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與武元衡生前在政見上曾有分歧,特別是在對待“永貞革新”黨人的問題上對武元衡有看法。他的好友劉禹錫,就是剛被朝廷召回僅三個月又在武元衡的排斥下外放荒州遠郡的。然而這時白004居易首先想到的是:堂堂一朝宰相,竟然在上朝的路上被賊人殘忍第一

章地殺害了,這是有史以來從未發生過的事,簡直是朝廷的奇恥大辱。

驚天

此案不破,何以維護王權的尊嚴;凶手不抓,朝廷哪裏還有威信?聯血案

想到剛才百官在聽聞武、裴遇刺後的“第一反應”,他不禁義憤填膺、後的

奇怒火滿腔。雖然自己現任官職不便對朝政多發表意見,但想到現今冤朝廷發生了這麼大的“非常”事件,就是一般老百姓都不能沉默,更何況自己位列朝班,豈能無動於衷?於是他毅然決定上書憲宗皇帝,主張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緝拿凶手,以雪國恥,以肅法紀,把賊人的囂張氣焰堅決打壓下去。

武元衡是天將亮時身亡的,白居易的奏章在當天中午就已呈送到憲宗手中。他是朝官中第一個站出來對這起刺殺事件做出正麵反應的人。兩天之內,全長安城的人都知道了白居易率先奏議這件事。

白居易的奏章符合憲宗強固王權、中興唐室的心誌,是對憲宗堅定的平叛主張的實際支持。

六月三日的刺殺事件發生後,當時有不少朝臣確實如李師道門客預計的那樣,非常害怕,主和派甚至叫囂要罷免裴度的官職,以穩住王承宗、李師道,實現罷兵息戰。憲宗痛斥這種言論,更加信任和器重裴度,於六月二十五日擢升裴度為宰相,讓他全權負責指揮平定淮西戰事。六月八日,憲宗下詔,命令京師內外搜查緝拿凶犯。凡捉到殺手的,賞錢一萬緡,賜給五品官位;膽敢藏匿殺手的,誅殺全族。於是長安城內進行了大搜查,連公卿家的夾牆、小閣樓都不放過。六月十日,成德軍進奏院(成德軍,即成德節度使指揮的軍隊。進奏院,相當於今駐京辦事處)張晏等人被控有涉案嫌疑,經審訊,他們承認受節度使王承宗指派,參與了六月三日的暗殺行動。根據憲宗詔命,張晏等人於二十八日被執行腰斬。八月,李師道派刺客殺害武元衡的罪行亦被偵破,隻是由於憲宗當時正全力討伐吳元濟,又005剛與王承宗破裂,沒有餘暇顧及處治他。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江

州七月,憲宗在平定淮西和解決王承宗的問題後即發兵討伐李師道,司

馬白李氏父子於次年二月被斬首。

居易按說,白居易在這次非常事件中表現出的公忠體國、急朝廷之所急的耿耿忠心,理應受到肯定和獎勵。可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由此招來了禍患。隨著京城內事態的逐漸平定,朝廷裏突然冒出了一股汙蔑、中傷和陷害白居易的惡浪。一些在謀殺案發生時嚇得有如縮頭烏龜的人,現在一個個爭相跳了出來,大言不慚地指責白居易。

有的說,宰相被害、禦史中丞被刺,這是國家之大不幸,尚書省的左右丞和六部侍郎、門下省的給事中和中書省的中書舍人(類今中央立法機構的辦公廳負責人,階正五品上,掌起草詔令、侍從、宣旨、慰勞、接納上奏文表等事)以及諫官、禦史等重臣、職事官都還未來得及奏論,白居易作為太子左讚善大夫卻搶先第一個上書言奏,難道他的憂國之心反倒超過大家嗎?有的說,白居易身為東宮官,按廷製不應過問朝政。可他為了出風頭,邀功取寵,置朝廷規矩於不顧,放肆妄為,簡直是一個狂人,不配在朝為官。

