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爾遜·格雷本總結指出:人類學,它包括兩個層麵:一方麵是尋找對現象的新說明,或者是對新現象的說明,另一方麵是道德使命,即應用新知識去改善或改變人類生活的需求,激發人們探討對事物的理解。一直以來,在新馬克思主義理論影響下,社會變遷許多方麵最初都是作為“進步”和“發展”而受到歡迎的,特別是用遭受著政治壓迫和技術落後的過去來衡量時尤其如此。然而,“對損失帶反思意味的遺憾,以及對破壞過去感到的內疚,導致了‘懷舊’之類概念的形成”(格雷本Graburn1995)。“我們看到,人類學經常是尋求對那些受到現代性威脅或行將滅亡的各種文化的理解、保護或恢複。”
(二)人類學與旅遊研究相結合的理論方法
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外旅遊與人類學研究發展到了一個新起點,“旅遊研究的方法問題受到高度重視。重視研究方法表明這個時期的研究活動開始擺脫過去就事論事的膚淺做法,進入一個較高層次,上升到探索內涵實質的本質研究。”特納(Theuns1989)。旅遊研究的方法問題,首先是與方法論有關的思維規範問題,將旅遊現象作來一個與社會諸多方麵存在交叉、重疊關係的社會綜合體來研究,從而在學科上強調跨學科研究的觀點,在範圍上提出多層麵研究見解,使得旅遊研究運作更加接近於旅遊現象的內涵真實。
現代西方人類學很多研究者把研究注意力集中在旅遊的文化、符號內涵。其中一些學者把旅遊與人生經曆儀式相比,認為旅遊是一種通過儀式,因此他們把旅遊稱為“現代朝聖”,他們認為旅遊與朝聖在某些方麵有相似地方,即都要去追求某些精神上的東西,如宗教或文化,或單純某種儀式上安慰和經曆,可見旅遊給現代人帶來的神聖意義。在引起人類學者們廣泛興趣的“神聖旅遊”研究中,人類學家範·傑尼普(VanGennep1873—1957)在他的著作《旅途禮儀》中,研究朝聖者在朝聖途中的心理行為、精神狀態和人際關係等現象,認為人類社會存在另外一種基本宗教行為特征,他稱為“旅途禮儀”;傑尼普是把人生通過儀式進行擴展研究的第一人。利奇(ELeach1961)對人生通過儀式進行了人類學解釋,將其引入人類學研究領域。特納(1974)則把人生通過儀式的範圍進一步擴展,將其與旅遊行為相類比。
納爾遜·格雷本的旅遊人類學研究理論主要圍繞著兩個主題來建設:其一,對旅遊者和旅遊本質研究:包括旅遊動機與行為、形成旅遊行為和動機的現代社會係統的更迭演變,以及旅遊形態與方式等。其二,對旅遊給目的地所造成的社會、經濟和文化影響研究,包括對主客關係本質的研究。在他的理論體係裏,旅遊現象被放置在與“儀式、玩耍,以及朝聖曆程的關係中”來考察。他認為,旅遊是具有“儀式性質”的行為模式,因此,旅遊人類學研究必須把“旅遊曆程”作為“神聖旅遊”來研究。在研究方法上,納爾遜·格雷本主張以象征符號與意義或社會語義學的方法為中心,采用跨學科角度。他指出:“旅遊現象是社會語義學的方法為中心,它塑造並影響著人類生活其他方麵。”他還首先提出了利用民族誌和文本分析的方法,試圖觀察旅遊行為的本質和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