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道諭旨實是兩層意思。第一層是解除讚襄政務王大臣的職務。為此,宣布了他們的三大罪狀:(一)籌畫乖方,失信各國,鹹豐帝被迫巡幸熱河;(二)三奸交結,為阻回鑾,致使鹹豐帝聖體違和,龍馭上賓;(三)陽奉陰違,擅改諭旨,反對垂簾。因此,將載垣、端華、肅順解任,命景壽等五人退出軍機處。第二層是命奕會議兩宮太後如何垂簾。諭旨已明白宣布“雖我朝向無皇太後垂簾之儀”,但是“豈能拘守常例”?強調“事貴從權”,即要麵對現實,規矩是人製定的。老祖宗沒有這樣做,不等於我慈禧不能做。
諭旨是在讚襄政務王大臣不在場的情況下宣布的。剛宣讀完,載垣、端華就闖入宮內,一見奕等王大臣都在內,頗感意外,大聲質問道:“外廷臣子,何得擅入?”奕冷靜地答道:“皇上有詔。”載垣、端華竟然說兩宮太後“不應召見”奕等。兩宮太後極為憤怒,立命傳下另一諭旨,當然,這都是事先準備好了的,諭旨如下:
“鹹豐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奉上諭:前因載垣、端華、肅順等三人種種跋扈不臣,朕於熱河行官命醇郡王奕繕就諭旨,將載垣等三人解任。茲於本日特旨召見恭親王,帶同大學士桂良、周祖培,軍機大臣戶部左侍郎文祥,乃載垣等肆言不應召見外臣,擅行攔阻。其肆無忌憚,何所底止!前旨僅於解任,實不足以蔽辜。著恭親王奕、桂良、周祖培、文祥即行傳旨:將載垣、端華、肅順革去爵職拿問,交宗人府會同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嚴行議罪。欽此。”
因阻攔兩宮太後召見,而罪加一等,由原來的解任而升為奪去爵職拿問,並交宗人府嚴行議罪。
恭王捧詔宣示,載垣、端華二人厲聲質問:“我輩未入,詔從何來?”恭王將頭輕輕一擺,示意侍衛將他們二人拿下。二人大聲喝道:“誰敢者!”侍衛數人上前摘去二人冠帶,擁出隆宗門,他們還看隨從和肩輿在不在,人家告訴他們早就驅散了。二人知道大勢已去,被押在了宗人府。
事不宜遲,與此同時,又下道諭旨:
“鹹豐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奉旨:著派睿親王仁壽、醇郡王奕將肅順即行拿問,酌派妥員押解來京,交宗人府聽候議罪。欽此。”
肅順護送梓宮的隊伍慢悠悠地才走到密雲縣。監視肅順的仁壽和奕在接到諭旨後,連夜率兵砸毀大門闖入院內,聽到肅順在臥室內的詈罵聲,又毀其臥室門,見肅順正擁兩個小妾在床上,就將肅順捆將起來,肅順罵道:“悔不早治此賤婢!”把肅順也押在了宗人府。肅順看到載垣、端華,瞪大眼睛斥責道:“若早從吾言,何至有今日!”二人說:“事已至此,複何言!”載垣埋怨端華道:“吾人罪名,皆聽汝言成之。”肅順早就策劃去掉慈禧,但二人不同意。結果被慈禧所算計。吳相湘評道:“是肅順早有去慈禧之計,未及行,而為人先所乘耶。”
兩宮,主要是慈禧,和奕發動的這場驚心動魄的宮廷政變暫告結束,她們和他勝利了。其勝利有種種客觀因素,但從主觀上講,行動之神速,策劃之周密,間不容發,急如閃電,“尤有疾雷不及掩耳之勢”,則是起了重大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