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2 / 3)

市局科級幹部一般都沒配車,但由於刑事鑒識化驗室經常需要出到現場,就給他配了一輛長安福特出產的警車。開了40多分鍾的車,終於看到一大片樹林。但是樹林旁並沒有警車和刑警等候。張傑判斷當地警察可能忙於維護現場而沒有派人來接應。便下車到樹林裏尋找他們。

天色漸漸暗下來,走進茂密的樹林時,光線變得更暗,四李沉靜死寂,不見人影。張傑向密密麻麻的樹叢喊到“喂,有沒有人在這裏?”樹林裏死氣沉沉地沒有任何聲響,他連叫幾聲,都沒有任何回音。張傑趕緊回到車內,這時手機響了起來,接通以後,話筒裏傳來:“張主任,您到沒有?”張傑連忙說:“我是張傑,你們要我到流水鎮的樹林調查一宗焚屍案,說好會在樹林旁等候我,我現在就在樹林處,但沒有見到你們的蹤影,現場究竟在哪裏?”對方回答說:“我們現在正在樹林中,也派了人在林邊道上等您,怎麼可能找不到我們呢?”張傑回答:“我也在樹林裏!”“您是在哪個樹林?”“就是你們告訴值班室說的流水鎮出口左轉不遠處的樹林。”“糟糕,我們說錯了,不是那個出口,而是前麵一個出口,您現在不要離開,我們馬上派人過去帶領你到現場。”

5分鍾後,果然看見有輛閃著警燈的桑塔納前來引導,張傑跟隨著警車穿過密密的從林,終於到達了現場。當張傑到達現場時,天已黑了,但是仍有一群記者和好奇的群眾在旁觀看,兩位刑警及多位當地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四處走動。張傑心裏想:糟糕,現場可能又被破壞了。一般來說,命案的偵破工作主要是由刑警來負責,一般警員從事巡邏工作。必須執勤多年,對刑事案件的處理有一定經驗後,經過進修才能升任刑警。刑警受理案件後,要負責案件的偵查,證人及證據的收集,以及最後的出庭作證。而鑒識人員則負責現場物證的收集,化驗及鑒識,提供新線索,導正偵查方向,確認嫌犯身份及證明其犯罪,因此要成功地偵破一宗案件,需要兩者的密切配合。當張傑準備上前向承辦本案件的兩位刑警打招呼隨便了解案情時,發現其中一位竟然是602的老大楊旭!他這才想起來,楊旭本來就是長壽人,參加刑偵培訓也是長壽縣公安局委派去的,結業後當然要回到本單位工作。

楊旭遞過來一杯咖啡,笑嗬嗬地跟他說:“阿傑,這可能是連環摧花殺手幹的,我們已經知道是誰幹的,上級隻是請你來看看而已……”張傑笑一笑表示:“老大,先不說這些,我看看再說吧……”他小心翼翼地走到屍體的旁邊,地上已有很多不同的腳印,屍體的頭部及衣服都被動過。張傑十分氣惱,責問當地的民警及派出所所長為何沒有先封鎖現場。從來沒有處理過刑事案件現場的兩名年輕民警支支吾吾地無以對答。

封鎖現場,是偵破案件最重要的一環。在保留完整的現場上,刑事鑒識人員才能收集到犯案者的指紋,腳印,毛發等。這些印痕及物證可能無法用肉眼看到,但是可以用一些化學藥品,激光或儀器將潛藏的痕跡顯現並摘取下來。在戶外的現場中,還可以從鞋印的深度及方向判斷犯案者的體重及來去路線。刑事現場處理最重要的步驟就是要保全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