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教訓(1 / 1)

qG�}<�江南作為經濟雄起之地,過去是因為南方河流多,便於貨物運輸和商品流通。當然,明朝江南經濟的一枝獨秀,又絕不僅僅隻是自然因素造成的,更多地與經濟政策有關。但同時也應當指出,最終導致明朝滅亡的原因,又正是江南經濟高度繁榮後麵對經濟危機時所造成的對策失誤。

原來,江南本是魚米之鄉,可是到了明朝時卻基本上不種糧食,而是從事獲利更大的國際貿易和國內商品流通了。當時江南盛產的精美棉製品和絲織品在國際市場上非常走俏,並且獲利頗豐,所以大批農田從此就種上了棉花和桑樹等經濟作物。數據表明,當時整個江南地區的水稻種植麵積不到3\/10,少數地區甚至還不到1\/10。不但如此,就連其他糧食產量低的地區如廣東、福建、陝西、江西等地,也都在大麵積地種植甘蔗、煙草、水果等經濟作物。可怕的是,明朝政府也覺得這樣蠻好,人民富裕了,政府的GDP總量也上去了;可是沒想到,沒地種糧了,危機還遠嗎?!

從明朝的發展史可以看到,明朝初期時輕徭薄賦,即使到了最後實行一條鞭法也是為了減輕人民負擔,可是最後卻又新增了“三餉”。其實,這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也是具有某種規律性的,那就是賦稅在降到一定程度之後會有所反彈,這就是明朝思想家黃宗羲總結出來的“積累莫返之害”(黃宗羲定律)——每次稅費改革之後,由於當時社會政治環境的製約,人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後會漲到比過去更高的水平。

而在這一規律後麵,雖說利用皇權對地方敲詐勒索貢品的歲辦、采辦曆代都有,但明朝尤其突出,這也是政策或政治不清明造成的問題——凡是皇帝想要的,都有宦官早就給他們想好了,並投其所好、提前四出搜刮,而且名目繁多,這就給江南人民帶來了禍害以及對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十分嚴重的破壞。我們今天在為本地出產過給朝廷進貢的“貢品”而感到自豪時,又有誰想到這些都是過去祖祖輩輩的血和淚?

從數據看,明朝地方織造局宦官收取的礦監稅幾年間的總額約有400萬兩白銀,相當於當時全國一年的財政收入;可是最終繳給國庫的卻隻有1\/10,其餘9\/10都進了他們的私人腰包,“私充囊橐十得八九”![1]就連從國庫中取出火炮來運往前線,也竟然必須向守門太監行賄,否則就取不出來。腐敗至此,這樣的朝代不加速滅亡行嗎?!

明朝中後期即15世紀40年代至17世紀20年代,大體上是明英宗正統年間至明神宗萬曆年末,當時明朝的全盛時期已過,政治上官僚勢力抬頭、法製建設鬆弛、貪汙腐敗成風,封建貴族地主瘋狂兼並土地,各種莊田大肆擴張,流離失所的農民隻好奮起反抗,政治危機不斷加深。這時候再加上北方韃靼、瓦刺的崛起,屢屢破關南下劫掠,東南沿海又有倭寇不斷登陸騷擾,統治階級開始內外交困、自顧不暇。

接下來,萬曆初年張居正的一條鞭法改革,雖然暫時緩解了明朝中期的社會危機,但根本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因為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手工業者開始分化,大多數人不得不依靠出賣勞力來維持生活了。並且當時都是按日領取工資,一天沒活幹全家就得餓肚子。到崇禎時,社會矛盾已極端尖銳。當時北方天災不斷,莊稼顆粒無收,已經出現了人吃人現象。農民起義風起雲湧,軍隊又在發不出軍餉而發生嘩變;這時候政府反而大幅度增加稅收,在原來遼餉的基礎上增加了練餉和剿餉(合稱三餉),終於官逼民反。1644年,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起義推翻了明朝的封建統治,從此中國進入清朝。

[1]《明臣奏議》卷33。轉引自王春瑜所著《明代宦官》,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