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四日(星期六)上午十點,愈之邀往文化俱樂部,與葉遐翁會談,並邀建功。葉遐翁在文字工作委員會工作二年有餘,主持整理漢字之一組,熱心甚盛,而會中領導不強,組織不健全,渠頗有不申其意之感,緣愈之與餘皆新被此會聘為委員(建功原為此會委員),故以相語,並談如何可以改善。愈之慰勉之,餘則無甚意見。
午刻,愈之預約之振鐸、儲安平、張明養、邵宗漢四人來,遂共餐。安平將遠遊新疆,即為作餞。兩點半散,餘至社中,與白韜、安亭、萃中、伯簫、芷芬、少甫諸人談社事。皆所謂交換意見而已。
廿五日(星期日)取張中行為餘潤色之小說稿觀之,大部分意見皆可采,即據以改定。就其所指出者而言,多為北方不用之詞彙與說法。近年來餘已多用北方之詞彙與說法,自今日觀二三十年前所作之文,幾不成樣子矣。
廿六日(星期一)上午看雜件,寫回信數封。
下午仍至文化部討論憲草。全部已畢,回頭重看,亦無多可談。因議小組會到此為止,此後如有需討論者,再行召集。
廿七日(星期二)上午看斯氏集譯稿數篇,複鄧寶珊一信。下午到社中,僅文叔來談。
王城為餘之小說提少數意見,酌采而改之。明日即投寄《中國青年》。
廿八日(星期三)上午校《新觀察》送來之餘稿校樣。洪深送來其所擬英譯本《長生殿》導言之提綱。今年我國文學界將紀念洪昉思,故以《長生殿》譯為英文。洪之導言提綱太繁富,恐於外國讀者不甚相宜,即以此意函告之。
傍晚至萃華樓。財經出版社開首次董事會,故宴客。
廿九日(星期四)晨看雜件。看燦然為餘所起在財經出版社成立大會上之講話稿,此稿已由洛峰、克寒修改過。
作家協會交來餘在兒童文學座談會上講話之記錄稿。此事餘最怕,看一回實際上等於重作一文。然彼既送來,隻得勉為之,迄於放工僅改其半,三紙而已。
三十日(星期五)上午開署務會議,討論外文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之工作與今年之方針任務。兩社之出版物皆未能摸清讀者之需要。發行方麵皆有問題,而問題不相同。討論畢,克寒報告與科學院會商改龍門書局為公私合營,組成科學出版社之情形。議定先與科學院各推出數人,作籌備工作。
兩點,赴財經出版社之成立大會。餘代表出版總署講話。諸人報告、演說畢,有餘興節目。六點散。高等教育出版社亦以今日成立。於是商務、中華兩家俱為國家資本主義之企業矣。
五月〔略去二天〕
二日(星期日)十點半,愈之、燦然來電話,約共往訪叔湘,談語文書籍之出版事,即允與偕往。至叔湘所,複邀莘田,往中山公園。坐憩於河旁石凳上閑談。遇振鐸父子。即共至國際俱樂部午餐,談及辭書、語文書、古籍之出版工作,頗有味。
三日(星期一)晨間改畢講話之記錄稿,送回作家協會。
葉籟士來談簡筆字問題,渠亦以為文字改革委員會之方案行不大通。葉近兼任宣傳部事,專管語言文字方麵,又兼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事,與叔湘同為副所長。葉去,看斯氏集譯稿一篇。
下午到社,知黎明以昨日去世。今日十數人往視其殯,即付火化。其夫人有神經病,如何處理尚待商量。芷芬來囑改一文稿。與文叔、安亭、白韜、伯簫共談,至六點半而後出。
到家,伯祥在候餘,遂共飲。伯祥在文學研究所之工作為選注《史記》,以已成之稿交餘看,囑提意見雲。
四日(星期二)上午看伯祥所注《孫子吳起傳》一篇。伯祥作注,周密妥帖無問題,而用語多近文言,恐不為一般讀者所曉。向嚐與言之,今觀斯注,確有此感,提意見若幹條歸之。
又看斯氏集譯稿數篇。
五日(星期三)晨間續看斯氏集譯稿。
十點,偕叔湘至政務院,應齊燕銘約晤。緣法律、語文顧問將增加人員,為兩小組,佐召集人討論會工作,整理憲草。餘與叔湘提出鍾敬文、馮至二人,再加通俄文之一人,五人為語文小組。據知憲草期於月底完稿,中下旬恐須加力工作也。談一小時而散,餘仍返署,看譯稿。
