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是的,不過豪門的婚禮也可以給大眾帶來娛樂,不是嗎?”
程希宣看著這個娛樂記者,用自己的手輕輕抱住林淺夏的肩,微笑著看他,說:“是的,我們要在本城結婚,我,和方未艾,下月十六日。”
第二天的經濟類和娛樂類頭條,居然是同一條新聞。
淺夏和程希宣坐在陽台上喝茶,她看報紙,他處理工作。
樓下花園裏花開得正好,歐洲七葉樹和挪威槭樹修剪得整整齊齊,顏色嬌豔的玫瑰和鬱金香延伸到圍牆。陽光很好,金色燦爛,這是個非常美麗的早晨。
淺夏一手端著奶茶的杯子,端詳著報紙上的兩個人。
在機場明亮的燈光下,這一對璧人如同鑽石與花朵,相映生輝,光彩奪目得令人讚歎。
她看了良久,在心裏想,雖然站在他身邊這個人是自己,可其實,卻也不是自己……
因為,她原本的樣子,是沒有辦法,和他相襯的。
不知為什麼,這念頭讓她忽然憂傷起來。
他見她看著報紙良久也沒動一下,便放下手頭的工作,走到她身後看了一下,然後說:“娛記畢竟是娛記,拍張照片都像在拍偶像劇。”
她像是這才回過神,將報紙舉起來,比了他一下,又放在自己臉龐邊,笑著說:“以後,我們盡量站開一點比較好,太接近了,身高差會被人看出來的——畢竟,我的身高比未艾差一點。”
“應該沒人會注意這個,大家隻會以為是鞋跟的原因。”他說著,又坐回自己的位子,“換件衣服吧,等一下去見我父母。”
“嗯。”她應了一聲,站起來去未艾的房間去了。
在換衣服的時候,她抬頭看見更衣室的鏡子邊,貼著好幾個小相框,那裏麵,全都是兩個人的合影。
她湊近去看,一張是十來歲時的方未艾,和程希宣抱著大狗,在草坪上打滾,可她即使頭發散亂,白色的裙子髒了,卻依然像個小公主一樣。而那時年幼的程希宣,也已經是一派王子的氣質,漂亮至極。
一張是他們坐在秋千上,十三四歲的少女笑容燦爛如花,十五六歲的少年溫柔抬手幫她撩開額前散發,她漫不經心,似乎早已習慣他的接觸。
還有一張,可能是十八歲的成年舞會,方未艾戴著鑽石皇冠,在裝飾著彩帶的大廳中和程希宣跳舞,兩個人都是白色晚禮服,就像童話中的王子公主一樣,他們是全場矚目的焦點,夢幻一樣。
她抬手按在相框上,在心裏想,這樣的一對人,怎麼會互相不相愛呢?
天造地設,上天在這樣的時間,造了年齡和相貌、家世和背景都這麼般配的一對人,讓他們一起長大,讓他們沒有任何阻礙,可以幸福過完一生——
可是怎麼會,他們不相愛呢?
她還在發呆,外麵女傭輕輕敲門:“方小姐,需要我幫忙嗎?”
“哦……不需要。”她說著,迅速地打開旁邊的鞋櫃,在上百雙鞋子中,找了一雙顏色和衣服相近的高跟鞋子穿上,然後走出來。
女傭看見她走出來,眼前一亮,笑著讚歎:“方小姐每次都是這麼光彩照人。”
她微笑著點頭致謝,走到起居室時,程希宣已經在等待了,打量了她一下,表示認可,伸手握住她的手,說:“未艾,你今天真漂亮。”
她笑道:“我現在全副盔甲,可以和你的父親戰鬥了!”
