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既是把農業銀行辦成國有商業銀行的核心問題,也是今後按商業銀行機製運作的一個永恒的主題。為此,農總行在全國分行行長會議上推出了一個重要文件——《關於進一步落實全行經營目標的工作意見》。文件提出:繼續以效益為中心,以省市分行三年財務狀況根本好轉為目的,使全行經濟效益再上新台階。文件還對1996年的利潤、固定資產、利息收回率等四大目標作了具體描述。要攀上這個新台階,從農行的現狀看,困難因素不少。比如:客觀形成的負債成本高、資產風險大以及人員、機構、資源配置不合理等問題尚需進一步理順,行社脫鉤出現的新情況也需要認真對待。但是,總行和分行行長們經過認真分析認為:十四屆五中全會已對金融體製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按照商業銀行機製運作有金融立法護航,又有1995年經全行共同努力打下的紮實基礎,加上貸款利率的調高增加了增收的潛力,控製物價漲幅還有可能減輕保值貼補支出的壓力。此外,為了實現效益目標,總行在這次會議上又推出了“分行經營狀況綜合評價試行辦法”。這個“辦法”解決的不僅是配套措施問題,更重要的是要學習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的做法,按現代商業銀行的內在要求製訂一套科學、完整的評價、監控指標體係,來強化對分行的綜合考核,從而把各分行置於同一起跑線上,從而有利於調動人們的積極性,有利於提高農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並使之納入規範化的科學管理軌道。
目標明確,辦法具體可行,人氣旺盛。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1996年的經營目標一定能實現。
(1996年1月18日《中城鄉金融報》一版頭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