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福年收下這5000兩銀子,也就掉進了一個陷阱:他如果敢於私吞這筆銀子,胡雪岩可以托人將此事透給龐二,朱福年必丟飯碗;如果他老老實實將這筆錢歸入絲行的賬上,有這一個5000兩銀子的收據在手,也可以說他借東家的勢力敲竹杠,吃裏扒外,這樣朱福年也要失去龐二的信任,總之是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
胡雪岩的計策果然生效,朱福年不僅老實就範,並且退還了那5000兩銀子,而此時古應春也“存心不良”,另外打了一張收條給他,留下了原來存銀時錢莊開出的筆據原件,作為把柄。當古應春將此事告知胡雪岩時,胡雪岩對古應春說了一番話,胡雪岩說:“不必這樣了。一則龐二很講交情,必定會有話給我;二則朱福年也知道厲害了,何必砸他的飯碗。我們還是從正路上去走最好。”
從胡雪岩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胡雪岩所說的正路,有一層能按正常的方式,正當的渠道辦就不要用“歪”招、“怪”招的意思。從某種意義上說,胡雪岩製服朱福年的辦法,就是一種誘人落井、推人跳崖的十分陰狠的招術,確實有些歪門邪道的意味。在胡雪岩看來,這種招術,隻是萬不得已時的偶爾為之,一旦轉入正常,也就不必如此了。言談之中可以看出,胡雪岩對於自己迫不得已製服朱福年的這一招,從心裏是持否定態度的。
胡雪岩所謂做生意要從正路上走最好,還有一層意思,是指做生意不能違背大原則,什麼錢能賺,什麼錢不能賺,要分得清楚,不能一心隻想賺錢而不顧道義。
比如胡雪岩做生意並不怕冒險,他自己就說過:“不冒險的生意人人會做,如何能夠出頭?”有的時候他甚至主張,商人求利,刀頭上的血也要敢舔。但無論你如何冒險去刀頭舔血,都必須想停當了再去做。有的血可以去舔,有些血就不能去舔。有一次他就給自己的錢莊檔手打了一個比方:“譬如一筆放款,我知道此人是個米商,借了錢去做生意。這時就要弄清楚,他的米是運到什麼地方去。運到不曾失守的地方去,我可以借給他,但如果是運到‘長毛’(也就是太平軍)那裏,這筆生意就不能做。我可以幫助朝廷,但不能幫助‘長毛’。”
在胡雪岩心裏,他是大清的臣民,幫助朝廷賺錢,自然是從正路賺錢,“長毛”自然是逆賊,幫助逆賊賺錢,自然不是從正路賺錢,違背了這一大原則,即使獲利再大,也不能做。
不用說,經商就是為了賺錢,就是要把別人口袋裏的銀子“掏”到自己的腰包裏來。商人圖利,對於經商者來說,千來萬來,賺不到錢不來,賠本買賣更不能來。不過,要光明正大地從別人口袋裏“掏”來銀子,而且還要能讓別人心甘情願地讓你來“掏”,自然也不是一件容易辦到的事,這裏自然也有一些必需的技巧和訣竅,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生財有道”。不懂得生財之道,“君子愛財”終歸隻能愛愛而已,絕對是取之不來的。胡雪岩精於生財之道,他注重“做”招牌、“做”麵子、“做”場麵、“做”信用;廣羅人才,經營靠山;施財揚名,廣結人緣……這些措施,就是他的生財之道,而且也確實行之有效。比如他在創辦自己的藥店胡慶餘堂之初,策劃的那幾條措施:三伏酷熱之時向路人散丹施藥以助解暑,丹藥免費但丹藥小包裝上都必須印上“胡慶餘堂”四個字;正值朝廷花大力氣平定太平天國之際,胡慶餘堂開發並炮製大量避疫祛癘和治療刀傷金創的膏丹丸散,廉價供應朝廷軍隊使用,用現代經營眼光來看,這些措施具有極好的擴大企業聲譽、樹立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知名度、開拓商品市場、建立商事信用的作用。正是靠了這些措施,胡慶餘堂從開辦之初就站穩了腳跟,很快成為立足江浙、輻射全國的一流藥店,且曆數十年而不衰。而由胡慶餘堂建立起來的胡雪岩的聲望、影響所形成的潛在效益,對胡雪岩的其他生意如錢莊、絲行、當鋪等的經營,也起到了極好的作用。
不過,這裏的“道”更應該是指取財不違背良心、不損害道義的正道。