世界上令人覺得無力的事情很多。
比如說,在你頭頂鋼盔、身穿防彈衣、手持AK47、開著坦克一往無前地向著前方殺去時,卻發現自己的對手隻是一條慢吞吞蠕動的毛毛蟲時,那一定是世上最懊惱最無力的感覺了。
淺夏看著程希宣的父母時,也是這樣的感覺。
她本來做好了一切準備,在來的飛機上,輾轉反側地籌劃著怎麼才能做一個讓婆婆一見就覺得她不妥的惡媳婦,好將程希宣的父母一舉擊潰。
可是,見了麵才發現,程希宣的家人,十分的,出乎她的意料。
程希宣的父親,年紀大概五十上下,是個相當威嚴的中年男人,他的五官和程希宣並不太相像,隻是笑起來的感覺有點像,臉頰上有不太明顯的一個淺淺酒渦。
他是個相當迷人的大叔,氣質修養也很出色。
不太協調的,是他身邊的女子。這是他新交往的情人,在程希宣給她的資料中,她知道程父離婚三次後就沒有再娶了,現在的情人,今年才二十二歲,十四歲就在模特界走紅,十八歲退出模特界跟了程父。
不過,可能是因為做模特時的習慣,她麵無表情,冷峻地坐在旁邊,姿態無可挑剔,從手指尖美到頭發梢,美得沒有一點活人的氣息。
這兩個人站在一起,就像是檀木花盆架上放了一瓶可樂,怎麼看怎麼不協調。
程父看見她,笑著站起來,給了她大大一個擁抱:“未艾,每次看見你,我就覺得你已經是極致漂亮了,可等到下一次見麵,我又會發現,原來你這一次比上次又更美了一分。”
雖然明知道他不是在讚美自己,但淺夏還是滿心歡喜。她和他擁抱過後,又和他身邊的美女打招呼,因為事先知道她是法國人,未艾一直和她說法語,所以她也用事先突擊學習的那幾句法語和她寒暄過。
程父卻漫不經心地用漢語說:“未艾,她就是花瓶,你看看就好,不必和她客套。”
淺夏回頭對他笑道:“以後成為一家人了,可能會經常見麵的。”
“未必。誰知道她能陪伴我到什麼時候。”程父若無其事。
淺夏當然知道這些人肯定是有協議的,到時候一拍兩散,她拿錢走人,即使想再見自己的前夫,也沒有任何見麵的可能。
她立即轉頭,對著程希宣笑道:“可是我可不一樣哦,你以後要想甩掉我,可沒這麼容易。”
程希宣知道她的意思,她以後要與他離婚的話,程家肯定是要傷筋動骨的,到時候麻煩很大。然而他卻隻笑了笑,抬手揉揉她的頭發,壓低聲音悄悄地說:“這招沒用的。”
果然,程父在旁邊笑道:“你當然不一樣,第一我希望你們能白頭偕老,若真有萬一,你是方家的獨女,恐怕兩家的麻煩一樣多,是不是?”
淺夏在心裏算了算,程家若被她分一半財產,方家也會被程希宣分一半財產,這個恐怕兩家都不會樂見,所以程家的擔憂估計沒有方家多,畢竟程家還有個兒子呢。
她苦著一張臉,抬頭對著程父笑了笑:“不過伯父,我覺得你還是有人常陪伴比較好,我啊,喜歡全世界到處亂逛,到時候一定會把希宣帶走的,說不定逢年過節都不能讓你們見麵哦。”
“那不是正好?我正嫌他在我麵前出現太多了,要是你這麼可愛的女兒,正是人生樂事,兒子有什麼好看的?”他說著,笑著牽她的手進內,示意傭人泡茶,“我這兒子不成器,還是你合我心意,等你們結婚後,我凡事站在你這邊,你一定要事事克住他才行!”
淺夏都無語了,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父親?
“不過,這世上像我兒子這樣的也不多,我這麼喜歡你,要是這混小子真的配不上你,我怎麼會答應讓他跟你在一起?”
“不過伯父,現在您是這樣想,但將來年紀大了,會不會覺得還是兒子在身邊比較好……”
“放心吧,伯父隨時能找到可愛女人陪我的——如果是你們生的可愛孫子就更好了!”
淺夏覺得自己都要生生吐出一口血來。她強行控製住自己臉上的肌肉,扯出一絲笑意:“哈哈……伯父真會開玩笑,什麼孫子啊之類的……我可不願意生孩子哦,你知道我要全世界到處跑的,等我玩夠了才會考慮要不要生的。”
茲事體大,關係到豪門下一代接班人的事情,果然嚴重。殺手鐧一出,程父立即皺眉了:“這事啊……那也隨便你了。”
“是嗎?伯父對我真好……而且我還覺得有件事必須要說,就是,我是父母的獨生女嘛,所以我將來就算生了孩子,也希望能有一個姓方……”
“這……”他若有所思地看著她,終於停了一下。
她在心裏得意,但是表麵上還是不動聲色,笑嘻嘻的一臉天真純潔的樣子。
這要是還能無動於衷,那她真的懷疑是不是程家要破產了有求於方家,所以什麼條件都能一口答應了。
“可是據我所知……”程父慢悠悠地說,“你父母上次還跟我說,把你嫁到我家之後,老兩口以後就要寂寞了,所以他們決定聯係人代孕,幫你再生一兩個弟弟妹妹。”
淺夏頓時傻了:“啊?”
