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語文教學談叢(3 / 3)

各地有特殊的曆史、地理、習俗等等,總而言之,可包括叫做人事。人事是兒童所樂知的,也是兒童所必須知道的,關係這個,各地往往有諧韻的歌曲,演唱的戲劇;歌詠之餘,實長民誌。教師如獲得這等東西,就當視為至寶,取為教材。即使沒有,也當酌量創作,以饗兒童。——我欲附帶說一句:教師應當能創作的,或者唯教師的精神,才是兒童適宜的糧食;倘若自己不敢創作,而唯賴編輯先生信手揮來的作品以臨事,乃是教師的奇恥。這又是一條來源。

教材也許可以從兒童自身得到。兒童生活裏麵,恒有大感興味,永記不忘的。這等事件,在他們的腦際便是豐妙的情思;出於他們的口,便是有味的一段語言。更令筆之於書,使他們多一種玩索的方法和機會,豈不成為最適切的教材?譬如共同種菜,一切經過的,他們都非常地感有興味,則令他們自記種菜之事,即令自讀,便是最好的教材。這又是一條來源。

總之,教材或由搜集,或由創作,俱當相度機會,待兒童需要而後與。所以要說定搜集或創作的範圍,是不可能的事。準此理論,可知現成教科書決非完全切用之本。切用的教材應非整本。今年的二年生與明年的二年生,未必講同樣的教材,如其他們的境遇不同,生活互異。

更有一事,應在此節說明。就是:倘若學校裏境遇完好,即兒童求知之欲很易引起;在國文教授方麵說,便是讀書之欲必盛。這正是國文教授裏一種重要目的——養成讀書習慣,而一般教師常是忽視或遺忘的。科內教材既以含有文學趣味為標準,即日常生活的必需知識之獲得,當然更有賴於以外的書籍。此等書籍,但須泛覽,不必精讀。然而足以補充,可為參考,功用很大。又從分量講,科內教材有定量,雖足使兒童感興味,尚不能厭足。唯有取興味相類的書籍供給兒童,使他們有取之不盡的樂趣。如此,國文教授的收效必更大。本這兩個意思,於是搜集教材以外的書籍也成為重要的事項。我以為在現今時代,關於補充用、參考用的書籍,隻有教師們努力創作。坊間原堆著滿架的書,但大部是非兒童本位、非語體文的,因此難得采用。關於厭欲的讀物,則有舊小說、譯本童話等,隻須合乎標準,便不妨取以供需。但因為數不多,仍急待有創作品出世。

五、國文教授之方法

往昔所謂教授法,殆可謂全屬階段之研究。教授倘拘拘於階段,將整個的事件判析為零星死物,很有弊害。並且不論何種教材,必使經過同程度的階段,豈是可通之理?但階段的區分,並非全屬不必要。倘能相機活用,務求保存所教授的為整個的事件,則舊時階段之節目,正不妨應用,或且更生新義。以下略述教授法的大旨;因為階段非重要的全部,所以不複分述,但說可以達到國文教授的目的之方法。

前文言教師當為兒童特設境遇,目的在使其自生需要,不待教師授與。設備簡陋的學校,什麼東西都沒有,即比不良家庭,亦覺幹枯百倍。兒童處這等境遇裏,聰明閉塞,心無所注。然而先生所授的書本,偏要天天相親。試想,就是書本裏滿盛著有味的故事,好玩的花鳥,在兒童有什麼趣味?所以授與書本之先,必定要有可以引起需求這書本的境遇。有了聽故事的習慣,玩花鳥的嗜好,自然想尋求故事,記述花鳥。這個當兒,教師與以相當的書本,最是自然湊拍的事。兒童止覺滿足,並不覺我是學習功課。然而功效卻比由教師特授的為大。在初學年兒童,才習文字,尤當純用直觀教授。從前授課,也曾有直觀教授的方法,教師特取一事物,提示學生,然後教以書篇。這也似是而實非。事物出於提出,可知不與周境相和,而必突入兒童意境。雖然也能引起需求,若論動機,已屬被動。倘若境遇裏麵已足引起需求,則不必提示,便達目的。譬如兒童早從園庭裏審知鳥的一切,教授“鳥”字便算不得一回事。可見要行直觀教授,首須設備的周密。所以學校裏宜有會場、農園、工室、博物室、圖書室等等設備;而教師也是兒童境遇裏一要件,切不可遠遠隔離,授課時才相見。果能設備這等完備的境遇,當然不僅國文教授獨享其利。可是要國文教授成功,非有這等境遇不可。國文教授並非是限於教室以內的教科啊!

既然引起兒童的需求,則此後的事,如觀察、試驗、批判、欣賞等,可以全歸兒童,教師偶或幫助而已。經過這許多功夫,結果便是心靈的發展。這心靈的發展便是國文教授的重要目的。倘若並沒有教師所預備的教材,兒童所懷的也就是這些教材;所以他們誦讀之際,仿佛就是自己發抒情思。這多麼快活呀!根據這層意思,則誦讀的練習,不僅要在理解以後,更要采用表演的方法。我嚐聽小學生讀國語教科書,一頓一歇,首尾莫定,竟不辨是什麼話。又聞教師說,語體文不能讀。這都錯了,聲音足以表情思,便叫做讀。不能讀語體文的學生和嫌語體文不能讀的教師,他們都將情思和聲音分離了。所以學童讀書,須使完全理解內容,更須注意其音節,使聲音恰與內容一致。如表演故事,兒童處個中人的地位說話,情思與聲音易於一致,既多興趣,複收練習之效。其他若演講、談話、辯論,都是練思且練習達思的方法,均須常用。國文教授並非是限於書本以內的教科啊!

兒童既有說話的練習,進於寫作,實是自然聯絡的事,並不煩難。因為寫作的本質是情思,本質的符號是許多聲音,由本質化為符號,須遵社會的律令,差一點人家便不懂。練習語言的重要意義,實在模仿這社會的律令。律令既明,以下不過寫錄這些聲音出來的功夫罷了。昔人往往說,古文的通不通竟難明其理;熟讀書篇,一旦豁然,誰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緣故。這個疑問正可以說明我義。古文是古人的語言,別有一種律令;熟讀古文,猶如練習說話,在模仿其律令;律令學成,寫古文自然通順了。

命題作文,人人知道不對。我以為定期作文,也不很自然。果真兒童心靈充分發展,則隨時有豐妙的情思,便隨時可以作文。即如閱覽書籍,筆記所得,也是一種作文的練習。總之,簡單幹枯的生活裏,一切不能著手,趣味的生活裏,才可找到一切的泉源。

以上標稱方法,但仍不外乎議論。實因我國教育太過幼稚,顧及一端,便牽動全體。前提之前更有前提,所以不得不為統合的議論,以求全體的改善,前提的確定。本篇絕無深義,語又蕪雜,是我的慚愧!

刊《教育雜誌》14卷1號(1922年1月20日),署名葉紹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