幾率,有一些間接證據,但是仍缺乏直接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