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者筵西拜受觶,賓東麵答拜。筵西拜,南麵拜也。賓還答拜於西序之位。東麵者,明成人與為禮,異於答主人。
[疏]“冠者”至“答拜”。注“筵西”至“主人”。釋曰:雲“筵西拜,南麵拜也”者,上雲冠者筵西南麵,知受觶拜還南麵也。知賓東麵在西序者,以上文與主人相對,本位於西序也。
雲“東麵者,明成人與為禮,異於答主人”者,案《鄉飲酒》、《鄉射》,賓於西階北麵答主人拜,今此於西序東麵拜,故雲異於答主人。又《昏禮》禮賓、《聘禮》禮賓皆雲“拜送”,此雲“答拜”,不雲拜送者,彼醴是主人之物,故雲拜送,此醴非賓物,故雲答拜也。
薦脯醢。讚冠者也。
[疏]“薦脯醢”。注“讚冠者也”。釋曰:上文雲“讚側酌醴”是讚冠者,明此薦亦是讚冠者也。
冠者即筵坐,左執觶,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興。筵末坐,啐醴,建柶,興。降筵,坐奠觶,拜。執觶興。賓答拜。建柶,扱柶於醴中。其拜皆如初。古文啐為呼。
[疏]“冠者”至“答拜”。釋曰:雲“祭醴三興”者,三祭者一,如《昏禮》始扱一祭,又扱再祭也。
雲“筵末坐啐醴,建柶興。降筵”,此啐醴不拜既爵者,以其不卒爵,故不拜也。
冠者奠觶於薦東,降筵,北麵坐取脯,降自西階,適東壁,北麵見於母。薦東,薦左。凡奠爵,將舉者於右,不舉者於左。適東壁者,出闈門也。時母在闈門之外,婦人入廟由闈門。
[疏]“冠者”至“於母”。注“薦東”至“闈門”。釋曰:雲“薦東,薦左”者,據南麵為正,故雲薦左也。
雲“凡奠爵,將舉者於右”者,謂若《鄉飲酒》、《鄉射》是也。此文及《昏禮》讚醴婦是不舉者,皆奠之於左也。
雲“適東壁者,出闈門也”者,宮中之門曰闈門。母既冠子無事,故不在門外。今子須見母,故知出闈門也。
雲“婦人入廟由闈門”者,《雜記》雲夫人奔喪“入自闈門,升自側階”,鄭注雲:“宮中之門曰闈門,為相通者也。”是也。
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婦人於丈夫,雖其子猶俠拜。
[疏]“母拜”至“又拜”。注“婦人”至“俠拜”。釋曰:鄭雲“婦人於丈夫,雖其子猶俠拜”者,欲見禮子之體例,但是婦人於丈夫皆使俠拜,故舉子以見義也。
賓降,直西序,東麵,主人降,複初位。初位,初至階讓升之位。
[疏]“賓降”至“初位”。釋曰:此將欲與冠者造字而迎之位也。注“初位”至“之位”。釋曰:雲“初位,初至階讓升之位”者,謂初迎賓至階讓升之位,其賓直西序則非初讓升之位,主人直東序西者,欲迎其事,聞字之言故也。
冠者立於西階東,南麵,賓字之,冠者對。對,應也。其辭未聞。
[疏]“冠者”至“者對”。注“對應”至“未聞”。釋曰:雲“賓字之”者,即下文有字辭、又有某甫之字,若孔子雲尼父之字是也。
雲“其辭未聞”者,下有賓祝辭,不見冠者應辭,故雲未聞也。案《禮記-冠義》雲“既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見於母,母拜之,據彼則字訖乃見母。此文先見乃字者,此文見母是正見。彼見母在下者,記人以下有兄弟之等皆拜之,故退見母於下,使與兄弟拜,文相近也。若然,未字先見母,字訖乃見兄弟之等者,急於母,緩於兄弟也。
賓出,主人送於廟門外。不出外門,將醴之。
[疏]“賓出”至“門外”。注“不出”至“醴之”。釋曰:以下雲請醴賓,故雲“將醴之”也。
請醴賓,賓禮辭,許。賓就次。此醴當作禮,禮賓者,謝其自勤勞也。次,門外更衣處也,以帷幕簟席為之。
[疏]“請醴”至“就次”。注“此醴”至“為之”。釋曰:雲“此醴當作禮”者,對上文有酌醴、受醴之等,不破之,此當為上於下之禮,不得用醴。禮即從醴字,何者?《周禮》雲諸侯用鬯,不雲鬯賓,明不得以醴禮賓,即為醴,故破從禮也。
雲“次,門外更衣處也”者,次者,舍之名,以其行禮,衣服或與常服不同,更衣之時須入於次,故雲更衣處也。
雲“必帷幕簟席為之”者,案《聘禮-記》雲:“宗人授次,次以帷,少退於君之次。”注雲:“主國之門外,諸侯及卿大夫之所使者,次位皆有常處。”又案《周禮-幕人》“掌帷幕幄帟綬之事”,注雲:“帷幕皆以布為之,四合象宮室,曰幄。”雲簟席者,士卑或用簟席,是以《雜記》諸侯大夫喪皆用布,士用簟席為之,次亦當然。
冠者見於兄弟,兄弟再拜,冠者答拜。見讚者,西麵拜,亦如之。見讚者西麵拜,則見兄弟東麵拜,讚者後賓出。
[疏]“冠者”至“如之”。注“見讚”至“賓出”。釋曰:兄弟位在東方,此讚冠者則賓之類,故讚者東麵也。言讚者先拜,冠者答之也。知讚者後賓出者,文於見兄弟下始見之,明讚者後賓出也,出亦當就次待禮之也。
入見姑姊,如見母。入,入寢門也。廟在寢門外。如見母者,亦北麵,姑與姊亦俠拜也。不見妹,妹卑。
[疏]“入見”至“見母”。注“入入”至“妹卑”。釋曰:男子居外,女子居內。廟在寢門外,入見,入寢門可知,不見父與賓者,蓋冠畢則已見也。不言者,從可知也。
雲“不見妹,妹卑”者,以其妹卑於姑姊,故不見也。
乃易服,服玄冠、玄端、爵韠,奠摯見於君。遂以摯見於鄉大夫、鄉先生。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摯,雉也。鄉先生,鄉中老人為卿大夫致仕者。
[疏]“乃易”至“先生”。注“易服”至“仕者”。釋曰:雲“易服”者,爵弁既助祭之服,不可服見君與先生等,故易服,服玄端也。