“沒有告訴你吧,他們也隻跟我說了,秘密保守得很好哦,你千萬要假裝自己也不知道,讓那老兩口得瑟一下。”他說著,哈哈大笑,“不過你對你父母這份孝心,我也十分感動,我會告訴他們的。”
“伯……伯父……”淺夏真的很想哭。
“好了,伯父帶你去看看我最近養的一對錦鯉,走吧。”
“……我對錦鯉沒興趣啊。”
“你不是經常去冰島釣鱈魚的嗎?去拿魚竿來吧。”
中午的飯桌上,有鯉魚。
看著擺在自己麵前的可憐的錦鯉,淺夏在心裏同情它——
她真的隻是在釣魚前,搶過程希宣的手機,鑽到洗手間倉促地上網看了一下怎麼拉魚線和釣竿而已,怎麼這兩條笨魚就自己上鉤了呢?
程希宣幫她夾了一塊魚肉,還小心地幫她剔掉了魚刺,一副恩愛的樣子。
淺夏暗暗用眼角示意他和自己保持距離,以造成兩人缺乏感情、不宜結婚的假象。
誰知程希宣似乎毫無感覺,還跟她說:“父親這邊的廚子是名店裏挖來的,做魚很有一套。”
確實味道燒得好,雖然魚肉很一般,但是烹飪技術好果然能化腐朽為神奇。
她吃了兩口之後,終於還是偷偷地問程希宣:“這兩條魚……是不是很貴?”
“可能吧,據說是拍賣來的。”
淺夏心疼得都快哭了,這要是換成錢給她,多好。
本來淺夏打算,吃完飯後繼續和程父進行不屈不饒的戰鬥,誰知剛吃完飯,喝了茶,程父就直接一揮手,說:“訂婚和結婚的事情你們看著辦,我是老古董了,肯定不合你們的心意,你們回去自己準備吧,我要午睡了。”
“那伯父,我們可能旅行結婚、蹦極結婚、水下結婚……到時也許不方便你們出席儀式觀看……”
“嗬嗬嗬,有創意,年輕真好,隨便你們。”
程父說完,笑眯眯地摟著那個花瓶美女的腰離開了。
自此,淺夏隻好灰溜溜地頭頂鋼盔、身穿防彈衣、手持AK47,垂頭喪氣地從慢悠悠散步的菜青蟲麵前調轉坦克頭,無奈離開了戰場。
在回去的路上,她看著窗外一片初夏的花海,盛開在碧藍的湖邊。天氣這麼好,她的心情卻如此糟糕,人生真是寂寞又無奈啊……
看著她的表情,程希宣雖然在開車,但百忙之中還是轉頭看了她一眼,問:“怎麼了?”
淺夏靠在車窗上,哀歎著說:“我懷疑,我可能完不成這個艱巨而偉大的任務了。”
“放心吧,離下個月十六還有整整二十一天,我看好你哦。”他說。
“我不看好我自己……”她說著,又忽然想起什麼,轉頭問他,“為什麼看起來你一點都不在意的樣子?這件事,關係的可是你的人生啊!”
程希宣想了想,說:“因為,是未艾有了喜歡的人,但我並沒有喜歡的人。所以我和她結婚也好,不結婚也好,其實對我而言,關係並不是很大。”
林淺夏皺起眉看他:“可是,是你請我來破壞你的婚事的!”
“是的,所以我希望你不要辜負了我這個雇主的期望,加油吧。”他敷衍地說著,見她一直望著窗外,又看看窗外的花,便把車停了下來,說,“花開得真好,下來走走吧。”
湖邊是大片的野生瞿麥花,在陽光下盛開著嬌豔無比的粉紅、紫紅與玫瑰紅色花朵,豔麗迷人,淡淡的香氣彌漫。
暮春初夏的湖邊,大片的紅花開遍,映襯著天空,整個世界的顏色明豔嬌嫩,令人就像沉浸在水粉畫之中,通身都仿佛染上了那種透明的美麗色彩。
她頓時忘記了自己的沮喪,提起自己的裙角,在花海中奔跑著,回頭對著站在路邊看她的程希宣大笑:“喂,你見過這麼多花嗎?”
