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章 民族旅遊中文化的表述及真實性問題——龍勝細門紅瑤旅遊的發展(2)(1 / 3)

除了納爾遜·格雷本之外,其他旅遊人類學家在對旅遊現象的理解和理論體係建設方麵也提出各自觀點。史密斯把旅遊現象放置在休閑活動大背景中,審視旅遊的本質、旅遊者個體的變化、旅遊中的文化接觸以及旅遊的社會文化影響。而旅遊現象引發的文化接觸和交往及其帶來個體或群體生活方式的變遷是史密斯旅遊人類學的核心。她把文化人類學中“文化移入或文化適應模式”引用到旅遊人類學中,對旅遊中的文化交往現象進行了頗有魅力且頗具說服力的理論解釋。“2001年9月,史密斯又對《旅遊人類學》這本劃時代著作進行第三次補充修訂和再版,其實,從原則上說,第三次再版是一次全新改版。與前兩版相比,2001年版的全書還著重突出旅遊人類學研究的科學性、理論性、全麵性、曆史性以及學科研究特點。正如編者在著作前言中所指出,旅遊在未來將要麵對的三個主題:(1)經濟和人口增長在未來旅遊發展中的布局和作用。(2)未來旅遊活動對資源,如能源和水等的限製,以維護旅遊的可持續發展。(3)環境的保護問題。”

研究旅遊對目的地社會的具體影響,分析遊客旅遊動機、體驗以及旅遊對遊客的影響,是旅遊人類學研究的兩大主流。當然,在研究旅遊的根本原因——形成遊客和旅遊的條件上,原因研究在任何研究中都是被當做主要研究方向。因此,1972年,經濟人類學家薩林斯提出旅遊也是一種上層建築,他提出旅遊是“與經濟活動相適應的上層建築體係”,用“基礎”和“上層建築”的思維方法研究社會活動的習慣與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論分析方法比較接近。這種觀點把旅遊看做最終是由社會基本生產力決定的上層建築,是社會文化體係中依賴性比較強的方麵。

與納爾遜·格雷本和史密斯等人類學家相比,納什(1996)則從基礎理論角度、更加宏觀地審視和總結了旅遊人類學的研究內容和領域。作為加法裏主編的旅遊社會科學係列叢書之一,納什的《旅遊人類學》一書,從旅遊作為發展和文化趨同、旅遊作為個人轉型以及旅遊作為上層建築形式等三個基本觀點出發,對旅遊現象做出理論解釋,並從文化人類學角度探討旅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結合田野研究事例,納什分析和闡述了“商品化”、“模仿效應”、“內在化和社會化”、“社會矛盾與衝突”、“文化調適”、“文化瓦解和複興”等等社會文化現象在世界旅遊發展中的表現。

目前,國內對旅遊人類學有較深入研究的是廈門大學彭兆榮教授。在他的《旅遊人類學》一書中(這是國內第一本旅遊人類學研究專著),作者主要從中國國情出發,認為旅遊人類學應該秉承公正、科學和理性立場來看待和研究旅遊造成的各種影響。他前瞻性地指出了研究旅遊業文化和旅遊地區文化“二元係統”之間關係的重要性,即,一方麵是全球化背景下旅遊產業的標準化和趨同性;另一方麵,維持地方性文化的多樣性。

(三)旅遊:表述及真實性

實事求是地說,表述與真實性問題在人類學中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沒有任何研究比在旅遊研究中更明顯了。列恩(Leong1989)指出:“表述中各個環節的權力關係決定了哪一種宣傳形式起決定作用。”在決定宣傳內容上,“國家起決定性作用,或者至少起到約束作用”。布魯納(1996)提出:“旅遊中表述是旅遊接待地為吸引遊客而進行的描述、解釋、甚至是宣傳,目的是尋求提高對遊客的吸引力,而且這樣的宣傳必然包含一定的政治性。同時,同樣的吸引力可以有不同表現方式,涉及這個過程各個機構還有不同的側重點。”因此,人類學家把旅遊表述通常看成是實質上國家權力製度下的政治性宣傳,雖然這樣的宣傳可能從內容、方法到形式等都多種多樣,但在根本上,它不可能脫離國家基本的政治製度和意識形態。列維·施特勞斯指出(1968):“隻有到那個時候,我才知道,也許第一次知道,旅遊的概念是如何被權力的概念完全腐蝕。”我們說,旅遊活動是一種帶有明顯和明確的“權力化社會活動”,這樣的判斷如果可以成立,那麼我們就應該知道,現代旅遊的表述更多還不是來自於自身,而是來自於我們當代社會的政治結構。

從我國旅遊產業發展實際情況看,“少數民族旅遊”的出現和開發,拓寬了中國旅遊行業“產品”的範疇、客源種類和發展空間,提高了旅遊行業在國內外市場中的競爭力。而旅遊產業根據自身特點,理所當然關注旅遊地(旅遊資源)的形象包裝、宣傳以及由此產生的消費吸引。這樣,在旅遊開發推動下,“少數民族旅遊”一方麵在政治上突出中國社會“多元一體”結構中的族群身份及其各自不同的文化特征,體現出全國各民族團結合作的民族主義成就。另一方麵,“少數民族”也會成為一種可供利用的市場資源和消費吸引的外在符號。在市場經濟的今天,為了使這種資源和符號產生經濟效益並最大限度發揮其使用價值,相關權力機構往往就會以市場需求為惟一導向,將“少數民族旅遊”剪裁為更加易於把握和利用的各種要素,並大大省略和簡化不利於產生“經濟效益”的其他內容,從而形成旅遊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