尤其惡毒的是,過去一直對白居易心懷不滿的人趁機編造謠言,誹謗居易對母親不孝。他們煞有介事地說:由於白居易對母親照顧不周,致使其母看花時墜井而死。母親死後,他在服喪期間還作《賞花》、《新井》詩,“甚傷名教,不宜置彼周行”。(《舊唐書·白居易傳》,“周行”,指仕宦的行列、官位)誹謗者這番話的目的很清楚,就是借由白居易“忤逆不孝”,嚴重違背了以對君主之忠和以對父母之孝為核心的封建禮教,提出不能將他再置於官員行列。有的說,像白居易這樣有虧人子之道的人,根本不配陪伴太子,必須逐出東宮。當時,宦官對白居易早已懷恨在心,宰相張弘靖、韋貫之也不滿居易“出位言事”。於是一時間,白居易成了眾矢之的,許多人紛紛主張對006他予以貶逐。第一

章元和十年八月上旬,在宦官的示意下,由張弘靖、韋貫之出麵,驚

天將白居易“奏貶為江表刺史”(《舊唐書·白居易傳》。江表:古地區名,血案

長江以南地。從中原人看來,地在長江之外,故稱“江表”。刺史:唐官後的

奇名,州長官,相當於現設區市行政主官。“江表刺史”即長江以南某州冤刺史———筆者注),憲宗準奏。詔書發出後,中書舍人王涯又參奏一本,言依據“居易所犯狀跡,不宜治郡”。意思是說,根據白居易的“犯罪事實”,不適合擔任治理州郡的主官。憲宗聽後又準奏,追回原詔書,將白居易再貶為江州司馬(江州,唐州名,屬江南西道。州治潯陽縣,今江西省九江市城區。司馬,州刺史屬官,位在同為屬官的別駕、長史之下,是一個徒有虛名而無實權的閑職)。

就這樣,白居易背著“越職言事”和“甚傷名教”的罪名,負著天大的冤屈,被趕出了東宮,趕出了朝廷,趕出了京都,貶逐到了二千九百裏外的江州。

接到第一道詔命,白居易有如五雷轟頂,簡直無法支撐自己的身體。他沒有想到自己的一片忠心、滿腔熱血,竟會招致如此下場;沒有想到政敵們對自己的算計會如此卑鄙、齷齪;沒有想到宰相們,特別是一向對自己友善的宰相韋貫之也不理解自己;更沒有想到他非常敬仰的憲宗皇帝會聽信讒言,忠奸不辨,批準同意將自己貶逐。

接到第二道詔命,白居易怒不可遏,心如刀絞。他與王涯既是“老鄉”(祖籍均稱為太原),又曾為翰林院同事,特別是七年前(元和三年,公元808年)當王涯在政治上遭厄運時,他不顧可能斷送自己政治前途的危險,冒死在憲宗麵前為之辯護。如今自己蒙受不白之冤,王涯不僅不秉公直言,反而以怨報德,落井下石,這是他怎麼也料想不到的。

王涯言根據“居易所犯狀跡,不宜治郡”的奏狀,用心十分狠毒。

007一是手法上先肯定虛構的論據,將強加在白居易身上的“罪狀”認定江

州為事實,然後以這種虛假的依據為前提,推斷出白居易“不宜治郡”司

馬白的結論,從而使憲宗無法不接受他進一步加害白居易的奏論;二是居

易時機上選擇在白居易已貶“江表刺史”以後,目的就是要使白居易遭到更沉重的打擊,從此一蹶不振,不可能再得到重用,更不可能回朝為官。

白居易的政敵們精心炮製並死咬不放的兩條“罪名”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先看所謂“越職言事”。根據《唐律疏議》,東宮官先於諫官言事並不構成罪名。一是《唐律疏議》中根本找不到這樣的專門名例和律條;二是《唐律疏議》卷第十《職製中》中雖有“不應言上而言上及不由所管而越言上”條,但白居易請急捕賊以雪國恥的奏論與此罪亦掛不上鉤。