下午三點到文化部,討論憲草之小組拍全體照為紀念。今日到者特多,有三十餘人。從未出席之丁西林、老舍、程硯秋、齊白石皆至。
六日(星期四)九點偕叔湘至紫光閣,參加十七組召集人討論憲草之第一次會。先就全部結構討論。各組所提意見中頗有主張更動次第、增加內容者。今日會中多數主悉仍原文,不為改變。次討論《序言》之結構,結果亦複如是。此一會議之性質係幫助起草委員會工作,究竟如何決定,自當定之於起草委員會。語文小組定為餘與叔湘、敬文、馮至、尊棋、椿芳六人,定明日開會,先就《序言》之文字研磨,備後日召集人第二次會中隨時提供大家考慮。午餐畢到署。
兩點半開署務會議,討論外文出版社蘇聯專家工作之報告。我國請蘇聯專家頗多,而各機關有不重視此事者,以為徒供顧問,不存向彼學習之誠意。周總理察此情形,謂急宜改善,否則影響我之建設。於是各機關皆就此事為檢查。在我署係統中,僅外文出版社有專家五人。檢查結果雖無大謬,亦頗有未妥處,遂定今後改進之方。其次討論報紙減價問題。全國性之報紙可減,地方報紙極應減價以利推廣,而事實上不能減。討論無結果,再作調查研究,然後再論。
七日(星期五)上午寫信,看文件。愈之來談憲草,謂將於公民之自由條提出修改意見。
下午兩點半,在我署開語文小組之討論會,劉尊棋未到。看各方提出之意見,視其可采者摘出之。三個半小時,僅畢《序言》之三段文字而已,可謂遲緩之至。
八日(星期六)九時仍至紫光閣。恐未能於十餘日內將憲草討論完畢,商定增加時間,每星期一、三、五上下午俱開會。今日以四小時討論《序言》部分,亦僅至第三段而已。第三段原文第一句通過第一個憲法後,下半句為“作為全國人民和一切國家機關必須遵守的根本法”。多數人謂其無力。餘嫌“作為”殊不恰當。後乃漸趨於在通過第一個憲法之處圈斷,改“作為”為“這個憲法是”。錢端升主張將此句移在第三段末了,大家均讚賞。於是第三段共四句,後三句皆以“這個憲法”發端,莊重而勁健有力,意義亦周至。
飯罷到署已兩點。教育部來電話,董純才欲來看餘,餘乃往訪董。渠所談為人事安排。謂我社以戴白韜、辛安亭、吳伯簫三人為副社長,萃中不複為副社長。至於副總編輯,則戴、辛、吳三人而外,又有萃中、薰宇、文叔及鞏紹英四人。餘謂悉可同意,無他意見。至社中與安亭、文叔談少頃而歸。
九日(星期日)八點至勞動文化宮,我署直屬十個單位假其處舉行春季球類比賽大會。參加籃球、排球、乒乓球比賽者四百餘人。球員舉旗列隊入場如儀,餘與戈茅均略致數語,於是開始賽籃球。看半時許,偕彬然至中山公園。文叔、薰宇、伏園、壽白、伯祥已先在,茗坐閑談。遇熟人有元善、邵老、陳調甫、平伯、李儒勉諸人。牡丹將殘,芍藥尚未開。十二點歸。
十日(星期一)上下午俱至紫光閣。上午討論完《序言》之後三段,下午討論完《總綱》之六條。尚有未盡妥盡帖之處,除由法律、語言兩小組研究外,複由民族事務委員會邀集若幹人商量,緣牽涉少數民族問題之事項至多也。晚飯罷回家,甚感疲憊矣。
十一日(星期二)九點至文化俱樂部,語文小組五人集會,就前兩次召集人討論商定之《序言》及《總綱》六條,再加研磨。亦頗有修改意見,往往提出兩種方案,供會眾選擇。
即在文化俱樂部午餐,然後到署。看斯氏集譯稿。三點半,戈茅、天行、牛平青、伏園、彬然來我室,討論幹部語文補習班之事。議定於本星期六開學,先由彬然任教。伏園將回南方一行,餘則以憲草事忙,且俟下月任課耳。
十二日(星期三)九時仍至紫光閣,討論《總綱》之條文。下午因與會者多數人有其他集會,改於五點開始,至於六點四十分,《總綱》部分討論畢,宣布進晚餐後再開會。
餘因老舍之約,即趨其寓所,餘心清、洪深、振鐸、曹禺、白塵、沙汀諸人先在。酒係餘所攜,大家稱賞,飲約十斤。老舍夫婦治花木頗稱能手,庭中品種至多,皆修潔壯健。散歸已將十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