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策】(1 / 3)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科學發展觀”的概念。以落實宏觀調控為標誌,2004年成了全麵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元年”。2004年末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在隨後製定的綱領性文件《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自始至終貫穿著科學發展觀的一條紅線。這表明,科學發展觀已經成為我國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根本指針。

那麼,科學發展觀和綠色發展觀又有什麼聯係呢?簡單地說,綠色科學觀是科學發展觀的主體,它們的目標和內容高度一致,那就是以人為本。

樹立和貫徹實施綠色經濟發展觀,主要體現在以下4個方麵:

文明發展,徹底轉變發展模式

所謂文明發展,是相對於“野蠻發展”——不顧環境、粗放經營、竭澤而漁——而言的。關心《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人知道,其中一個變化非常明顯的指標,就是用來衡量經濟發展的GDP指標,由過去的“總量”改成了“人均”,提出了人均GDP指標翻一番的目標;同時,第一次引入了單位GDP能耗指標,對資源利用率提出了強製、明確、量化的約束,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要降低20%左右。

這個指標的提出,體現了對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的重視。既強調了要實現一定的發展速度,又強調要節約資源。而要完成這樣的硬指標,除了徹底轉變經濟發展模式以外別無他途。

堅持以人為本

改革開放28年來,我國一直處於巨大發展變化之中。時過境遷,現在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曆史發展階段。用今天的眼光再次審視發展之路,可以發現,原來追求的那種快、大、高發展模式,在當時的曆史背景下並沒有錯,可是在今天經濟總量已經邁上一個新台階、全社會已經積累了更多經濟財富和發展經驗、新的曆史時期發展有了新內涵之後,這種不惜破壞資源、犧牲環境、為發展而發展的代價實在太高,必須立刻轉變到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軌道上來。

2004年3月,從事生物科學研究的徐樹正,引進一個從農副產品中提取天然色素等有用成分,用於生產食品、飲料、化妝品等產品添加劑的項目,並為此成立了杭州東遠色素有限公司,準備在浙江省富陽市萬市鎮投資1200萬元。

為了慎重起見,徐樹正請浙江大學等高校科研人員對環保問題進行論證。專家們認為,如果沒有足夠的水源稀釋,企業生產中的有機物汙染長期沉澱,會使地下水變色,對周圍農民的生活造成一定影響。而從企業投資規模看,要建造單個汙染處理工程得不償失。徐樹正將這一信息主動、及時地反饋給該鎮。

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發生矛盾時,該鎮毅然忍痛割舍了這個好不容易才爭取到的項目,真正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發展觀 1。

創新發展模式

創新經濟發展模式、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在我國“九五”計劃中就曾明確提出。總體上看,我國重要資源的產出效率不僅僅低於發達國家,而且還低於世界平均水平,這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

例如,2003年我國GDP約占世界總量4%,但資源消耗占全世界的比重卻為:石油7.4%、原煤31%、鋼鐵27%、氧化鋁25%、水泥40%。我國用水總量與美國相當,可是GDP僅為美國的1\/8;消耗每噸標準煤實現的GDP,隻有世界平均水平的30%。從近年來部分地區頻繁發生的“電荒”、“油荒”中,我們可以強烈地感受到,傳統的高投入、高消耗、低產出的老路已經走到盡頭。不轉變增長方式,資源將難以支撐,經濟運行就不可能進入良性循環 2。

創新經濟發展模式,具體地說就是要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糾正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產出的粗放型發展模式,變原來的“三高一低”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產出“三低一高”轉變;綠色生產、循環經濟大行其道;把雙贏互利的和諧理念滲透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麵麵去 3。

提高發展質量

隨著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能源、資源、生態環境對經濟增長的約束逐步加大。如果繼續沿襲過去的那種經濟增長方式,所產生的巨大資源需求和對環境的破壞性影響,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的。

例如,在我國城市經濟發展史上,“東莞模式”堪稱一大奇跡。通過吸引300億美元外資,廣東省東莞市從農業縣走上了現代化城市的快車道,外貿出口額從1996年開始連續多年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3位。然而不能否認的是,這種以外源帶動為主、以來料加工和勞務消耗為主、以外延擴張為主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擺脫不了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曆史局限。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該市提出了推進發展模式的轉型與創新,以科技進步、人才集聚、結構調整、優化配置、加強管理為突破口,努力創建“現代製造業名城、生態綠城、文化新城。”可以說,該市麵臨的問題正是我國城市發展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東莞的轉型之路就是我國社會和諧發展的有益探索 4。

生態觀念,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在人類曆史發展進程中,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經曆了4個不同的發展階段:依存、開發、掠奪、和諧。由於各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程度不同,人們對自然的認識不同,在處理與自然的關係時所采取的態度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