“疏議”對該條解釋道:“不應言上者,依律、令及格、式,不遣言上而輒言上;及不由所管而越言上者,假謂州管縣,都督管州,州、縣事須上省,皆須先申所管州、府,不申而越言上者……各杖六十。”所謂“不應言上者”,是指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製度,沒有要求你向皇上進諫卻進諫了的。所謂“不由所管而越言上者”,譬如說州管縣,都督管州,州、縣的事如需報告朝廷的,都須事先向所管的州、府彙報說明。不事先申報而越級直接向皇帝進言者,就是“不由所管而越言上者”。對於這類違律的犯罪行為,給予“各杖六十”的刑事處罰。

根據本條“疏議”,白居易既不屬於“不應言上者”———因為沒有一條法律法規明文規定東宮官屬“不遣言上”就不能“言上”的,也不屬於“不由所管而越言上者”———因為這裏講“所管”縣、州、都督府,是指地方行政管理機關的三級建製。白居易的奏狀,是針對朝廷發生的大事所提的建議,且他自己本身又屬朝臣。更何況白居易奏狀008是在朝廷發生了宰相被害、重臣遇刺的非常事件且“合朝震栗,不知第一

章所雲”(白居易《與楊虞卿書》)的緊急情況下提出的,何罪之有?退一驚

天步講,如若朝廷真的認定白居易此舉確實犯有“越職言事”罪,按唐血案

律就應被“杖六十”,那麼為什麼不對其施以杖刑呢?後的

奇白居易對政敵們這種不能自圓其說的伎倆非常氣憤,他後來在冤給姻兄楊虞卿的信中說:作為讚善大夫,自己確實地位卑下,為國家做不了什麼貢獻。但在朝廷發生非常事件的當天,隻有我一人獨自向皇上進呈奏章,講我憂國奉公、忠肝義膽,也是當之無愧!而他們眾口一詞,說我“妄”,說我“狂”,我又豈敢辯誣?如果以此獲罪受貶,不是太可悲了嗎?何況他們最後實際上又不以此為罪名(可能意識到“理由”不充分———筆者注),而是另誣構了一條罪名(即“甚傷名教”)糾彈我,哪裏能夠這樣啊?

再來看所謂“甚傷名教”的罪名。據高彥休《唐闕史》載:白居易母親患“心疾”(即精神病)多年,時好時發。白居易父親逝世後其家境困窘,兄弟又經常旅居在外,母親念子心切,病情越來越嚴重。有一次白居易母親因憂憤發狂,用切葦刀自殺,幸好被人及時救護才未死。白居易對母親非常孝順,“遍訪醫藥”,並以“厚給衣食”的優厚待遇雇請兩名健壯的婢女日夜撫慰看護。元和六年(公元811年,時居易四十歲)四月三日,白母“心疾”突發,由於婢女猝不及防,不幸墜井身亡。當時與白居易為鄰的薛存誠等官員都清楚此事,並為之向裴度作證。

至於《新井》詩,據查證,這首詩為居易任盩厔縣尉時作。白居易始任盩厔尉為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四月,第二年七月即調回長安,任集賢院校理,與白母身亡相隔四年多,與現任太子左讚善大夫職也“官隔三政”(居易任縣尉後升任翰林學士、左拾遺,繼而任翰林學士、京兆府戶曹參軍,再任太子左讚善大夫)。至於《賞花》詩,009《唐闕史》講“樂天長於情,無一春無詠花之什”,到底是哪一首,何年江

州,誣陷者未有具體說明。

司何月所作馬

白他們在白母墜井身亡四年後別有用心地翻出白居易八年前寫居

易的《新井》詩,並把講不出具體寫作時間的所謂《賞花》詩移花接木地聯係在一起,大做文章,目的就是構陷居易犯了有悖於封建禮法人倫的“不孝”之罪。而“不孝”,係唐律“十惡”之一,為大罪。官吏如認定犯有此罪,將“虧損名教,毀裂冠冕”(《唐律疏議》卷第一),不僅要受到行政製裁,還要受到刑事處罰。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白居易以不白之冤遠貶江州,是他政治生涯中受到的最沉重的一次打擊,也是他所經曆的最嚴峻的一次考驗。

為什麼白居易“請急捕賊以雪國恥”的奏狀會觸怒執政者?為什麼白居易的政敵們要一再羅織罪名構陷於他?為什麼白居易竭智盡忠奮力報效的憲宗皇帝竟同意將他一貶再貶?為什麼王涯要以怨報德,落井下石?白居易這次左遷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麼?江州之貶對白居易的思想、創作和人生軌跡究竟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以及究竟是哪些因素造就了白居易極強的政治參與欲和諫臣心態,養成了他剛直狷介、唯義是向、疾惡如仇、寧折不屈的骨鯁之氣,從而導致他在仕途上必然會遭受重挫的悲劇命運?

