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兩種不同作為,導致兩種不同結果,實際上反映了同一個問題:那就是兩地經濟發展觀方麵的差異。
在當前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懸殊、經濟發展觀念迥異的背景下,這種情形絕非個別。可以說,地方政府經濟發展觀念有沒有轉移到科學發展觀上來,對綠色經濟的推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就目前而言,綠色經濟發展觀主要體現在以下4方麵:
步履蹣跚,可持續發展路慢慢
綠色經濟發展觀,前景十分美妙,可是道路漫漫。受各種曆史、現實乃至政治因素的困擾,注定這是一條不平坦的道路。
發展中國家綠色經濟之路坎坷不平
普通老百姓都能感覺得到,發達國家的“環境優美”、“文明程度高”。這除了他們的綠色經濟發展觀超前外,還與許多因素有關。
早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就確立了可持續發展觀念和一係列重要的可持續發展原則、目標和行動綱領。為此,聯合國專門成立了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具體落實《21世紀議程》目標的實現,並且在150多個國家相繼建立國家級可持續發展理事會或相應機構,在全球2000多個城市開展《21世紀議程》行動。
但顯而易見,在目前這樣一種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大背景下,要實現全球的可持續發展,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事實上,全球環境惡化趨勢,並沒有得到根本扭轉。不但貧困饑餓、資源浪費、生態破壞等老問題沒有解決,而且還不斷出現氣候異常、淡水不足、致命傳染病爆發及蔓延等多種新威脅。再加上隨著經濟的全球化,南北差距、數字鴻溝越來越大,都會影響到全球的可持續發展。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大使王光亞,在對全球可持續發展回顧與展望時認為,麵對這些挑戰,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處於劣勢地位。究其原因在於:
首先,推行綠色經濟需要強大的經濟後盾,可是發展中國家普遍缺乏資金。在全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21個成員國中,有14個國家10多年來降低了這方麵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例。
其次,發達國家過分強調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商業利益,對外轉讓相關技術沒有任何重要進展。
最後,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實施各種貿易壁壘,使得這些國家無法充分利用貿易手段促進經濟發展、促進可持續發展 3。
我國綠色經濟欠賬太多
首先,我國環境、資源方麵麵臨的形勢十分嚴峻,給推行綠色經濟帶來諸多困難。
統計數據表明,我國人均自然資源是世界平均值的1\/2,單位產值的排汙量卻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多倍,資源浪費極大。我國每萬美元消耗的礦產資源是日本的7.1倍、美國的5.7倍,甚至是印度的2.8倍。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
據中國科學院測算,環境汙染使我國的發展成本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了7%,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損失占GDP的15% 4。
其次,我國是一個傳統工業文明遲到者,而現在卻一定不能在生態工業文明的道路上落後,這給我們提出了嚴峻挑戰。
就好像一個長跑運動員,本來落在別人後麵,要追上別人已感困難,現在要想超越別人,難度當然就更大。
具體到綠色經濟來說,假定說再過三四十年,別人用的是太陽能飛機與氫能汽車,而我們的主要能源卻還是日趨枯竭而汙染環境的石油,就根本無法與人競爭。
正因如此,目前我國在新能源和循環經濟領域都展開了科技研究和有益探索,也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是要大麵積推廣,卻缺乏大量資金投入,尤其是在稅收、貸款等方麵,要有一係列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強有力措施,堅決打破一些權力部門和企業的壟斷,輕裝前進。
最後,各種現實利益間的矛盾衝突,困撓著綠色經濟發展。
為了推動全球可持續發展,進一步貫徹執行《21世紀議程》,聯合國於2002年9月在南非約翰內斯堡召開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重申“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強調要在消除貧困、保護生態資源、保證安全飲水、提高衛生水平、改善人居狀況等方麵采取具體行動。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我國在這次會議後,率先製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堅決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可是各種現實因素的困擾,羈絆著綠色經濟發展觀的樹立和綠色經濟的發展。
例如,2005年1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叫停了30個違法項目。在其中26座電站項目中,按照項目的歸屬省份劃分,江蘇占7席,名列第一。僅僅江蘇叫停項目的總裝機容量就達486萬千瓦,超過2個葛洲壩水電站的裝機容量 5。為什麼會這樣?關鍵在於江蘇嚴重缺電,無法依靠區域市場交換平衡供需缺口,沒有一個省或相關部門能夠保證江蘇的電力供應。正因如此,江蘇下決心要立足於本省建立電力供應保障體係,可是這樣一來,就觸動了環境保護這根神經。
避重就輕,違法成本低於守法
綠色發展觀的確立,除了主觀願望外,與其違法成本的高低有很大關係。道理很簡單,如果違法成本低,守法和執法行為得不償失,守法者就成了違法者的譏笑對象,甚至成為“過街老鼠”。
違法成本低,企業不怕罰
以2005年初的環保風暴為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30個擅自開工的項目進行處罰,可是按照法律規定,對每個違法項目隻能處以5萬~20萬元罰款。這是一個什麼概念呢?相對於10多個億的投資項目來說,這樣的罰款完全是“毛毛雨”,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曾經遇到過這樣一件事:他們在檢查一個企業時,老板對他們說:“我一天的利潤是30多萬,我一天就拿出1萬塊錢讓你環保罰,你一年不才罰掉我10天的利潤?”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