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適於寫兒童文學的人(1 / 1)

我想,寫東西總是準備給人家看的,除了日記和寫在小本子上的各式各樣的摘記。寫東西登在報刊上,不用說,那一定是準備給人家看的了。

我想,既是準備給人家看,就得在動筆之前問問自己,想想人家。怎麼問問自己呢?——我這要寫的東西值得給人家看嗎?我把這要寫的東西想清楚了嗎?我把先怎麼寫後怎麼寫安排好了嗎?我這樣安排能叫人家充分領會我的意思,不至於引起誤會嗎?就說這幾點,不多說了。怎麼想想人家呢?——看我的東西的是什麼樣的人?年紀多大?生活環境怎樣?教育程度怎樣?工作情況怎樣?什麼是他們需要知道的又是我能夠給他們寫的?就說這幾點,不多說了。

我想,凡是跟別人相關的事,能夠知己知彼總有好處,要不然難免做不好。而寫東西給人家看正是跟別人相關的事。

我想,寫兒童文學也是寫東西給人家看,因而前邊說的問問自己,想想人家,對於寫兒童文學全都適用。問得清楚了,想得具體了,寫成的東西總不至於差到哪兒,也許竟是成功之作。前邊說的是動筆之前,現在說完篇之後。完了篇就交出去嗎?就寄到報社或是雜誌社去嗎?如果十拿九穩,確實知道我這篇東西寫得不錯,當然就交出去,讓它早點兒跟讀者見麵。這就要仔細想一想,什麼叫寫得不錯?我跟讀者不碰頭,不見麵。我寫這篇東西,讀者看這篇東西,光憑登在報刊上的這篇東西,我的心跟讀者的心才碰頭,才見麵。這就可以回答什麼叫寫得不錯的問題了。總得做到我寫的正是我要告訴讀者的,讀者得到的正是我要寫的,這才夠得上說寫得不錯吧。假如這樣,借用工業建設方麵的話來說,叫做“一次成功”。但是,據多數人的經驗,寫東西一次成功的例子並不多。除非完了篇硬是不再看,你再看它一兩遍,總會看出這樣那樣的毛病,對於向讀者“交心”有些妨礙。這就不能馬上交出去了,還得重新想想,仔細改改,或者請朋友看看,商量商量,直到自己或者朋友再找不出什麼毛病了,然後交出去。認真的作者都是這樣做的。

寫成了東西自己改,或是別人給我提修改意見,是怎麼一回事呢?無非以下這些事:沒寫正確的,把它改得正確。沒寫明白的,把它改得明白。多寫的,把它去掉。少寫的,把它補上。這樣寫見得語氣不順,就換一種語氣。寫上這個詞兒見得不夠貼切,就換一個詞兒。諸如此類。這好像有點兒麻煩,但是隻要想到我跟讀者心連心就隻靠寫下來的這篇東西,自然不會嫌它麻煩了。何況什麼事情隻要養成了習慣,隨它多麻煩也會變得稀鬆平常,並不麻煩。而完篇之後多看看,再改改,正是寫東西準備給人家看的人非養成不可的習慣。那麼,寫兒童文學的人也得養成這種習慣。

我隻就一般寫東西說了些話,動筆之前怎樣,完篇之後怎樣,也來參加兒童文學筆談會,感到很抱歉。我雖然曾經寫過一些兒童文學,實在說不出什麼經驗之談。沒有經驗就不勉強說,請同誌們鑒諒我的老實。

我祝願寫稿的編輯的諸位同誌思想解放,精神奮發,為繁榮兒童文學而共同努力。

1978年2月19日作,刊上海《少年文藝》5月號,署名葉聖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