針對這些千百年來人們一直都在探析的話題,本書將采用“抽絲剝繭”的方法,逐一為讀者解讀。

010第二章家世家風唐代宗大曆七年(公元772年)正月二十日,在鄭州新鄭縣(屬河南道鄭州滎陽郡,即今河南省鄭州市轄之新鄭市)城西東郭裏村(今東郭寺村)白家宅院裏,一個可愛的男嬰降生了。他就是後來被譽為繼杜甫之後我國最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白居易。

白居易誕生時,父親白季庚已四十四歲,在宋州(州治在今河南省商丘市南)任司戶參軍(相當於現在設區市民政局長或分管民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母親陳氏十八歲。祖父白鍠六十七歲,祖母薛氏六十五歲。東郭裏村的白家宅院是白鍠的住所。唐代時新鄭是滎陽郡所管轄的一個縣。白居易少兒時在這裏生活成長,直到十一歲才因戰亂隨家人離開。所以白居易說自己“生長在滎陽”。

根據白氏宗譜,白居易的遠祖是秦將白起。白起死後,秦始皇念其有功,封其子白仲於太原(秦郡名,治所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白氏子孫遂世代定居在太原。北魏初,白起以下二十三世孫白邕為太原太守,白氏在太原成為望族。這就是白居易在詩中多次稱自己是“太原人”、“太原白居易”、“太原一男子”的緣由。

到了白邕以下的五世孫白建,由於對北齊有功,被授五兵尚書(即後來隋唐時稱的兵部尚書),賜田韓城(今陝西渭南市的韓城市),遂從太原遷家到韓城。白建的兒子士通,在唐朝任利州都督(利011州,唐州名,治所在今四川廣元市。都督,唐州府軍事長官名,中唐後江

州其權責為節度使取代)。士通的兒子誌善,做過朝散大夫、尚衣奉禦司

馬白(朝散大夫,唐文散官名,從五品下。尚衣奉禦,唐掌帝王衣服的侍禦居

易官,階從五品上)。誌善的兒子溫(白居易的曾祖父),做過朝請大夫、檢校都官郎中(“掌配役隸、簿錄俘囚,以給衣糧藥療,以理訴競雪冤”的官,見《舊唐書·職官誌》。相當於現在司法部下屬的監獄管理局局長,階從五品上)。由於都官郎中既是京官,又事務繁雜,需常在長安,韓城離京較遠,來往不便,因此白溫又把家從韓城遷到離長安較近的下邽縣(屬華州,縣治在今陝西渭南市渭河以北下吉鎮)。故白居易又常講自己是“下邽人”。

白居易的祖父白鍠,是當時有名的文人。他自幼好學,很會寫文章,尤其工於五言詩,有集十卷,可惜後來失傳。白鍠十七歲的時候,以明經及第,最初擔任鹿邑縣尉(鹿邑,唐縣名,今河南鹿邑縣),後任洛陽縣主簿(洛陽,唐縣名,為河南府治所在地,今河南洛陽市城區)、酸棗縣令(酸棗,唐縣名,今河南延津縣)。由於白鍠治理酸棗縣政績顯著,當時該道(唐行政區劃名,相當於現在的省)節度使令狐章很器重他。在他任職期滿後,令狐章奏請朝廷授其為殿中侍禦史內供奉(唐禦史三院殿院的長官,階從七品上,此為掛虛職,類似現代解決“政治待遇”),賜緋魚袋,擔任滑台節度使參謀(滑台,古城名,唐滑州治所,今河南滑縣東舊滑縣縣城),軍府中重要的事情,多和他商議決定。後來白鍠時常規勸令狐章的過失,令狐章不聽,白鍠便留下一封信,不辭而別。第二年朝廷授白鍠河南府鞏縣令(鞏縣,唐縣名,今河南鄭州市鞏義市)。由於白鍠多年來大都在鄭州和河南府轄的縣為官,看中了鄭州新鄭縣的美麗環境和風土人情,便將家遷到新鄭。朝廷曾三度考察白鍠政績,從鹿邑尉到鞏縣令,白鍠皆以清廉正直、冷靜明理名聞當時。

