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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上心頭便理智易失,人一旦失去理智,又談何帶兵作戰得勝而歸?
我們在工作中,難免遇到動氣之事,而有時,我們適當地發發威,也確實能夠顯示出管理者的威嚴和權勢,對下屬形成一種威懾。應該說,對那種“吃硬不吃軟”的員工,適時發火施威,常常勝於苦口婆心和千言萬語。
其實上下級之間的感情交流就是這樣,不怕波浪起伏,最忌平淡無味。數天的陰雨連綿,反倒能襯托出雨過天晴、大地如洗的美好。老練的管理者在這個問題上,既敢於發火震怒,又有善後的本領;既能狂風暴雨,又能陽光明媚。當然,盡管發火施威有緣由,畢竟發火會傷人,甚至會壞事,我們對此還是謹慎為好。
這裏有一個管理故事,還是關於鬆下先生的,我們應該能從中受到些許啟發:
後藤清一曾在鬆下公司任職,某一次,因為一個小的錯誤,他惹惱了鬆下先生。當他進入鬆下的辦公室時,隻見鬆下氣急敗壞地拿起一支火鉗死命往桌子上拍擊,然後,對後藤大發雷霆。後藤正欲悻悻離去,鬆下說道:“等等,剛才因我太生氣了,不小心將這火鉗弄彎了,所以麻煩你費點力,幫我弄直好嗎?”
後藤無奈,隻好拿起火鉗拚命敲打,而他的心情也隨著這敲打聲逐漸歸於平穩。當他把敲直的火鉗交給鬆下時,鬆下看了看說道:“嗯,比原來的還好,你的手真巧!”然後高興地笑了。
責罵之後,反以題外話來稱讚對方,這是鬆下用人的高明之處。然而,更為精彩的還在後頭呢!後藤走後,鬆下悄悄地給後藤的妻子撥通了電話,對她說:“今天你先生回家,臉色一定很難看,請你好好地照顧他!”
本來,後藤在挨了鬆下一頓臭罵之後,決定辭職不幹了,但鬆下的做法,反使後藤佩服得五體投地,決心繼續幹下去,而且要幹得更好。
管理者適度發火,這是需要的,特別是涉及原則問題或在公開場合碰了釘子時,或對有過錯者幫助教育無效時,必須以發火壓住對方。況且,我們確實是在為他們著想,相信隻要是個有心人,他們是能夠明白、理解的。不過話雖如此,但我們在發火時也要有所注意:
一、發火不宜把話說過頭,不能把事做絕,而要注意留下感情補償的餘地。我們作為管理者,話語出口一言九鼎,在大庭廣眾之下,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而一旦把話說過頭,則事後騎虎難下,難以收場。所以,發火不應當眾揭短,傷人之心,導致事後費許多力也難挽回。
二、發火宜虛實相間。對頑固不化的人,不妨對他大動肝火,這既能防止和製止其錯誤行為,也能顯示出我們的威懾力量。但對有些人則不宜真動肝火,而應以半開玩笑、半認真或半俏皮、半訓誡的方式去進行,虛中有實、語意雙關,使對方既不能翻臉又不敢輕視,內心往往有所顧忌——假如上司認真起來怎麼辦?
三、發火時要注意樹立一種被人理解的“熱心”形象,要大事認真,小事隨和,輕易不發火,發火就叫人服氣、“拿住人”,時間長了,我們才能在員工中樹立起令人敬畏的形象。日常觀察可見,令人服氣的發火總是和熱誠的關心幫助聯係在一起的,我們應在員工中形成“自己雖然脾氣不好但心腸熱”的形象,從而使發火得到人們的理解和讚同。
總的來說,我們發火的目的之一是顯示威信,但顯威歸顯威,我們一定要注意發火的程度。要知道,但凡發火總是會傷人的,隻是有輕有重程度不同而已。這就要求我們對不同的下屬要把握好度,發火傷人之後更要及時善後,以防施威未成反招下屬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