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別人活,隻為自己活(1 / 1)

著名暢銷書作家泰德曾經寫過一本書《為自己活著》,一經出版後立刻造成轟動,迄今創下銷售70餘版的紀錄。

泰德在書中闡釋一種自由主義的思想,鼓勵每個人不需跟從世俗標準隨波逐流,而是應該依自己的方式去選擇有價值的人生,使自己活得快樂,活得自由。你活得快樂嗎?自由嗎?讀這本書的人都覺得“心有戚戚焉”,因為他們的心事被看穿,他們發現自己這輩子為了父母而活、為了配偶而活、為了子女而活、為了房屋貸款而活、為了取悅老板而活、為了身份地位而活……總之,有各種“為別人活”的理由,卻始終沒有為“自己”好好活過。

為了別人而活,經常使人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他們過著不快樂的生活,做著不合誌趣的事,即使是他們當中不乏外表看起來功成名就的人,但他們心中仍有一種想“衝破現狀”的欲望。

你是不是會有這樣的感受?雖然職位愈爬愈高,薪水也日益上漲,但這並不是你想過的生活,縱使人人羨慕你,但其實這些表象隻不過是生活無趣的“安慰品”罷了,你心裏想的很可能隻是散散步、種種花、飼養動物、看幾本好書、和好友把酒言歡這些再簡單不過的事情而已。

歇爾女士是美國有名的心理專家,同時也是《熱情過活》的作者。歇爾經常受邀為企業做生意谘詢,她觀察到,盡管很多人生意發展得很快,卻愈來愈失落,因為這些人未找到正確的生活軌道,所以常常會感到焦躁不安。歇爾比喻:“這就好像是在高速公路上往錯誤的方向加速前進,但又不見回轉道。”

歇爾同時發現,很多人都犯了相同的錯誤:誤以為“能力”等於“快樂”。但是,一人“能”做的事,並不一定就是他“想”做的事。例如,一個“能”賺200萬元年薪的人,他“想”做的也許隻是陪心愛的小女兒遊戲。

美國人曾經做過一個調查,得出的結果出乎意料,竟然有高達98%的人工作不快樂,而他們之所以繼續待在原來的位置,並非完全是受製於經濟因素,而是不知道自己還“想”做些什麼。即使他們“想”為自己活,卻找不到“著力點”。

要找出自己真正想過的生活,其實並非難事,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從你的興趣尋找線索。你可以問自己幾個問題:在過去的經驗裏,有哪些令你振奮的嗜好?比如說,維持基本的物質需求無虞,你會把剩餘的時間、精力用在哪裏?

你是不是花了太多的力氣去追逐身外之物,或者為了滿足別人,而把自己內心的真愛丟棄不顧?人要活給自己看,就要去做自己喜歡的事。窮畢生之力做自己不喜歡的事,談何“為自己活”?不為自己而活,人生又有什麼意義可言?

人們要活出真正的自我,正如有一位詩人曾說:“要愛自己,隻有時時刻刻凝視著真實的自己。”然而,當代人在看自己時卻模糊不清,原因是離真實的自我越來越遠。如果你能每天花幾秒鍾仔細看看自己的眼睛,你將發現真實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