012白鍠為人敦厚篤實,溫和近人,很少說話,很好相處。但對於關第二

章係到是非邪正的問題,他則分辨得很清楚,而且有操守,絕不輕易轉家

鍠世變自己的立場。白於大曆八年(公元773年)五月三日病逝,享年家風

六十八歲,此時白居易還不到兩歲。白居易雖然沒有親身聆聽祖父的教誨,但長大後從他人口裏得知祖父的為人和詩文成就,間接受到很大影響。

白鍠有五個兒子:長子季庚,襄州別駕(襄州,唐州名,今湖北襄陽市);次子季般,徐州沛縣令(徐州,唐州名,今江蘇徐州市。沛縣,唐縣名,今徐州市沛縣);三子季軫,許州許昌縣令(許州,唐州名,今河南許昌市。許昌縣,唐縣名,治所在今許昌市東許田鎮);四子季寧,河南府參軍(河南府,唐府名,府治在今洛陽市);五子季平,鄉貢進士。

長子白季庚,即白居易的父親,於玄宗天寶末年明經及第。及第後授蕭山縣尉(階從九品上。蕭山縣,唐縣名,今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曆左武衛兵曹參軍(階正八品下)、宋州司戶參軍(階從七品下)。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季庚授徐州彭城縣令(彭城縣,唐縣名,今江蘇徐州市銅山縣)。當時徐州被淄青平盧節度使李正己控製,李正己反叛朝廷,派重兵扼住處於南北交通要衝的徐州埇口(即埇橋),切斷汴河漕運,謀窺江淮,形勢十分嚴峻。第二年(公元781年),李正己去世,其子李納率領軍隊繼續作亂。白季庚勸說徐州刺史李洧盡忠皇室,以徐州及埇口歸唐,擺脫李納。李洧是李正己的堂兄,雖與叛軍李納是叔侄之親,但經白季庚曉以大義,毅然守土報國。李納派強將率精兵兩萬餘圍攻徐州。徐州雖係重鎮但當時無兵防守,白季庚便召集吏民千餘人,與李洧堅守城池,親當矢石,日夜奮戰,達四十二天之久,直至朝廷救兵到,叛軍敗退。

這次能挫敗叛軍圖謀,使朝廷保有徐州一郡七縣及埇口三城,013大唐帝國水運恢複暢通,主要是白季庚的功勞。德宗詔命白季庚從江

州朝散郎(文散官名,階從七品上)破格授任朝散大夫(文散官名,階從司

馬白五品下),自彭城縣令提升為徐州別駕(階從四品下,相當於現在設居

易區市的常務副市長),賜緋魚袋。任職期滿後,德宗又念其前功,加檢校大理少卿(此為榮譽頭銜,加官名稱,階正四品上),依然做徐州別駕,該道團練判官(唐地方武官的佐官),掌管州務。當時頒給他的製書(即皇帝發的委任狀)說:“嚐宰彭城,挈而歸國,舊勳若此,新寵蔑如。或不延厚於忠臣,將何勸於義士?宜崇亞列,再貳徐方。”意思是,白季庚曾在任彭城縣令時奮力抗賊,將徐州保住歸唐,那麼大的功勞,但給的榮譽地位顯得有些淺薄不足道。對這樣的忠臣,如果不加以重視和厚待,今後如何能激勵那些竭盡忠心、信守節義的人呢?應當在現同等職級的基礎上再提高待遇,讓其繼續在徐州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