從某種意義上說,商道其實也就是人道。經商之道,首先是做人為人之道。一跤跌進錢眼裏,心中隻有錢而沒有人,為了錢坑蒙拐騙,傷天害理,便是奸商。奸商與奸詐無恥之徒等值,這種人錢再多,也為人們所不齒。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具體來說,也就是要依靠自己的膽識、能力、智慧,依靠自己勤勉而誠實的勞動去心安理得地掙取,而不是存一份發橫財的心思靠旁門左道的鑽營去“詐”取。有一句俗語,說是“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其實這是一種誤解。真正作出大成就的成功商人都知道,商事運作是最要講信義、信譽、信用,最要講誠實、敬業、勤勉的。一句話,就是要於正途上勤勤懇懇去經營”,生意才會長久,所得才是該得。所謂“飛來的橫財不是財,帶來的橫禍恰是禍”,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也許正是懂得“道”的這一層含義,胡雪岩自己也特別注意盡可能從正道取財。他開藥店要求成藥的修合一定要貨真價實,絕不能“說真方,賣假藥”,不能坑蒙拐騙;他與朋友合作,都是真誠相待,互利互惠,甚至寧願自己吃虧,也絕不虧待朋友。這都能看出胡雪岩作為一個商人的人品。而且,胡雪岩經商從來不違背下麵幾條原則。
第一,可以為了錢“去刀頭上舔血”,但絕不在朝廷律令明白規定不能走的道上賺黑錢;
第二,可以撿便宜賺錢,但絕不去貪圖於別人不利的便宜,絕不為了自己賺錢而去敲碎別人的飯碗;
第三,可以借助朋友的力量賺錢,但絕不能為了賺錢去做任何對不起朋友的事情;
第四,可以尋機取巧,但絕不背信棄義靠坑蒙拐騙賺昧心錢;
第五,可以將如何賺錢放在日常所有事務之首,但該施財行善、擲金買樂時也絕不吝嗇,絕不做守財奴。
做人,如果控製不了自己的欲望,那麼就會成為欲望的奴隸,最終要被欲望所淹沒。人之求利,情理之常,但君子愛財,應取之有道,如果放縱貪念,強取豪奪,隻能讓人唾棄,到頭來更是得不償失。
當道義與利益發生衝突時,正是對一個人道德操守的最大考驗,遺憾的是。很多人在這種考驗麵前,都顯得不是那麼合格。更有甚者,甚至完全棄道義於不顧,著實讓人痛心疾首。
所謂“不義而富貴,於我如浮雲”。古代聖賢在諄諄告誡後人,可以留意於物,但不能留連於物,更不能為物所役。
那麼,什麼樣的財不該取呢?大體應該包括下列三類。
第一類是會觸犯法律的錢,如靠走私販毒等非法手段賺來的錢,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黑錢”,一定是燙手的錢。賺這種黑錢於法於理不容,必將招來災禍,受到懲罰。為身外之物冒被囚被殺的危險,無論如何不劃算。
第二類是以損人利己為後果,靠坑害同行同業或蒙騙欺詐賺來的錢,這類以損害他人利益的手段賺取的錢財,本質上與前一類沒有多大的區別,既違背了商場交易必須互利互惠的原則,也踐踏了人自身應該遵循的基本的道德準則。而且,加害於人,必遭報應,賺這種錢也會為自己種下招禍的根由。
第三類是那種既不違法同時也有正當的理由去拿的錢,但拿了卻有可能得罪同行或朋友,結怨於他人的錢。
一般來說,這三類當中,對於前兩類,人們比較容易從理性上看得很清楚,而且大多數人也能明確知道並盡可能約束自己按規則辦事。但對於第三類,人們則常常不能看得很清楚,有時即使看清楚了,常常也很難主動放棄。應該說這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麵,這類錢的獲取並不涉及法律問題,也不是直接以不正當手段損害他人。另一方麵,商人圖利,而且應該圖利,一個優秀的商人在別人看來賺不到錢的地方都要設法挖出銀子來,何況有現成的錢好賺,且還有賺這“現成”錢的正當理由呢?
這確實需要有能夠設身處地、將心比心、為他人著想的自覺意識。胡雪岩就是一個極能為別人著想的人。王有齡因籌解漕米有功,很快由海運局坐辦改升署理湖州府。當時官場有不成文的規矩,一方官員和地方士紳逢年過節都必須給主官備送節敬。王有齡改升署理湖州府正在端午前,他如能趕在五月初一上任,五月初五必有一筆不菲的節敬好拿。拿這筆錢於情於理實在也無大礙。但胡雪岩認為不可。他的理由有兩條:一,節敬隻此一份,前任已署理好些日子,該當他得,為他著想,不能去搶了他的好處;二,往深一層說,搶別人的好處必定得罪對方,結下怨恨。“銅錢銀子用得完,得罪一個人要想補救就不容易了”。
誠然,欲望,人皆有之,而事實上欲望本身也並非都不好,可欲望一旦過了度,就會變成貪欲,人也隨之成了欲望的奴隸。鎖住欲望,就是鎖住了貪婪!貪婪是災禍的根源。過分的貪婪與吝嗇,隻會讓人漸漸地失去信任、友誼、親情等;物欲太盛造成靈魂變態,精神上永無快樂,永無寧靜,隻能給人生帶來無限的煩惱和痛苦。
所以,每個人都要懂得控製自己的欲望,善待財富,切忌吝嗇與貪婪;還要自由地駕馭外物,將錢財用之於正道,憑借自己的才能智慧賺取錢財,去助人成就好事。
“利”與“義”本身並不衝突,關鍵是我們以怎樣一種方式去得到利益,倘若擺在我們眼前的利益是符合“義”的,那麼盡管去取便是;倘若這利益不符合“義”字,那麼就不要被它所誘惑,而應毫不猶豫地遠離它。做生意雖然是為了賺錢,但賺什麼樣的錢以及賺錢後果也確實不能不謹慎考慮。燙手的錢即使再多也不能要,這個原則任何一個生意人都應該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