他站在花海之外看著她,就像第一次見麵時一樣,她在陽光下對著他綻放笑容,那些動人心魄的微笑,如同珠子一般,從她的眉梢眼角璀璨滑落,整個世界都變得寂靜無聲。
在這個初夏的天氣裏,他的心就像蒲公英遇到一陣清風一樣,無法抗拒,砰然散開。
真是奇怪,明明,每一次和她見麵,她幾乎都是不同的相貌,可奇怪的是,無論她變成怎麼樣,他都能一眼從無數個幻象中辨認出她的模樣來——從她的朱砂痣、她的背影、她的舉止,還有她的眼神。
就好像,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一種超越所有感知的另一種感覺,冥冥中注定,避無可避,天造地設。
仿佛是懼怕這種未知的感情,他站在路邊,對著邀請他一起到花海中的林淺夏,口氣冷淡地說:“我對花沒興趣。”
“是嗎?那你的人生肯定很乏味。”淺夏彎下腰摘了一朵花,遞到他的麵前,笑吟吟地看著他,“喂,想得起來上次你看見這種顏色是什麼時候嗎?估計是在你的電腦上吧?”
他一時語塞,看著她手中的花朵良久。那朵花盛開在她的指尖,桃紅色的花朵襯著雪白的手指,淡淡粉紅的指尖,在陽光下生出一種再精良的屏幕也無法模擬的顏色層次,令人心動。
他伸手接過她手中的花朵,抬眼看見她笑容明亮動人,如同水晶折光。
在自己也不明白的一種心理的驅使下,他跟著她一步步走進花海中,跋涉過糾纏淩亂的花葉,走向湖邊。
“七年前了。”
他們站在湖邊,在花叢與花香之間靜靜地凝視著湖麵波光粼粼時,他忽然說。
淺夏詫異地轉頭看他,問:“什麼?”
“你不是問我,有多久沒看見這樣的顏色了嗎?”他低頭看著手中那一朵瞿麥花,瞿麥花的花瓣,每一片的末端都有著殘缺不齊的缺口,似乎曾經被人狠狠傷害過,扯碎過,又堅持要開放出來一樣。
“從……我的母親去世之後,我就再也沒有看過任何風景了。”
這麼多殘缺的花朵,盛開在他們周身,如同火焰與晚霞。
淺夏凝視著他在花朵背景之前,清晰呈現在她眼前的側麵曲線,他的麵容這麼好看,令人幾乎不敢仔細端詳。
在這一瞬間,她忽然想,也許,這種在外人看來完美無瑕的人,其實也和這些美麗耀眼的瞿麥花一樣,全都帶著別人不可知曉的傷口吧。
那個午後,他們坐在花叢之中,看著眼前的陽光一點一點沉下去,湖水的顏色由藍變金,又變成紫色的晚霞顏色,絢麗奪目。
已經近黃昏了,晚風吹來,微有涼意。
他們終於站起來,踏著花叢回去。
天色晚了,下班的人也都要趕回家去,路上的車子開始增多。
他們都沉默,車子開得很慢,在近郊的公路上向著他們家而去,晚風輕拂,涼意頓生。
淺夏微微打了個冷戰,抱住自己的手臂。
他看了她一眼,問:“把車篷合上嗎?”
“不用,偶爾吹吹風也挺好的。”
他便說:“後麵有外套,是未艾的。”
她爬到後麵去拿未艾的外套,在找衣服時,她忽然在心裏想,方未艾,其實在他的生活中無處不在。
如果不是很熟悉很親密的人,她怎麼會在程希宣屋內的更衣室裏,放著上百雙鞋子和層層疊疊的衣服。
如果不是很熟悉很親密的人,他怎麼會在自己的皮夾裏,放著她的照片,隨身攜帶。
如果真的是貌合神離的一對,怎麼會在他的車內,都隨時為她保留著一件外套?
還沒等她把那種不對勁的頭緒理出來,車身忽然一震,她不由自主地往前一撲,額頭差點撞在玻璃上。
後麵有一輛卡車,撞在了他們的車上。
程希宣從後視鏡中看了一眼,皺起眉,還沒說什麼,淺夏已經不敢置信地問:“原來瑪莎拉蒂也會被卡車追尾?”
“限速80,你沒看到嗎?”他示意窗外的限速牌,然後忽然倒吸一口冷氣,狠狠一踩油門,重重地打方向盤,在路麵上畫了一條弧線,向著右邊急衝。
“不是限速80嗎?”淺夏大吼。
他沒回答,車子極速向前衝去,百公裏加速隻需5秒多的車,頓時將後麵壓上來的卡車甩開。
可是剛剛衝出一段,卻因為前麵的車排在路上,他們衝不過去,頓時速度又緩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