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瑤族傳統文化與生態農業——以恭城縣西嶺鄉齋公坪為例(1)(3 / 3)

(二)生態農業

眾所周知,農業是社會經濟發展最原始的產業,科學技術的進步,離不開農業的支撐。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既為工業生產提供了原材料和勞動力資源,又給工業產品創造了廣闊的消費市場,最重要的是,農業是惟一的糧食生產部門,為保障人類生存提供衣食來源。因此,具有可持續性的農業生產對實現人類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1.可持續農業理論的產生及含義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和認識水平的提高,人們利用生物與環境的能力,改造天然生長的植物、動物和自然環境的能力逐漸增強。地球上純自然生物圈中的能量流與物質流產生了某種“本質上”的改變,食物鏈的結構與資源的流向,在程度上進行了重新調整,生物圈中分化出了“農業生物層”這個特殊的子係統。一方麵,農業生物層與天然生物圈一樣,在宏觀上受製於整個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的約束;另一方麵,農業生物層不斷地被賦予人類的智能,使得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受到人為因素的幹擾。為了滿足人類無限的物質需求,人們必需改造生態係統,盡可能充分利用自然資源,這將改變舊有的生態平衡體係,使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變得緊張。

隨著可持續發展思想的形成,“可持續農業”理論也相應產生。目前世界上對可持續農業有不少解釋,但《登博斯宣言》由於吸收各家思想之長,而被廣泛接受,宣言中對持續農業的定義是:“采取某種管理和保護自然資源基礎的方式,以及實行技術變革和體製性改革,以確保當代人及其後代對農產品的需求得到滿足,這種可持久的發展(包括農業、林業和漁業),能維護土地、水、動植物遺傳資源,並不造成環境退化;同時,這種發展在技術上是適當的,在經濟上是能維持下去的,並能夠為社會接受的。”持續農業的實質是應用生態學的原理和方法,尋求農業生物與其環境之間的最合適關係。通過這種最合適關係的實現,提高農業生物的“生產力”、“穩定性”與“持續發展能力”。

2.我國的可持續農業模式——生態農業

目前,各個國家都根據本國自身情況製定了可持續農業模式,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提出的可持續農業模式為:生態農業模式。“生態農業”(EcologicalAgriculture)一詞最初是由美國土壤學家W·Albreche於1970年提出的。生態農業是指人們根據生態學和生態經濟學原理,遵循生態與經濟規律,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應用係統工程方法,因地製宜地規劃、組織和進行經營的一種新型農業體係。它合理地利用了人、生物與環境之間的能量轉換規律,建立“一業為主、綜合發展、多極轉化、良性循環”的高效無廢料的係統,達到能量轉化效率最高、物質產出最大、資源保護最好、經濟效益最佳的目的。生態農業的基本任務簡單概括可以表述為:著力保護、維持、開發、循環與再生農業資源;協調農業生態係統內部的合理運行;減輕或消除由於生產力水平提高對於環境所造成的“應力”與“脅迫”。

3.生態農業的經濟學意義

物質的稀缺性是經濟學理論的前提,商品的價格由市場決定,並通過市場機製調節商品價格,最終達到供求平衡。隨著人口數量的急劇增加,農業產品供不應求,為了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農業生產技術必須不斷更新,因此,現代生態農業是在市場對農產品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形成的產物。

生態農業與自然環境和諧共處,並以社會分工為基礎,根據社會需求進行資源配置,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這使得生態農業具有市場化的特征;生態農業生產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對農產品的需求,人們根據當地的資源優勢,對資源進行合理配置,生產的產品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能夠實現農民增收的目標,使生態農業具有專業化生產的特征;生態農業目的是實現高的能量轉化效率、最大限度地產出物質、保護好資源、最佳的經濟效益,由於生態農業具有長期優化資源配置的特征,因此,生態農業是一種符合人類理性經濟行為的生產活動。

(三)人類學視野中人與自然的關係

20世紀中後期,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遭到破壞,使人們認識到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人類學研究者開始從生態學的研究角度出發,運用生態學的理論研究人類學。現今人類學的生態研究可簡單分為兩大類:決定論和互動觀點。決定論是將環境和文化作為兩個對立麵,相互決定對方;而互動觀點則認為文化和環境之間是一種對話關係,文化和環境的重要程度因時因地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