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傳統文化
傳統文化負載著一個民族的價值取向,影響著一個民族的生活方式,攏聚著一個民族自我認同的凝聚力。傳統文化是一個民族的曆史遺產在現實生活中的展現。民族無論大小,任何一個民族都有本民族深厚的民族文化。民族學傳統文化主要包括六個門類:衣食住行方麵的生活文化;婚姻家庭和人生的禮儀文化;民族傳承文化,包括民間文學、民間歌舞、民間遊樂等;科技工藝文化;信仰、巫術文化;節日文化。如今在齋公坪自然村,最能體現瑤族傳統文化的主要有三個方麵:
(一)宗教信仰
瑤族宗教信仰的發展過程分為原始宗教和人為宗教。在原始宗教階段經過了自然崇拜、圖騰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的原始多神信仰時期與早期巫師時期。後來隨著瑤族地區封建化程度加深,在元代,道、佛教作為統治階級麻痹瑤族人民的工具,傳入了瑤族地區;到了明代,統治王朝推崇道教,在各地都建了道觀,道教在瑤族地區得到了迅速的發展;進入清代,道教在瑤族地區已廣為傳播。解放前瑤族的宗教形成了道教與瑤族原始巫教相結合,以及宗教與政治直接聯合的特點。
瑤族在早期刀耕火種農業生產中,形成了自然崇拜,除了崇拜土地神、穀神外,還將山、大樹、巨石、茂林視為山神、林神加以崇拜。瑤族認為,山上的森林、果實、飛禽走獸都歸山神管。祭祀活動伴隨砍山、伐木、狩獵、采集等生產活動隨時進行。據考查,在十萬大山瑤族刀耕火種砍第一棵大樹時,要先由“村老”或“夥耕頭”向神祈禱,並砍第一刀,然後大家才動手。在桂北砍伐杉樹時,要壓一塊錢紙,作為付給山神的報酬。入山采集時要保持清潔,不允許隨地大小便,最先采集到的三件物品要和隨身帶來的米飯一起拋入森林中,敬獻山神。
新合村之所以被整個恭城縣公認為是瑤族傳統文化保存得最好的村,除了村內的村民至今仍講瑤話,是有史可查的瑤族,更重要的是齋公坪保留了瑤族的傳統文化。在高界自然村現在還有一位師公,如今師公已沒有特權,除了向儀式的舉辦方和前來求取消災解難符的村民象征性的收取報酬外,生產勞動是他生活的主要來源。師公法號為盤法銘,名字叫盤寶華,早年跟隨新村的一位師公學習各種經文、法式,師傅過世後,高界、新村和齋公坪三個同源的瑤族村子的所有儀式都由他主持。他現在住在高界與齋公坪交界處不遠的地方,家裏保存著《高界盤古廟出世根源》、《誕生解厄書》、《請三壇聖書》、《盤古廟武當山請聖書》、《高界上塘村盤法通印》、《送魈神》等經文、書籍以及各種法器。近幾年他收了一名新村瑤民弟子,這個徒弟正是他師傅的兒子。師公的師傅未能將師公的技能傳授給自己的孩子,這表明宗教信仰在一段時間裏曾被強製禁止,但民族傳統文化在一個民族中具有相對穩定性,它植根於人們思想意識的深處,不會輕易地被某段時期的某種主流思想所改變。隨著齋公坪瑤民生活的改善,人們從滿足基本生活的勞碌中解脫出來後,瑤族傳統文化得到重新展現魅力的機會,這位新村的瑤民還是跟從父親的選擇,學習師公技能。
(二)石牌製
所謂石牌製,是瑤族人民在曆史上為求得生存和社會發展而建立的具有自衛自治性質的法律製度和社會組織。它是一種民族習慣法,瑤民為了維護當地的生產和社會治安秩序,共同訂立規約,並將之鐫刻在石牌上或抄寫在木板上,以便“有法可依”,共同遵守。據考證石牌製度的產生有幾個來源:石牌是在瑤民的生產勞動中形成的;宗教祭祀是石牌律的前身;社老判案製是石牌製的曆史來源;石牌製是瑤族抵禦攻擊和解決內部矛盾糾紛的產物。
在高界與齋公坪的交界處,並排立有“高界小源芹菜猺特立古照碑記”、“廣西各縣苗猺民戶編製通則”和“恭城縣政府布告”三塊石碑。由於石牌年代久遠,當時的文字現在已不通用,較難逐字摘抄,筆者抄錄後大致可歸納石牌的內容:
“高界小源芹菜猺特立古照碑記”鐫刻的時間是宣統元年九月初五日,主要內容有:要求各戶要釘門牌,以便調查戶口;不得向當地瑤民收取各種捐稅;瑤民不得遊手好閑、嫖娼、聚賭以及勾引歹人損害地方;如果各村遭到賊匪搶劫,附近村要幫報縣官,還要發兵追捕;團內的田禾地貨(糧食)以及桐茶等,各家男女不得私自掠取;小事件團甲務要秉公辦理,不得徇情受賂;村民間要友愛互助,不得對公認的道理有意見,妨礙團的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